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前身為
滬東重機股份有限公司,系經
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以“船總生(1998)41 號”檔案和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體改生(1998)17 號”檔案批准,由原
滬東造船廠(現已與原
中華造船廠合併成立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和原
上海船廠(現已變更為
上海船廠船舶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本公司於1998 年4 月20 日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7,000 萬股,
股票面值為人民幣1 元,占
總股本的31.88%,並於1998 年5 月20 日在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原股本為人民幣219,539,200.00 元,1999年經上海市證券期貨監督辦公室以“滬證司(1999)第031 號”檔案核准,本公司向全體股東按每10 股送1 股 的比例派送
紅股共21,953,920 股,
送股後本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幣241,493,120.00 元,業經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證,並出具華業字(99)第935 號驗資報告。 根據
國資委國資產權(2005)1399 號文《關於滬東重機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 年11 月21 日本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股改方案。2005 年11 月28 日,公司
非流通股股東向
流通股股東每10 股支付3.2 股
對價股份,支付的對價股份總計24,640,000 股。 股改完成後,本公司
總股本不變,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3.25%的股權,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由原
上海船廠變更)持有本公司14.66%的股權,有限售條件股份合計139,853,120 股,占總股本的57.91%,無限售條件股份合計101,640,000 股,占總股本的42.09%。 根據本公司2005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並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證監發行字[2006]65 號《關於核准滬東重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批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資者
非公開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21,063,418 股。此次
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本公司的股本變更為人民幣262,556,538.00 元,業經萬隆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出具萬會業字(2006)2703 號驗資報告。本公司已於2006年12 月換領了由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3100001005312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006 年11 月3 日,經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國資產權[2006]1401 號《關於滬東重機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劃轉有關問題的批覆》批准,本公司控股股東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東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將所持本公司“
國有法人股”總計139,853,120 股無償劃轉給本公司實際控制人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本次股權劃轉完成後,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中船集團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
流通股共139,853,120股,占本公司
總股本的53.27%,成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東。 根據本公司2007年4月18日股東大會決議,本公司擬向特定對象
非公開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400,000,000股,並於2007年7月13
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證監發行字【2007】183號文批准。 2007年9月20日,本公司向控股股東中船集團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34,725,690股,收購其持有的
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66.66%的股權、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和廣州中船遠航文沖船舶工程有限公司54%的股權;向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和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各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2,637,155股,收購其持有的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各16.67%的股權;另向中船集團、
中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寶鋼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和全國
社會保障基金(“特定投資者”)
定向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總計100,000,000股。至此本公司的股本變更為人民幣662,556,538.00元,業經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出具安永華明(2007)驗字第60475337_B03號驗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