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

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

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是原中國絕熱隔音材料協會改制成立的,是在民政部門註冊的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
  • 成立時間:1987年3月
  • 現有會員:500餘家
  • 屬性:協會
協會性質,協會成員,協會宗旨,工作原則,業務範圍,組織結構,分支機構,會員管理,

協會性質

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於1987年3月成立,是在民政部正式註冊登記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社會經濟團體(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證書為社證字3201號)。它是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從事絕熱隔音材料的生產、行銷、施工、設計、科研、教育及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按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不受部門、地區、所有制限制,自願組成的自律性、全國性行業組織。更名前的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稱中國絕熱隔音材料協會。

協會成員

協會現有會員500餘家,主要由從事岩礦棉、玻璃棉、矽酸鋁纖維、矽酸鈣、泡沫石棉、泡沫塑膠、泡沫玻璃、膨脹蛭石、膨脹珍珠岩、矽酸鹽複合絕熱塗料、吸聲製品、輕型複合板、微珠製品、硅藻土製品、各種複合絕熱製品、專用機械生產、製造、設計、研究單位組成。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集中了本行業最具有規模、實力、代表性的企業。中國絕熱節能材料協會會員企業代表了中國絕熱隔音材料行業的整體實力水平。

協會宗旨

服務、協調、指導、諮詢。即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對絕熱隔音行業活動進行協調、指導;為會員及其他組織提供諮詢、服務;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護公平競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絕熱隔音材料行業的健康發展。

工作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服務為本、協調為先、民主辦會、共同發展。

業務範圍

(一)開展行業調查,收集和統計行業基礎資料,向政府提出制定行業規劃的建議,並參與行業政策、法規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開展諮詢服務,提供國內外技術信息和市場信息,產品展覽,為企業決策導向;根據委託單位的要求,組織有關專家對新技術、新產品、產品質量及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評價、論證、推廣、診斷和諮詢;組織可行性研究,承攬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的任務;
(三)組織短期專業培訓、成人教育、知識更新等多層次的人才培訓;
(四)不斷推進行業技術創新,知識創新,促進行業的發展;
(五)推動橫向經濟聯繫,協助會員解決原料供應、商品生產、運輸、銷售等問題,促進行業生產的發展;
(六)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行業的產品質量標準及規範等技術檔案;
(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調解會員糾紛,協調行業之間的關係;
(八)組織發展本行業的公益事業,開展有益於本行業的其它活動;
(九)開展與國外同行業民間組織和經濟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主管部門、各級政府、社會團體委託事項及臨時性任務。

組織結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協會設有秘書處等四個工作部、7個專業委員會,並主辦《保溫材料與節能技術》刊物(雙月刊)。
協會第四屆理事會期間的協會常設機構為:秘書處、國際部、行業部、信息部、雜誌編輯部、專家委員會。經會長工作會建議,在第五屆理事會期間保留秘書處、國際部、雜誌編輯部、專家委員會四個工作部,將行業部改為市場部,將信息部併入雜誌編輯部、新成立標準質量部。各部門職能分別為:
秘書處:向政府反應行業情況、企業願望、提出建議;負責協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國際部:組織國內外市場考察、調研、推銷活動;組織國內外企業間的技術、信息交流;組織會員參加在國內外舉辦的專業性展覽,幫助會員開拓國際市場,促進對外經濟活動。
信息部:定期出版《保溫材料與節能技術》雜誌,向會員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
市場部:進行行業經濟指標統計和行業調查研究,幫助會員企業培訓管理和技術人才,組織經驗交流和產品推廣,促進與科研、套用部門的橫向聯合,為新產品開拓市場;協調行業內的經濟活動,規範企業行為,建立企業自律機制,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組織專業展覽。
標準質量部:組織全國絕熱節能產品標準制訂、接受標準管理部門委託進行標準宣貫,負責產品質量的監督和評價工作。
專家委員會:接受行業和企業委託,解決疑難技術問題,在發生經濟、技術糾紛時,接受委託提供具有權威性的證明、報告;定期或不定期向行業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指導意見。

分支機構

按照會員企業的產品類別設立以下分支機構:
岩礦棉專業委員會由岩礦棉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玻璃棉專業委員會由玻璃棉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 矽酸鋁纖維專業委員會由玻璃棉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 硬質絕熱材料專業委員會由矽酸鈣、泡沫玻璃、膨脹蛭石、膨脹珍珠岩、軟木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矽酸鹽複合絕熱材料專業委員會 由矽酸鹽複合塗料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泡沫塑膠專業委員會由聚苯乙烯、聚氨酯、酚醛、聚乙烯、橡塑等泡沫塑膠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輕質建築板材專業委員會 由輕質建築板材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各專業委員會(包括下設的專業組) 設三至七名委員組成,由專業委員會大會選舉產生,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專業委員會推舉,經常務理事會確認後聘任。專業委員會設秘書長,由主任選聘,專業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任主持。專業委員會的職權: 一、貫徹執行委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向本專業委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召開專業委員大會,選舉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和專業委員會委員; 三、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和經費預算,組織本專業委員的各種經驗交流,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等活動; 四、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礎資料,研究制訂本專業的發展計畫,以及對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五、協商制訂行規行約; 六、向會員開展各種信息和諮詢服務。
岩礦棉專業委員會由岩礦棉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玻璃棉專業委員會由玻璃棉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
矽酸鋁纖維專業委員會由玻璃棉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
硬質絕熱材料專業委員會由矽酸鈣、泡沫玻璃、膨脹蛭石、膨脹珍珠岩、軟木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矽酸鹽複合絕熱材料專業委員會由矽酸鹽複合塗料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泡沫塑膠專業委員會由聚苯乙烯、聚氨酯、酚醛、聚乙烯、橡塑等泡沫塑膠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輕質建築板材專業委員會 由輕質建築板材及其製品的生產、科研、套用、設備製造、原材料供應商、銷售商等單位組成。
各專業委員會(包括下設的專業組) 設三至七名委員組成,由專業委員會大會選舉產生,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專業委員會推舉,經常務理事會確認後聘任。專業委員會設秘書長,由主任選聘,專業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主任主持。專業委員會的職權: 一、貫徹執行委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向本專業委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召開專業委員大會,選舉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和專業委員會委員;  三、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和經費預算,組織本專業委員的各種經驗交流,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等活動; 四、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礎資料,研究制訂本專業的發展計畫,以及對重大問題提出建議;五、協商制訂行規行約;六、向會員開展各種信息和諮詢服務。
一、貫徹執行委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向本專業委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召開專業委員大會,選舉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和專業委員會委員;
三、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和經費預算,組織本專業委員的各種經驗交流,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等活動;
四、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礎資料,研究制訂本專業的發展計畫,以及對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五、協商制訂行規行約;
六、向會員開展各種信息和諮詢服務。

會員管理

會員分團體(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入會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
(二)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按政府規定登記註冊的事業單位、在地方主管機關批准註冊的社團組織等;
(三)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四)對絕熱節能材料行業發展有貢獻的國內外知名人士,可由理事會授予本會名譽會員。
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常設辦事機構討論通過;
(三)會員單位應指派一名負責人為單位代表參加本會活動;
(四)由理事會授權本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會員權利
(一)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有權獲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對本會提供的科技、經濟信息、新技術及新產品轉讓享有優先權、優惠權;
(四)有權參加本會的活動;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執行行規行約,維護行業的共同利益;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積極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參加和支持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積極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本行業的專業技術、科技成果、技術創新成果等資料。
退會處理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又不說明理由申請減免者,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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