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糧食協會批發市場分會

我國的糧食市場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糧食的市場化將會使原有的糧食流通格局發生重大變化;而加入WTO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競爭將日趨激烈化;而再過幾年我國的糧食供過於求的形勢可能發生重大變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糧食協會批發市場分會
  • 提出建議:全國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的方針
  • 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 促進:會員單位遵紀守法
簡介,工作目標,章程,

簡介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作為我國糧食市場主體和政府巨觀調控工具的糧食批發市場將責無旁貸地擔當起糧食流通安全載體的重任。
中國糧食協會批發市場分會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的“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化市場體系”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緊緊圍繞為深化糧食流通改革服務、為國家糧食巨觀調控服務,為糧食生產經營企業服務的基本宗旨,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交流經驗、傳遞信息、團結協作、加強自律,充分發揮糧食批發市場在指導生產、引導消費、規範流通、調節供求、價格發現、穩定市場和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提高糧食批發市場的服務水平和整體素質,為現代化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工作目標

一、廣泛聯繫全國各類糧食批發市場和會員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服務活動,搞好糧食產銷銜接,促進糧食產業化經營,推動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
二、開展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網路建設、法規建設方面的研究,為確立我國糧食批發市場在糧食流通中的法律地位創造條件,制定行約行規,加強糧食批發市場的行業自律,促進會員單位遵紀守法。
三、協調會員單位之間的關係,在糧食批發交易中積極推廣爭議仲裁業務,解決交易雙方的商務糾紛。制定糧食批發市場“糧食交易規則”及“糧食交易契約範本”。
四、對全國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糧食批發市場穩步、健康、有序發展,為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服務。
五、協助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等有關單位做好“中國糧食市場論壇”工作,力爭把論壇做大、做強。充分利用中華糧網等網路媒體的技術優勢,舉辦網上交易培訓班,提升批發市場中的科技含量,推進糧食批發市場交易機制創新。
六、加強國際間糧食市場合作與交流,與國外同行業建立並發展友好合作關係,把握世界糧食市場發展動態,借鑑已開發國家糧食市場管理經驗,為我國糧食市場國際化創造條件。
圍繞中國糧食協會批發市場分會工作目標,今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 建立健全糧食批發市場分會各種規章制度,如批發市場分會會員管理制度、批發市場統計制度、批發市場分會會議制度等。
2. 搞好糧食批發市場統計工作。糧食批發市場會員每旬要向糧食批發市場分會秘書處報送“糧食市場行情旬報表”,由秘書處進行統計匯總,並將統計資料反饋給糧食主管部門和會員單位,用於指導行業發展,並不斷擴大各會員單位的影響。
3. 在中華糧網建設糧食批發市場分會網站,及時反映全國糧食批發市場動態,交流批發市場工作經驗,傳遞批發市場信息,為會員提供高效、便捷的優質服務。
4. 大力宣傳、普及先進的交易方式,提升糧食批發市場的科技含量,舉辦網上交易培訓班。
5. 充分利用已經具有重要影響的“中國糧食市場論壇” 和每年一冊的《中國糧食市場發展報告》,開展糧食市場理論和實踐研究,提高批發市場整體素質,發揮批發市場在糧改中的功能和作用,擴大糧食批發市場的影響力,提升糧食批發市場整體形象。
6. 認真研究糧食市場化後糧食批發市場的法規建設及政策取向,進一步確立批發市場在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中的地位,積極爭取國家各項政策糧油和商品糧油進場交易。
7. 有計畫地穩步發展會員單位,優先發展規範化程度高,社會信譽好、知名度廣、交易規模大的各類糧食批發市場,不受地域、所有制的限制,不斷為批發市場分會注入新的活力。
批發市場分會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始終堅持行業協會的民間性、服務性、自律性、國際性。批發市場分會的工作任重道遠,但我們相信在國家糧食局的指導和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的領導下,只要批發市場同仁團結一致,攜手並進,就一定會戰勝困難,開創批發市場工作新局面,迎來中國糧食批發市場美好的明天。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民政部社團管理有關規定和《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章程》、《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糧食協發市場分會(以下簡稱批發市場分會)由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會員中從事糧食批發交易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糧食行業專家、知名人士組成,是中國糧食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糧食協會)下屬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接受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的領導和管理。
第三條 批發市場分會遵守《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章程》,按照章程所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在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授權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批發市場分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為會員提供與糧食批發市場相關的經濟管理、技術、法律、市場信息等諮詢服務。
(二)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制定行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
(三)協助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對糧食批發市場實行自律性管理,建立自律運行機制,制定行規行約,督促和引導會員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方針政策。
(四)調查研究批發市場在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組織糧食交易方面的情況和問題,反映企業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五)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在糧食市場中的套用,充分發揮其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機會,提高企業效益,促進現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六)總結、交流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的經驗,推動批發市場觀念創新、體制創新、機制創新,促進我國糧食批發市場可持續發展。
(七)加強糧食批發市場之間的合作,共享批發市場資源,促進糧食批發市場協調發展。
(八)協調會員單位之間的關係,在糧油批發交易中積極推廣爭議仲裁業務,解決交易雙方的經濟糾紛。
(九)積極開展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加強糧食批發市場理論研究,組織業務培訓,提高批發市場素質和管理水平。
(十)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國糧食行業協會委託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會員中從事糧食批發交易的,均為批發市場分會會員。經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授權,批發市場分會可以在批發市場行業中發展會員,所發展的會員即為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會員。會員入會條件、入會程式、退會程式、權利、義務以及會費收繳等均按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第六條 批發市場分會定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其職權是:
(一)根據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章程,制定和修改批發市場分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批發市場分會理事;
(三)審議批發市場分會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批發市場分會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討論、研究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提交中國糧食糧食行業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認;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九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八條的第一、三、五、六、七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二條 批發市場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堅持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糧食批發市場行業內有較高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業務能力強。
第十三條 批發市場分會理事長的職責是: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
辦公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向理事會提出秘書長候選人的建議;
(四)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
(五)代表批發市場分會簽署有關檔案。
第十四條 秘書長在理事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理事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第十五條 批發市場分會的常設機構是分會辦公室,辦公室由秘書長領導和管理。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條 批發市場分會的經費來源:
(一)批發市場分會辦事機構所在單位提供的經費支持;
(二)會費收入中留歸批發市場分會使用部分;
(三)捐贈和資助款中留歸批發市場分會使用部分;
(四)在規定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批發市場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接受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和審計。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經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批准後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批發市場分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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