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科學院院徽
- 標誌屬性:徽記
- 使用單位: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大學
- 主體圖案:晶體、齒輪
- 色彩構成:藍、白
- 啟用時間:1989年10月27日
確立歷程
設計要素
圖案符號
色彩構成
象徵意義
使用原則
- 中國科學院
院徽 | 中國科學院院徽是中國科學院視覺形象識別的基本標識,是中國科學院的象徵和標誌。 中國科學院院徽必須嚴格按照《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系統手冊》規定的標準製作或印製。 各單位徽標與院徽同時懸掛、張貼、印製或以其它形式套用時,院徽在各單位徽標的左側(正面對視效果)。 不得懸掛和張貼破損、污損或者不符合規定標準的院徽。 院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 (一)產品商標、產品包裝和商業廣告; (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 (三)私人慶弔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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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色 | 中國科學院標準色為藍色。在套用標準色時必須嚴格遵循規定標準。 輔助色是在實際套用中起補充和襯托作用的顏色。正式場合、正式出版物上套用院形象標識,原則上不得使用其它顏色。在套用輔助色時必須符合規定標準。 |
標準字型 | “中國科學院”中文標準字型之一為首任院長郭沫若手書,在排列上字與字的間隔略有不同,套用時要嚴格執行《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系統手冊》的標準要求。 院級對外宣傳、會議、儀式、展覽展示等活動中,必須使用《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系統手冊》中規定的中文專用字型和英文專用字型。 |
標準組合 | 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標準組合是院基本標識展開套用時的主要形式,分為中軸式組合、橫式組合、豎式組合(包括其反白套用)。使用時,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不同的組合形式。 所有組合形式在套用時,均必須符合《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系統手冊》的標準要求。不得使用《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系統手冊》中禁用和其它不規範的組合形式。 |
附則 | 辦公用品、環境布置及宣傳用品等其它套用涉及使用院形象標識時,應參照《中國科學院形象識別系統手冊》中的相關規定。 非院和院屬建制單位直接投資且作為第一大股東的企業,不得使用中國科學院的形象標識。 對違規使用院標識或在公眾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科學院院旗、院徽等,院將視情節予以批評和處罰。 |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該校形象標識的著作權歸中國科學院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所有;
- 未經該校批准或者授權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將視為侵權,為個人學習使用以及課堂教學使用等合理使用的情況除外;
- 對於不遵守該聲明或者其他違法使用該校形象標識者,該校保留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所有法律責任的權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全部由侵權行為人承擔。
延伸標誌
- 《中國科學院建院六十周年》紀念郵資明信片
- 中國科學院慶祝建院70周年統一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