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組織法律實務指南》是2016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陸璇、林文漪。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社會組織法律實務指南
- 作者:陸璇
林文漪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5月
- 頁數:306 頁
- 定價:4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8380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體現“一本通”式的創作理念,從社會組織日常運營的實際需求出發,幫助社會組織釐清現實法律問題,按圖索驥,找到與之對應的相關法律條款和解決方案。本書涵蓋了社會組織主體有關的法律問題,社會組織行為有關的法律問題,特定類型的社會組織所面臨的特殊法律問題,從這三個維度,全方位地圖般地解決一個社會組織可能遇到的法律實務。
作者簡介
陸 璇 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服務中心創辦人、理事長,上海漢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豐富的公益經驗
2003年加入上海熱愛家園,致力於志願服務兵棕及公益事業,並從2005年起擔任熱愛家園理事,有著豐富悼重再槳的一線志願者工作經驗以及公益機構管理經驗。
目前擔任職務
目前擔任上海星辰社會創新促進中心理事長,愛芬環保、深圳市阿斯度社會組織自律服務中心等多家社會組織的理事,並任熱愛家園監事、浦東新區公益組織項目合作促進會監事長、恩派公益基金會監事,中山大學中國公益慈善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復恩法律發起人
2012年9月,發起並註冊成立了一家新社會組織——“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服務中心”,建設中國公益組織法律服務平台,為社會組織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和支持,建設社會組織法律方面的研究中心、能力建設中心與服務中心。
研究著作
主編《中國社會組織法律實務指南》、《社會組織勞動法實務與風險防範》、《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法律與實務研究》、《上海市公益組織法律需求現狀調研報告》等。論文有《2012年度中國公益法律政策發展報告》、《2014年中國公益慈善組織法律案例年度觀察》、《社會組織的契約精神與法律意識》、《2015年上海市社會組織政策法規發展觀察》等。復恩法律版《深圳經濟特區社會組織條例(草案)》起草人之一。
圖書目錄
第一編社會組織主體
第一章登記註冊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什麼是業務主管單位審批制度?在獲得業務主管單位批准檔案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
2.目前,哪幾類社會組織可以不經過業務主管單位的前置審批,直接進行註冊登記?直接登記時需要注意什麼?
3.各地民政部門對社會組織的開辦資金有何規定?
4.各地民政部門對成立社會組織的住所有何要求?
5.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6.成立社會團體法人須經過哪些程式?
7.應當向哪一級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冊登記?
8.社會團阿辯贈體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9.在哪些情況下,登記管理機關將會不予登記?
10.民辦非企業單位包括哪些行(事)業?
11.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12.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有哪些程式?
13.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有什麼要求?
14.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章程應當包括哪些事項?
15.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16.設立基金會應具備哪些條件?
17.應當向哪一級的民政部門註冊登記?
18.對基金會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19.基金會的組織機構如何組成?
20.對基金會負責人人選有全洪烏哪些要求?
2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嗎?如若可以,是否也需要登記?
22.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都可以設立專項基金嗎?如若可以,是否也需要登記?對於專項基金有什麼專門的規定嗎?
23.我們是一個公益性社會組織,打算依照《慈善法》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嗎?
24.我們公司打算捐資設立一個慈善組織,需要先設立一家社會組織再申乘艱組台請認定為慈善組織嗎?
25.慈善信託是怎么回事兒?什麼機構可以做慈善信託的受託人?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二章勞動關係
一、內容概堡拜匙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適用勞動契約法嗎?
2.社會組織中的人力資源有哪些類型?他們在法律關係上有何區別?
3.社會組織在招聘有酬員工的過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範這些法律風險?
4.社會組織必須與專職有酬員工簽訂勞動契約嗎?若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契約應該如何處理?
5.勞動契約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6.勞動契約有哪些種類?社會組織應如何選擇勞動契約的類型?
7.社會組織可以隨意變更勞動契約嗎?
8.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社會組織與其員工應當如何約定試用期?
9.社會組織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契約嗎?
10.社會組織要為試用期員工繳納社保費用嗎?
11.社會組織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12.什麼是醫療期?醫療期滿後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社會組織可否解除勞動契約?
13.社會組織安排員工加班的應如何支付加班費捆乎雄?
14.什麼是工傷?員工在什麼情況下構成工傷?
15.員工發生工傷後,社會組織應如何處理?
16.根據我國法律對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特殊規定,社會組織應當如何對待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
17.社會組織如欲解除其與員工的勞動契約,應當怎么處理?
18.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社會組織能否解除勞動契約?
19.社會組織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契約且不需支付補償金?
20.社會組織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的,存在什麼法律後果?
21.社會組織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後應做哪些工作?
22.社會組織與其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應該如何處理?
23.社會組織與志願者簽訂的《志願者服務協定》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24.社會組織應如何應對志願者在工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
25.志願者與社會組織發生糾紛應如何處理?
26.《慈善法》在志願服務方面,對慈善組織規定了哪些義務與責任?
27.社會組織經常會聘用勞務工,如何避免勞務工和勞動者法律關係的混淆?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三章財務制度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應當如何進行會計基礎工作?
2.社會組織在對項目進行獨立會計核算時,有哪些注意點?
3.什麼是預算管理?
4.社會組織的預算編報重點在哪裡?與企業相比有哪些區別?
5.社會組織的預算編報具體有哪些步驟?
6.成本的預算考核有哪些要點需要特別注意?
7.責任(成本中心)預算有哪些要點需要特別注意?
8.若社會組織採用責任預算模式較困難,則其可以採取何種預算管理模式?
9.如何從預算管理的角度使項目運作做到專款專用?
10.什麼是內部控制?
11.收據是否可以入賬?
12.針對社會組織的財務內控管理有哪些特點?
13.貨幣資金的管理往往是社會組織最關注的,日常的貨幣資金管理中需要注意哪些要點?
14.收到捐贈和政府補助如何進行收入的確認?與受託代理業務有何區別?
15.對於非營利組織,尤其是捐贈實物類救助組織,如何加強捐贈實物的管理?
16.社會組織的職員或者志願者是否可以借用暫支款或出差備用金?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四章內部治理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的理事會有哪些功能?
2.社會組織的理事會應當如何產生?任期該如何規定?
3.成為理事,應該具有哪些資格?
4.理事會具有哪些職能?
5.理事長具有哪些職權?
6.理事具有哪些義務?
7.理事的薪酬有什麼規定?
8.理事會的規模有什麼規定?
9.理事會應該如何運行?
10.專業委員會有哪些?
11.監事會及監事發揮什麼作用?
12.監事會應當如何產生和組成?
13.監事的任職資格有哪些?
14.監事有哪些職權?
15.監事會的議事規則有哪些?
16.誰可以擔任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17.執行長的條件和職權是什麼?
18.根據《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符合哪些條件可以成為社會團體的會員?入會的程式有哪些?會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9.根據《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會員如何退會?
20.什麼是社會團體的會員大會?其有何職權?
21.對於基金會、慈善組織內部治理中的利益衝突問題,法律有什麼針對性的規定嗎?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五章稅務管理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是否需要進行稅務登記?若需要,則何時進行稅務登記?
2.社會組織對外提供服務,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同時,“營改增”對社會組織有何影響?
3.社會組織可以享受哪些營業稅減免?
4.社會組織所經常涉及的附加稅費有哪些?
5.社會組織的(營利性)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6.社會組織如何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7.社會組織的哪些收入屬於不徵稅收入?
8.社會組織的哪些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9.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社會組織的無償捐助,有何稅收優惠?
10.國家對於境外捐贈物資的進口有何稅收優惠?
11.社會組織如何申請公益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12.企業向社會組織捐贈是如何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捐贈的稅收政策又如何呢?
13.社會組織如何申請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14.社會組織納稅申報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5.社會組織若違反相關稅務制度,有何法律後果?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六章行政監管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年度檢查制度是怎么回事?
2.社會團體每年應當在什麼時候年檢?需要報告的工作內容包括哪些?年檢收取費用嗎?
3.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檢查制度是怎么回事?
4.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每年應當在什麼時候年檢?工作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5.社會團體年檢的程式是什麼?
6.社會團體在年檢時,應提交什麼材料?
7.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的程式是什麼?
8.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年檢時,應提交什麼材料?
9.法律對基金會提交的年檢材料有何特殊要求?
10.在實務中,各地在社會組織年檢方式上有什麼創新?能否試舉一例?
11.社會團體年檢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後果是什麼?
12.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後果是什麼?
13.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年檢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後果是什麼?
14.慈善組織還需要年檢嗎?
15.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依法對哪些信息進行公開?
16.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依法對外公布的信息有哪些?
17.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如何進行信息公布?
18.基金會在募捐活動信息公布中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19.慈善組織應當依法對哪些信息進行公開?包括財務會計報告嗎?
20.什麼樣的社會組織有資格申請參加社會組織評估?什麼樣的社會組織不予評估?
2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評估有何不同?
22.社會組織評估的程式是怎樣的?
23.社會組織的評估結果是什麼?
24.社會組織獲得較高評估等級後有什麼好處?
25.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是多久?
26.獲得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降低評估等級?
27.社會團體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28.民辦非企業單位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29.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30.慈善組織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3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在哪些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直接撤銷登記?
32.民政部門對社會組織進行行政處罰程式是什麼?在民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社會組織有何權利?社會組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可以怎么辦?
33.未經登記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有什麼法律後果?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二編社會組織活動
15.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16.設立基金會應具備哪些條件?
17.應當向哪一級的民政部門註冊登記?
18.對基金會的名稱有哪些要求?
19.基金會的組織機構如何組成?
20.對基金會負責人人選有哪些要求?
2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嗎?如若可以,是否也需要登記?
22.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都可以設立專項基金嗎?如若可以,是否也需要登記?對於專項基金有什麼專門的規定嗎?
23.我們是一個公益性社會組織,打算依照《慈善法》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嗎?
24.我們公司打算捐資設立一個慈善組織,需要先設立一家社會組織再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嗎?
25.慈善信託是怎么回事兒?什麼機構可以做慈善信託的受託人?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二章勞動關係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適用勞動契約法嗎?
2.社會組織中的人力資源有哪些類型?他們在法律關係上有何區別?
3.社會組織在招聘有酬員工的過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範這些法律風險?
4.社會組織必須與專職有酬員工簽訂勞動契約嗎?若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契約應該如何處理?
5.勞動契約應當具備哪些條款?
6.勞動契約有哪些種類?社會組織應如何選擇勞動契約的類型?
7.社會組織可以隨意變更勞動契約嗎?
8.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社會組織與其員工應當如何約定試用期?
9.社會組織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契約嗎?
10.社會組織要為試用期員工繳納社保費用嗎?
11.社會組織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12.什麼是醫療期?醫療期滿後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社會組織可否解除勞動契約?
13.社會組織安排員工加班的應如何支付加班費?
14.什麼是工傷?員工在什麼情況下構成工傷?
15.員工發生工傷後,社會組織應如何處理?
16.根據我國法律對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特殊規定,社會組織應當如何對待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
17.社會組織如欲解除其與員工的勞動契約,應當怎么處理?
18.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社會組織能否解除勞動契約?
19.社會組織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契約且不需支付補償金?
20.社會組織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的,存在什麼法律後果?
21.社會組織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後應做哪些工作?
22.社會組織與其員工發生勞動爭議應該如何處理?
23.社會組織與志願者簽訂的《志願者服務協定》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24.社會組織應如何應對志願者在工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
25.志願者與社會組織發生糾紛應如何處理?
26.《慈善法》在志願服務方面,對慈善組織規定了哪些義務與責任?
27.社會組織經常會聘用勞務工,如何避免勞務工和勞動者法律關係的混淆?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三章財務制度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應當如何進行會計基礎工作?
2.社會組織在對項目進行獨立會計核算時,有哪些注意點?
3.什麼是預算管理?
4.社會組織的預算編報重點在哪裡?與企業相比有哪些區別?
5.社會組織的預算編報具體有哪些步驟?
6.成本的預算考核有哪些要點需要特別注意?
7.責任(成本中心)預算有哪些要點需要特別注意?
8.若社會組織採用責任預算模式較困難,則其可以採取何種預算管理模式?
9.如何從預算管理的角度使項目運作做到專款專用?
10.什麼是內部控制?
11.收據是否可以入賬?
12.針對社會組織的財務內控管理有哪些特點?
13.貨幣資金的管理往往是社會組織最關注的,日常的貨幣資金管理中需要注意哪些要點?
14.收到捐贈和政府補助如何進行收入的確認?與受託代理業務有何區別?
15.對於非營利組織,尤其是捐贈實物類救助組織,如何加強捐贈實物的管理?
16.社會組織的職員或者志願者是否可以借用暫支款或出差備用金?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四章內部治理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的理事會有哪些功能?
2.社會組織的理事會應當如何產生?任期該如何規定?
3.成為理事,應該具有哪些資格?
4.理事會具有哪些職能?
5.理事長具有哪些職權?
6.理事具有哪些義務?
7.理事的薪酬有什麼規定?
8.理事會的規模有什麼規定?
9.理事會應該如何運行?
10.專業委員會有哪些?
11.監事會及監事發揮什麼作用?
12.監事會應當如何產生和組成?
13.監事的任職資格有哪些?
14.監事有哪些職權?
15.監事會的議事規則有哪些?
16.誰可以擔任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17.執行長的條件和職權是什麼?
18.根據《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符合哪些條件可以成為社會團體的會員?入會的程式有哪些?會員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9.根據《社會團體章程示範文本》,會員如何退會?
20.什麼是社會團體的會員大會?其有何職權?
21.對於基金會、慈善組織內部治理中的利益衝突問題,法律有什麼針對性的規定嗎?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五章稅務管理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社會組織是否需要進行稅務登記?若需要,則何時進行稅務登記?
2.社會組織對外提供服務,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同時,“營改增”對社會組織有何影響?
3.社會組織可以享受哪些營業稅減免?
4.社會組織所經常涉及的附加稅費有哪些?
5.社會組織的(營利性)收入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6.社會組織如何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7.社會組織的哪些收入屬於不徵稅收入?
8.社會組織的哪些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9.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社會組織的無償捐助,有何稅收優惠?
10.國家對於境外捐贈物資的進口有何稅收優惠?
11.社會組織如何申請公益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12.企業向社會組織捐贈是如何享受稅收優惠的?個人捐贈的稅收政策又如何呢?
13.社會組織如何申請公益事業捐贈票據?
14.社會組織納稅申報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15.社會組織若違反相關稅務制度,有何法律後果?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六章行政監管
一、內容概要
二、常見問題及回答
1.年度檢查制度是怎么回事?
2.社會團體每年應當在什麼時候年檢?需要報告的工作內容包括哪些?年檢收取費用嗎?
3.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度檢查制度是怎么回事?
4.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每年應當在什麼時候年檢?工作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5.社會團體年檢的程式是什麼?
6.社會團體在年檢時,應提交什麼材料?
7.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的程式是什麼?
8.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年檢時,應提交什麼材料?
9.法律對基金會提交的年檢材料有何特殊要求?
10.在實務中,各地在社會組織年檢方式上有什麼創新?能否試舉一例?
11.社會團體年檢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後果是什麼?
12.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後果是什麼?
13.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年檢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後果是什麼?
14.慈善組織還需要年檢嗎?
15.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依法對哪些信息進行公開?
16.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依法對外公布的信息有哪些?
17.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如何進行信息公布?
18.基金會在募捐活動信息公布中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19.慈善組織應當依法對哪些信息進行公開?包括財務會計報告嗎?
20.什麼樣的社會組織有資格申請參加社會組織評估?什麼樣的社會組織不予評估?
2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評估有何不同?
22.社會組織評估的程式是怎樣的?
23.社會組織的評估結果是什麼?
24.社會組織獲得較高評估等級後有什麼好處?
25.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是多久?
26.獲得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降低評估等級?
27.社會團體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28.民辦非企業單位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29.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30.慈善組織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施以行政處罰?
31.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在哪些情況下會被民政部門直接撤銷登記?
32.民政部門對社會組織進行行政處罰程式是什麼?在民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社會組織有何權利?社會組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可以怎么辦?
33.未經登記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有什麼法律後果?
三、要點提示
四、關聯規定
第二編社會組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