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磬的發展程式,可以試作推測如下:先民們在長期的勞動實踐和音樂實踐中,發現某種片狀石制工具可以用為無固定音高的磬;再後,進而發展為具有幾個乃至一系列固定音高的編磬。與此同時,磬的形制也逐漸由不定型而定型,形成一定規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磬
- 出土地點:山西夏縣
- 所屬年代:夏末商初
磬與古代音樂,記載,磬的發展程式,陪葬的轉化過程,
磬與古代音樂
號稱“禮樂之邦”的古代中國,有著燦爛的音樂文化,而最早的原始樂器磬的出現,和原始音樂同樣,起源於勞動。伴隨著樂律的不斷完善,磬由單一的“特磬”發展為成組的“編磬”,在商周時期編磬與編鐘開闢了我國古代“金石之樂”的先聲,磬在古代音樂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記載
關於磬,甲骨文中已有此字,磬字甲骨文作 ,左半象懸石,即磬,右半象手持槌擊磬。又聲字從殸從耳,是個會意字,郭沫若認為“其意若曰以手擊磬,耳得之而成聲聲”。聲字既借磬以會意,可見磬必有悠久的歷史。《呂氏春秋?古樂篇》載:“擊石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就具有暗示磬的發明過程的一些意味。
磬的發展程式
據《尚書?皋陶謨》載:曰:“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所謂“石”即指石磬。
1974年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出土的大石磬,是迄今發現時代最早的石磬之一,系用岩石打制而成,未經磨製,仍帶有較多的原始性。年代相當於夏末商初,距今約4000年,測音結果為#1C1,新石器時代磬的形制多不規則,以打制為主,少有琢磨,有的乾脆就是一塊天然的石頭稍事修整鑽有懸孔而生。1950年河南安陽武官村殷墟大墓出土的虎紋大石磬,是現知保存完好,製作精美,形體最大的石磬。底長82.6厘米,測音結果為略高於#C1,以上兩件都是單懸的特磬。
從先商和商代特磬的出土域及音樂性能的各不相同反映出。在這一時期,如果以特磬作為標準器,其音高反映出較大的差異性。這種樂器其初始階段雖有節奏樂器的功能,但更多的以其特有而固定的音響成為某氏族,部落,方國的象徵,是以信號樂器的身份出現。
在晚商時期出現了成組的編磬,如安陽殷墟出土有5件一組,其中3件繪有白色魚紋、虎紋、或鳥紋。成組石磬的出土,表明在殷商時期,石磬就已可以演奏旋律了。
商代中晚期,磬在與青銅鐘類樂器的組合使用中不斷完善,從打制向磨製,從不規則到規則,從單一向成組成編過渡,樂器的實用功能逐漸增強,從而成為配合禮制的“金石之樂”中的不可或缺者。
周代占主導地位的金石之樂,可以從山西出土文物中得到淋漓盡致的反映。據不完全統計,這一時期出土的鐘磬樂器有六百多件套。顯示出中原文化主導地位的山西在禮樂時代的雄風。我們知道,在西周和春秋時期,晉國的地位是舉足輕重的,作為春秋一霸,必然要維護周禮,挾天子以令諸侯。而“禮”的重要組成部分“樂”也必然受到極大的重視。
陪葬的轉化過程
我們還可以從磬上來看一下作為明器陪葬的轉化過程,西周時期出土的編磬,無一例外均為實用器,而且從磬的器型到磬體之上的銼磨調音的痕跡來看,說明磬製作的技術越來越趨於成熟,然而,到了東周時期出現了分化;一方面在實用器磬的製作上繼續精細,另一方則是在觀念轉化之時,作為明器的磬開始出現。從製作材料來看,選料不講究,有的石質並不適合作磬,但作為明器,只要有形便可。這些與“非樂”、“禮崩樂壞”的現象相輔相成,亦顯示出時人的一種心態,即有維護周禮之心,卻無經濟之力的無奈。
湖北隨縣春秋戰國之際的曾侯乙墓里,與編鐘密切配合的旋律樂器是編磬。從曾侯墓磐體上鏤刻的編號與樂律銘文來看,全架編磬應有四十一枚,分上下兩層懸掛。每磬發一聲,其階名與音名均按濁姑洗均(B調)記寫。就是說,它的宮音位置比編鐘(C)低一個小二度。(離宸)錄入---------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