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商標保護促進聯盟(下稱聯盟),由聯想集團、中華商標協會中企商標發展中心、中旅集團、中糧集團、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食品進出口集團公司、博深工具股份公司、中捷縫紉機股份有限公司、珍極釀造集團、神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阿布·格扎拉智慧財產權公司、史佳錄美國智慧財產權律師事務所、廣江聯合智慧財產權事務所等中國大型知名商標企業和國外知名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聯合倡議發起,於2007年12月26日在北京成立。
聯盟宗旨,組織形式,服務範圍,
聯盟宗旨
搭建國際智慧財產權維權平台,集聚國際商標維權力量,維護中國知名商標企業在海內外的合法權益,共享國內外業務拓展及維權信息,共同抵禦中國品牌在國內市場和海外市場的擴張風險。
組織形式
聯盟由中國大型知名商標企業和外國知名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自願發起成立,接受中華商標協會的業務指導。聯盟的權力機構是聯盟理事會,執行機構是聯盟理事會秘書處,秘書處設在中華商標協會中企商標發展中心,秘書處負責聯盟日常工作,秘書處設國內服務部、國外服務部、編輯部、外聯部等內設機構。
服務範圍
聯盟擬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外交部有關司局、我國駐外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貿促會駐外辦事機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商標協會及我國主要貿易夥伴國的民間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建立協作關係,並通過他們與官方溝通,為會員提供以下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
1、推薦作為聯盟成員的國外知名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其它中介機構,為聯盟成員企業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海外註冊、異議、爭議、訴訟及其它民事案件的代理和諮詢;
2、建立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商標法律規範、司法流程、執法程式資料庫,以此為基礎,為聯盟成員提供所需的相應法律諮詢和服務;
3、定期編輯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動態通訊,及時通報有關法律、司法流程的變化情況,通報國內企業海外維權的成功和失敗案例,通報我國與其他國家政府間或民間的智慧財產權合作協定,及其對聯盟成員可能的影響;
4、與我國主要貿易國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商標或智慧財產權行業協會及相關行業協會(民間團體)建立長期緊密的聯繫、建立便捷的商標(其他智慧財產權)信息溝通渠道,掌握涉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領域的行政和行業資源,為聯盟成員提供高效服務;
5、與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務部、外交部有關司局建立緊密聯繫,及時反饋聯盟成員在海外遇到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和阻力,視情提出以政府名義向所在國進行交涉的建議;
6、發揮聯盟團體優勢,視情以聯盟團體名義為聯盟個體成員或有共性的多個成員,向所在國政府或民間團體提起維權聲明,增強國內企業在海外維權的團體呼聲,預防或制止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待遇;
7、在我國主要貿易國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產品推介會、新聞發布會、研討會、說明會、交流會等活動,組織參加國際性智慧財產權保護論壇,在海外推廣聯盟成員的高質量、高信譽品牌,促進提高品牌信譽,拓展海外市場;
8、協調、溝通國內行政執法和司法資源,為會員提供國內商標維權和諮詢服務(企業商標戰略整體策劃、商標法律事務諮詢、法律研究及行政執法動態通報、商標訴訟諮詢、聯盟會員相關成就及商標案件通報、打假維權服務等);
9、提供會員需要的其它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
聯盟為其成員提供服務不收任何費用,聯盟運行所需費用由聯想集團贊助。歡迎聯盟成員自願以各種贊助形式支持聯盟日常運行。
1、推薦作為聯盟成員的國外知名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其它中介機構,為聯盟成員企業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海外註冊、異議、爭議、訴訟及其它民事案件的代理和諮詢;
2、建立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商標法律規範、司法流程、執法程式資料庫,以此為基礎,為聯盟成員提供所需的相應法律諮詢和服務;
3、定期編輯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動態通訊,及時通報有關法律、司法流程的變化情況,通報國內企業海外維權的成功和失敗案例,通報我國與其他國家政府間或民間的智慧財產權合作協定,及其對聯盟成員可能的影響;
4、與我國主要貿易國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商標或智慧財產權行業協會及相關行業協會(民間團體)建立長期緊密的聯繫、建立便捷的商標(其他智慧財產權)信息溝通渠道,掌握涉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領域的行政和行業資源,為聯盟成員提供高效服務;
5、與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務部、外交部有關司局建立緊密聯繫,及時反饋聯盟成員在海外遇到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和阻力,視情提出以政府名義向所在國進行交涉的建議;
6、發揮聯盟團體優勢,視情以聯盟團體名義為聯盟個體成員或有共性的多個成員,向所在國政府或民間團體提起維權聲明,增強國內企業在海外維權的團體呼聲,預防或制止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待遇;
7、在我國主要貿易國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產品推介會、新聞發布會、研討會、說明會、交流會等活動,組織參加國際性智慧財產權保護論壇,在海外推廣聯盟成員的高質量、高信譽品牌,促進提高品牌信譽,拓展海外市場;
8、協調、溝通國內行政執法和司法資源,為會員提供國內商標維權和諮詢服務(企業商標戰略整體策劃、商標法律事務諮詢、法律研究及行政執法動態通報、商標訴訟諮詢、聯盟會員相關成就及商標案件通報、打假維權服務等);
9、提供會員需要的其它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
聯盟為其成員提供服務不收任何費用,聯盟運行所需費用由聯想集團贊助。歡迎聯盟成員自願以各種贊助形式支持聯盟日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