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盲人按摩學會

中國盲人按摩學會

中國盲人按摩學會(以下簡稱學會)(China Massage Association of Blind Practitioner)(CMABP)。學會系由與盲人按摩有關的單位和人員【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保健按摩人員、從事按摩教學的人員和醫療、保健按摩機構的管理人員】自願結成的全國性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學會業務主管部門為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登記管理機關為民政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盲人按摩學會
  • 外文名:China Massage  Association  of  Blind  Practitioner
  • 簡稱:CMABP
  • 性質: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建設宗旨,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學會的宗旨是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精神,團結廣大盲人按摩工作者,推動按摩學術研究,提高按摩技術水平,發揚祖國傳統醫學,促進按摩事業的發展;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名稱:中國盲人按摩學會(以下簡稱學會)(China Massage Association of Blind Practitioner)(CMABP)。
第二條 性質:學會系由與盲人按摩有關的單位和人員【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保健按摩人員、從事按摩教學的人員和醫療、保健按摩機構的管理人員】自願結成的全國性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學會的宗旨: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精神,團結廣大盲人按摩工作者,推動按摩學術研究,提高按摩技術水平,發揚祖國傳統醫學,促進按摩事業的發展;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學會業務主管部門為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登記管理機關為民政部。
第五條 學會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五號院綜合服務樓二樓】。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學會的業務範圍
(一)、團結與盲人按摩相關的【社會各方面從事】醫療、保健按摩方面的專家和專業人員,開展學術活動;
(二)、培訓行業專業人才,不定期的組織行業培訓【培訓醫療、保健按摩人員】;
(三)、為中國盲人按摩事業的發展提供技術諮詢和為盲人按摩人員提供就業指導服務;
(四)、依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寫按摩技術資料和專業培訓教材;
(五)、研究新課題,推廣醫療、保健按摩新理論與新技術;
(六)、完成業務主管部門委託【指派】的工作;
(七)、指導地方學會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學會會員:由單位會員、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學會的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學會;
(三)、在本學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四)、個人會員應具有醫療按摩師、中級保健按摩師或中專學歷以上者。
(五)、單位會員應為盲人按摩行業指導機構、公辦、民辦盲人按摩醫療機構、盲人按摩保健機構和盲人按摩教育機構。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會員介紹或單位推薦;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學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學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三年未能參加本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學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過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過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提出下屆理事會的候選人;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學會的會長、名譽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學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學會會長、副會長或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學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學會法定代表人由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如因特殊情況需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本學會法定代表人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須報中國殘聯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本學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學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協助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學會簽署有關檔案;
(四)、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五)、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七)、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八)、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學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學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學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學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學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學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學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學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學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學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學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學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學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學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學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9年12月18日第五屆【2004年3月20日第四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中國盲人按摩學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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