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10年9月10日發布的白皮書。白皮書稱,到2035年,中國將出現2名納稅人供養1名養老金領取者的局面。中國社科院報告指出,到2030年,中國65歲以上人口占比將超過日本成為全球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
正文內容,發布背景,
正文內容
正文
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
(2010年9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 錄
前 言
一、中國人力資源的基本狀況
二、人力資源開發的法律體系
三、履行政府公共管理服務職責
四、發揮市場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五、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六、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結束語
前 言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開發中國家,13億人口中蘊涵著極其豐富的人力資源。積極開發人力資源,充分發揮每個人的潛能和價值,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國家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撐,實現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的轉變,是中國政府始終面臨的重大課題和不懈推進的重大事業。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積極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制定了一系列解決就業問題和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保障事業的政策措施,努力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當前,中國就業形勢保持總體穩定,國民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顯著提高,一大批國家建設急需的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國政府注重發揮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大力推進經濟、科技、教育等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力資源培養、吸引、使用和保障機制,加快人力資源法制建設,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人力資源開發道路。
中國人力資源的基本狀況
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是中國的基本國情。多年來,中國政府採取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加強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使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發生了顯著變化。人力資源規模不斷擴大。截至2009年底,中國總人口達到133474萬人(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其中,勞動力資源106969萬人,比2000年增加11267萬人;就業人員77995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31120萬人,分別比2000年增加5910萬人和7969萬人。國民受教育水平明顯提高。中國實行教育優先的發展戰略,建成了比較完善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2000年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目標。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大幅提升,職業教育得到重點加強,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2009年,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2434.28萬人,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2195.16萬人;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在校生2144.66萬人,在學研究生140.49萬人。教育事業的發展,使就業人員的受教育水平顯著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國1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8.9年;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為9.5年,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為9.9%;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2.4年。
就業人員產業布局日趨最佳化。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第一產業就業人員比例大幅下降,第三產業就業人員比例有較大提高。2009年,第一、二、三產業就業人員的比例由2000年的50.0:22.5:27.5改變為38.1:27.8:34.1。
人才資源開發取得積極進展。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中國政府制定和實施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統籌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社會工作人才等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經過多年努力,人才資源總量不斷增加,人才素質明顯提高,人才結構進一步最佳化,人才使用效能逐漸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國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14億人。
收入、衛生、社會保障等人力資源發展的保障條件逐步改善。隨著社會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實現了穩步增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不足100元人民幣提高到2008年的15781元人民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由1949年的44元人民幣提高到2008年的4761元人民幣。國家大力開展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為國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衛生機構28.9萬個、衛生技術人員522萬人、醫院和衛生院床位396萬張。近年來,中國政府大力推動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2009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23550萬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合計超過12億人;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2715萬人、14896萬人和10876萬人。中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9年底,有2347.7萬城鎮居民和4759.3萬農村居民享受了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國家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有計畫、有組織的大規模扶貧開發,2009年農村貧困人口減少為3597萬人,貧困發生率為3.6%。
人力資源開發的法律體系
中國堅持依法治國方略,積極推進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為人人享有公正平等的發展權利,為科學開發人力資源提供法制保障。經過多年發展,中國逐步形成以憲法為根本依據,以勞動法、公務員法為基礎,以勞動契約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為主體,其他單項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重要組成部分的人力資源開發法律體系。
促進就業的法律制度
為實現擴大和穩定就業的發展目標,1994年中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提出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2007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確立了國家執行“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建立促進就業的政府責任體系,實施有利於促進就業的產業、投資、財稅政策,統籌城鄉、區域和不同社會群體的就業,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職業培訓制度和就業援助制度。這些法律的實施,有效推動了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的良性互動。
國家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1988年以來,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殘疾人就業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就業促進法》專門設立了“公平就業”章,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並特別指出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
國家通過立法促進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1995年以來,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建立了“市場引導培訓、培訓促進就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機制。依託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完善多形式、多層次的職業培訓,形成不同層次教育相銜接、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溝通的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制度。
國家積極規範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1993年至今,中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資質條件、職業資格標準、接受繼續教育權利以及職業道德規範作出明確規定,規範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提高了專業服務質量。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制度
1993年,中國頒布《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實行公務員制度。2006年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並陸續出台了公務員錄用、培訓、考核、獎勵、職務任免與升降、調任、處分、申訴、辭去公職、辭退、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等一系列配套規章。在機關與事業單位工資福利、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人才流動管理、人力資源巨觀調控等方面,國家制定規範性檔案1000多件,涵蓋了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
人力資源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
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開始試行勞動契約制度。到9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正式確立了勞動契約制度。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及此後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進一步完善了勞動契約制度,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對勞動契約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針對勞動用工形式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對勞務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等行為專門進行了規範。
中國積極發揮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相繼對集體契約制度作出了規定。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契約。逐步形成以企業集體協商為主體、以區域性和行業性集體協商為補充的集體契約制度框架。近年來,集體契約制度覆蓋面不斷擴大,實效性逐步增強,初步建立了以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或企業組織平等協商為特徵的集體勞動關係調整機制。
為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中國2007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的範圍、程式、組織機構、人員和處理機制。建立由政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組織共同協調勞動關係的三方機制,強化調解、完善仲裁、加強司法救濟,及時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頒布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明確了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責、實施、法律責任,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供重要法律保障。
履行政府公共管理服務職責
近年來,中國政府積極發揮人力資源公共管理與服務的職能作用,加快職能轉變,健全政府責任體系,努力為勞動者的體面勞動和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與社會環境。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長期以來,中國面臨著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總量性矛盾,穩定和擴大就業的任務十分繁重。中國政府始終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以充分開發和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為出發點,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城鄉勞動者提高整體素質,逐步實現更加充分的社會就業。不斷強化各級政府在促進就業方面的責任,持續加大公共投入,促進平等就業。通過加強就業援助,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實現就業。建設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服務。通過政策扶持和市場導向,解決了國有企業3000多萬下崗職工再就業問題,實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的並軌。2005年至2009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5000多萬人,農業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近4500萬人。2009年末,城鎮登記失業人數921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4.3%。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中國政府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實施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部分社會保險費率、相關稅收減免等政策,鼓勵企業穩定和增加就業。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畫,開展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多渠道開闢就業崗位。以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重點,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2009年全年城鎮新增就業超過1100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7.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超過500萬人,困難群體再就業超過150萬人。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在國家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國歷來重視人才工作,進入新世紀作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大決策,努力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人才隊伍。2001年,中國政府將實施人才戰略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2006年以來,加強對人才資源開發的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先後制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三個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確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布局,統籌城鄉、區域、產業、行業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資源開發,促進人人平等享受人才政策和平等參與人才開發,努力實現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
為適應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中國政府設立“863計畫”、“973計畫”、國家科技支撐計畫、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科技計畫(基金),建設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實施“百千萬人才工程”、“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等重大人才項目,不斷增加科技投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培養造就了一支具有較大規模和較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隊伍,引進了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2008年,全國研究與發展(R&D)折合全時人員達196.54萬人年,其中科學家和工程師159.34萬人年,分別是1991年的2.9倍和3.4倍;全國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146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1642個,博士後研究人員達7萬多人。
為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需要,中國政府實施國家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建立公共實訓基地和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努力培養造就一支門類齊全、技藝精湛的技能人才隊伍。國家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實施農村實用人才素質提升計畫和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全面提高農村實用人才的科技素質、職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大力培養教師、醫生、農業技術人員等農村發展急需人才,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向農村流動。
促進教育公平
全面實現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從2006年開始,中國政府改革並逐步調整完善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並從2008年開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將九年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國家財政保障範圍。
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中西部農村國中改造工程、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建設規劃等扶持計畫,努力縮小城鄉和區域差距,保障困難群體接受教育。
健全國家助學體系。中國政府在普通高校、職業學校實行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制度,加大資助力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失學。2009年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受助面達到90%,高等學校學生受助面超過20%,資助學生4306萬人次。從2009年開始,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
加強人力資源培訓
國家把幹部教育培訓擺在突出位置,制定頒布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2006—2010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關於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圍繞政府中心工作以及職位要求,對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實施對口培訓計畫,促進學歷培訓,實行掛職鍛鍊,有效開發公務員人力資源,促進公務員職業的發展。
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有計畫、有步驟地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發展的重要領域,對中高層專業技術人才,開展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的專項培訓,2005年至2009年,共培訓300萬名中高級專業人才。構建分層分類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逐步形成以需求為導向,政府主導與單位自主相結合,個人履行義務與自覺自愿學習相結合的繼續教育運行機制。2009年,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達3000萬人次。為加強西部地區人才開發,中國政府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西部地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實施新疆、西藏少數民族科技骨幹和青海三江源地區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計畫。2009年共培養2888名少數民族科技骨幹人才和急需專業技術人才。
針對不同群體就業需要和勞動者職業生涯發展不同階段需要,國家開展相應的職業培訓,建立了以技工學校為骨幹、職業培訓機構為補充的職業培訓體系,並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職業培訓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技工學校和就業訓練中心6000多所、民辦職業培訓機構2萬多所;建立巾幗科技示範基地26萬多個,為1.2億人次婦女提供各類教育培訓,增強了婦女的自我發展能力。針對城鄉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實施勞動預備制培訓,幫助其掌握一門職業技能或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後再進入勞動力市場。針對失業人員開展再就業培訓,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針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能力培訓,提高其創辦小企業的能力。針對擬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陽光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星火科技培訓”、“雨露計畫”等專項培訓,提高其轉移就業能力。
為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1994年以來,國家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截至2009年底,全國累計有1843.3萬人取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累計有超過1億人次取得不同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完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
逐步增加公共投入。2008年,中國人力資本投資占GDP比例達到10.75%。2009年,中央財政用於教育支出1981.39億元人民幣,比2007年增長84.1%;用於醫療衛生支出1273.21億元人民幣,比2007年增長91.66%;用於就業和社會保障支出3296.67億元人民幣,比2007年增長43.2%;用於科學技術領域的支出1512.02億元人民幣,比2007年增長51.2%。
完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建立縣區以上綜合性服務機構,街道(鄉、鎮)社區服務視窗以及就業訓練、創業服務等服務實體,形成了覆蓋省、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五級服務網路。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縣(區)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1萬多個;街道、鄉、鎮服務視窗共3.7萬個,覆蓋了97%的街道和89%的鄉、鎮。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職能不斷增強,免費開展政策諮詢、市場供求信息發布、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援助、創業服務,承擔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管理,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檔案管理、考試認證、專家服務等服務項目。
提高人力資源服務的信息化程度。實施“金保工程”,初步建立以中央、省、市三級網路為依託,覆蓋全國的統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子政務系統。通過發行社會保障卡,開通12333專用公益服務電話號碼、簡訊平台和建立政府服務網站等形式,為政策諮詢、信息獲取、業務辦理、個人賬戶查詢等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務。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先後頒布《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針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管理,逐步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滿活力的幹部人事制度。
黨政機關推行公務員制度。從進入隊伍到職務晉升引進競爭機制,普遍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促進了優秀人才脫穎而出。2006年至2009年,全國通過考試共錄用公務員52.8萬餘人。2003年至2009年,全國共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4萬人,各級黨政機關通過競爭上崗走上領導崗位的幹部共33.9萬人。在幹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等環節充分發揚民主,民主推薦成為幹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式,民意調查、民主測評得到廣泛運用,幹部工作民主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幹部交流力度不斷加大,重點部門、關鍵崗位領導幹部交流形成制度,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人才戰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和支柱產業及重大項目的建設,加強了市、縣和中央國家機關、省級黨政機關之間領導幹部的相互交流,從中央國家機關和東部發達地區選拔大批幹部到西部地區掛職、任職。2003年至2009年,全國機關幹部共交流230.2萬人。完善職務任期、退休和辭退、辭職等制度,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機制。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合理體現了工作職責大小與工資高低的關係。
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通過簽訂聘用契約,規範單位和職工的人事關係。建立崗位設定、公開招聘、競爭上崗、考核獎罰、辭職辭退等制度,逐步形成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截至2009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契約的人員達到80%。2009年,22個省(區、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中,採用公開招聘方式的占總數80%以上。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初步建立了與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和鼓勵創新創造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了事業單位各類人力資源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國有企業人事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國有企業推進規範董事會的建設,為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體制保障。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任用、業績考核、激勵監督等管理制度。建立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職工民主參與、政府監控指導的工資分配製度,促進了企業的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注重發揮市場配置人才的基礎性作用,初步建立起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2003年至2009年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等方式選聘的經營管理人才,從33.4萬人增加到52.1萬人。
建立國家榮譽和表彰獎勵制度
中國政府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國家榮譽和獎勵制度。
國家設立“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授予在國家建設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勞動者。1989年以來,中國政府一般每五年召開一次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對全國各行各業湧現出的先進人物予以表彰,其中授予工人、農民、企業管理人員等“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授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國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截至目前共表彰“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14578人。
國家設立科學技術獎,獎勵在科學技術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自2000年以來,共有27772人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其中有16名傑出科學家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設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稱號,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是國家在科學技術領域和工程科技領域設立的最高學術稱號,截至2009年底,共評選產生中國科學院院士1143人、中國工程院院士861人。自1990年起,中國政府實行政府特殊津貼制度,向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頒發榮譽證書,發放政府特殊津貼。到2009年,全國共有15.8萬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建立全國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表彰制度,自1999年以來共有200人獲得“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建立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制度,自1995年以來已有120人榮獲“中華技能大獎”稱號,2976人榮獲“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樹立了一批中國高技能人才楷模人物。建立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表彰制度,自2000年以來已表彰了160名全國農村優秀人才。
發揮市場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中國的逐步建立,中國政府遵循人力資源開發的客觀規律,以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為改革取向,尊重勞動者的自主擇業權,努力培育和發展人力資源市場,逐步實現人力資源從計畫配置到市場配置的轉變。
人力資源市場配置機制基本形成
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共同發展,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場用人主體。1998年至2009年,在城鎮從業人員中,國有單位就業人員從9058萬人下降到6420萬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的比例從41.9%下降到20.6%;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業人員從894萬人上升到3389萬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的比例從4.1%上升到10.9%;私營單位和個體經濟就業人員從3232萬人上升到9789萬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的比例從15.0%提高到31.5%。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逐步改革計畫經濟體制下“統包統配”的固定工制度,落實單位用工自主權和勞動者自主擇業權,以雙向選擇、自主協商、訂立勞動契約作為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方式,增強了人力資源市場的活力和效率。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中國政府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戶籍制度、高校畢業生分配製度,不斷破除勞動者自由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勞動者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流動日趨活躍。2009年,在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登記求職的勞動者達到9700萬人次,成功實現就業和轉換工作的達到3600萬人次,分別比2000年增加7700萬人次和2600萬人次。同年,全國外出就業和本地非農從業6個月以上的農村勞動力總數達到22978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達到14533萬人,就近到二、三產業實現就業的本地農民工達到8445萬人。
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迅速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模和水平不斷提升。服務領域和內容日益多元化,從最初的招聘服務、人事代理髮展到包括培訓服務、勞務派遣、就業指導、人才測評、管理諮詢和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多種業務,形成較為完善的服務產業鏈。2008年,全國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達4.9萬餘家,基本形成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民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外合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共同組成的多層次、多元化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積極履行承諾,使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逐步增加。2009年,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人才服務機構從2003年的30家增加到160家。
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尊重人的勞動權利,注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實現人的體面勞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中國政府一貫堅持的發展理念。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有效促進人力資源的良性發展。
保障平等就業
近年來,中國政府加強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與管理,努力打破歷史原因造成的城鄉分割、身份分割和地區分割等問題,消除人力資源市場的體制性障礙,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國家有關部門通過完善市場監管體系,開展人力資源市場執法檢查活動,清理整頓市場不法行為,有力維護了求職者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國家高度重視並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努力消除阻礙婦女平等就業的壁壘。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拓寬吸納女性勞動力就業的渠道,制定和執行扶持婦女自主創業的政策。充分發揮各級婦聯組織在反映婦女訴求、促進平等就業和同工同酬、提供維權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到2008年,全國就業人口中女性超過45.4%。
中國政府加強對殘疾人就業的統籌規劃,實行集中就業與分散就業相結合的方針,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制定和實施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1.5%,對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職工總數25%比例的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給予稅收優惠,指導和幫助殘疾人組織興辦殘疾人福利企業,鼓勵和支持殘疾人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中國各級殘疾人聯合會努力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幫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建立省、市、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3043個,專門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援助服務。截至2009年底,全國城鎮實際在業殘疾人數443.4萬,農村殘疾人有1757萬實現了穩定就業。
國家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權益。農民工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特殊勞動群體,為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2006年,國務院建立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國農民工工作。取消各種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加強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擴大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覆蓋面,建立養老保險接續轉移制度,實施“春暖行動”、“春風行動”等專項扶持計畫。截至2009年底,有8014.82萬農民工成為工會會員,近80%的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城鎮公辦中國小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全國參加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農民工分別達到5587萬人、4335萬人、2647萬人和1643萬人。
建立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全面推進勞動契約制度的實施。截至2009年底,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6.5%;勞動契約內容趨於規範,勞動契約履行情況良好。積極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契約制度,增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動勞動關係雙方互利共贏。截至2009年底,全國當期有效集體契約達到70.3萬份,覆蓋職工9400多萬人。
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作用。2009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和26個省份的縣(市)區建立了由政府、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組織總計1.4萬多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圍繞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積極溝通,加強合作,消除分歧,在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大力推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2006年,中國開始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通過制定、實施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標準、推動建立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表彰先進典型等措施,促進企業和工業園區內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截至2009年底,全國31個省(區、市)開展了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
積極發揮工會組織的重要作用。中國工會組織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創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2009年,全國基層工會組織有184.5萬個,覆蓋企事業機關單位395.9萬家,全國工會會員總數達2.263億人。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履行維權職責,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契約,代表職工與企業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契約,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為職工提供法律服務,督促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加強對企業職工的人文關懷。近年來,針對個別企業用工方面存在的問題,中國各級政府採取積極措施,督促、倡導企業切實加強對職工的人文關懷,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完善職工訴求表達機制,建立職工交流互助平台,開展職工心理健康諮詢服務。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努力形成共建和諧勞動關係的良好社會氛圍。
公正及時解決勞動人事爭議
通過調解仲裁解決勞動人事爭議,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權益救濟和保障制度。仲裁委員會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用人單位代表三個方面組成,以保證爭議案件審理過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截至2009年底,中國共有仲裁辦案機構4800多個、仲裁員3.3萬人。
勞動人事調解仲裁工作遵循公正原則,鼓勵協商,先行調解,及時妥善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2009年,全國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共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87.5萬件;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68.4萬件,比上年下降1.3%;涉及勞動者101.7萬人,比上年下降16.3%。依據中國法律,當事人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9年,中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勞動爭議案件31.7萬件,有效維護了當事人雙方合法權益。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
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積極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接受並依法查處勞動者投訴舉報案件,並主動對用人單位守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截至2009年底,中國共建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3291個,配備專職監察員2.3萬名。
近年來,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加強對社會反映強烈的重大違法案件的專項督辦工作,及時組織查處。通過監察執法,保障了勞動者在職業介紹、勞動契約簽訂、工作時間、工資支付、社會保險、特殊勞動保護等方面權益的落實。2009年,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75.1萬戶,涉及勞動者9029.8萬人,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43.9萬件,督促用人單位為1073.7萬名勞動者補簽勞動契約。
從2009年起,中國政府在全國60個城市開展了勞動保障監察格線化、網路化管理工作試點,對用人單位進行全面動態監管,實現對勞動糾紛的早期預防和及時介入。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即將在全國範圍逐步推行。
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人力資源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國際義務,不斷拓寬渠道和領域,推動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交流與合作格局。
中國尊重《聯合國憲章》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宗旨與原則,致力於維護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合理確定、依法頒布和逐步完善勞動標準。中國政府結合本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先後批准了《男女同工同酬公約》、《準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消除最惡劣形式童工公約》、《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等25個國際勞工公約,並積極實施有關公約。中國不斷完善本國人力資源開發的法律法規,推動包括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勞工公約的批准進程。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與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開發計畫署、亞太經合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或機構建立人力資源領域的合作關係,積極發展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雙邊或多邊的人力資源交流與合作。中國政府自1983年正式恢復在國際勞工組織的活動以來,積極參加國際勞工事務,在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和諧勞動關係以及制定勞動法律法規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國際合作。2004年和2007年,中國與國際勞工組織共同舉辦了“中國就業論壇”和“亞洲就業論壇”。自1992年以來,中國政府積極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人力資源開發領域的合作並發揮出重要作用。2001年,中國成功舉辦亞太經合組織人力資源能力建設高峰會議,通過了《北京倡議》。2010年9月,第五屆亞太經合組織人力資源開發部長級會議在北京舉行,為亞太各經濟體討論金融危機後的就業、人力資源開發等提供重要平台。中國1994年加入國際社會保障協會成為正式會員。2004年第28屆國際社會保障協會全球大會在北京召開,通過了《北京宣言》。截至2009年底,中國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已經與80多個國家和一些重要的國際組織建立了合作夥伴關係。為便利人員流動,中國先後與德國、韓國簽署了社會保險互免協定。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中國政府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留學方針,努力拓寬留學渠道,積極吸引人才回國,為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為國服務、回國創業提供支持,創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從1978年至2009年底,中國各類出國留學人員總數達162.07萬人,留學回國人員總數達49.74萬人。實施“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畫”和“海外赤子為國服務行動計畫”,鼓勵和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創業。中國重視和支持外國公民來華留學,從1978年至2009年,中國接受的來華留學人員累計達到169萬人次,輻射190個國家和地區。中國積極利用國際教育培訓資源培養人才,實施領導幹部經濟管理培訓項目、高級公務員海外培訓項目等培訓計畫,2009年共選派5.02萬人出國(境)培訓。中國積極協助聯合國在華舉行“國家競爭考試”,推薦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截至2009年底,共有1002名中國國際職員在各類國際組織中任職。中國政府積極引進國外智力,2009年來中國大陸工作的境外專家約48萬人次。2009年末持外國人就業證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共22.3萬人。截至2009年底,中國累計授予1099名外國專家“友誼獎”,授予43名外國專家“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結束語
伴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國的人力資源事業有了長足進步。但中國作為一個開發中國家,仍然面臨著就業壓力大、人力資源結構性矛盾突出、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匱乏等問題。中國人力資源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前所未有。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國政府將堅持以人為本,關心人的全面發展,鼓勵和支持人人都作貢獻,人人都能成才;堅持以促進教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教育質量為核心,構建完備的終身教育體系,讓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堅持就業是民生之本,更好地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堅持人才優先,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突出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大力開發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統籌推進各類人才建設;堅持管理創新,通過不斷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破除不合時宜的體制機制障礙,營造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社會環境。
在未來的歲月里,中國人民的智慧與力量一定會更好地迸發出來,國家的發展與進步一定會有更加堅實的人力與人才資源基礎。
發布背景
簡介
國新辦10日發布《中國的人力資源狀況》白皮書稱,2035年,我國2名納稅人供養1名養老金領取者。人社部官員表示,對是否延長退休年齡還在研究,需綜合考慮人口結構和就業情況。
事實上,早在幾年前,關於是否推遲退休年齡就曾引發過爭論。眼下,“延退”再一次被提出來,立刻成為各大網站最熱門的話題之一【今日話題:退休年齡應該被推遲嗎?】。記者注意到,僅騰訊網,截止到昨晚9點,就有10萬人關注此事。記者注意到,目前對延退的觀點,很多網友和市民各持觀點,形成力挺和反對的兩大派,且多數網友表示反對“延退”。
早在2006年,當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就透露一個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當年我國養老金缺口達2.5萬億元。相關人士認為,延長退休時間,可以延遲社會保障福利支付,減輕社會負擔。
該人士認為,全球170多個已建立並運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正面臨日益嚴重的支付危機,大多數國家選擇把法定退休年齡逐漸延長至65歲或67歲。
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朱立春認為,60歲退休(指男性)是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制定的,現在的生活環境和人們的身體狀況和當時已經大不相同,現在人的平均壽命延長了,身體和心理上的健康狀態也與當時相比有所最佳化。同理,工作壽命也有相應的變化。
目前,中國人口老齡化呈現加速發展態勢,甚至將超過日本,成為全球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將對經濟與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產生諸多不利影響,比如將給社會保障帶來一定壓力。將退休年齡延長,剛好可以緩解這樣的問題。
而且,就現在的人才培養來講,一般的人在30歲以前都處在學習階段,在30歲到45左右歲處於積累經驗的狀態。45歲以後各方面都已經成熟,這個年齡段正好是能夠發揮足夠能量的階段。所以,延長退休年齡,對人才資源的合理套用有很大推進。
“對於某些技術類或管理人員來說,他們的經驗更有價值。比如醫生60多歲正是臨床經驗豐富、科研精力充沛的時候。如果60歲就退休,那真是浪費了人力資源。”朱立春表示。
“退休年齡延後勢在必行。隨著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可工作的時間也大大提高,60歲對不少人來說正是老當益壯的年齡。如果推遲退休年齡,既為國家減輕了負擔,也讓60多歲的人繼續發揮餘熱,是個好辦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胡曉燕表示,推遲退休也能夠給人們心理上帶來積極影響,工作和退休,人們完全處於兩種生活狀態和心理狀態,延遲5年退休,心理的年輕狀態也會延長5年。
“不可否認,這給年輕人也帶來了不小的壓力。無論是從就業還是從事業發展的角度。”北京市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教授譚政亮出自己的觀點。
他認為,近些年,年輕人的就業壓力依然很大,競爭激烈,就業難也意味著一些崗位的飽和,延長退休年齡,這種飽和的消耗時間也隨之推遲,這就給年輕人的就業增加了負擔。而個人發展中,一般的企業單位都較青睞於用那些經驗豐富的“老人”,年輕人的發展空間將受到壓制。
“企業發展也需要新陳代謝,延遲退休不利於企業的知識和技術更新。目前,許多行業採取‘內退’、‘退養’等多種形式,單位部分職工在法定退休年齡還未到的情況下實際上已經脫離崗位,以此來實現企業的吐故納新,保持競爭活力。國家延遲退休,顯然不符合行業發展要求。”長春市政協委員、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東區事業部高級工程師洪治平說。
“我們買斷工齡的等到60歲就可以拿退休工資。如果向後延遲5年,我們不是要少拿5年的退休工資嗎?”市民張先生說,如果一個普通人晚退休5年,要少領到數萬元的退休金。
從已開發國家的情況來看,退休年齡普遍有後移的趨勢。據資料介紹,美國的退休年齡正從65歲向70歲推延,德國與日本將退休年齡從60歲後延到65歲。西班牙也準備將退休年齡延長到67歲。
就業壓力和社會老齡化問題,哪一個更重要?究竟是否該延長退休年齡?
省社會科學院院長邴正給出建議,延長退休年齡不如彈性退休。
“對就業而言,社會發展從計畫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就業壓力逐漸加大。包括農民工湧向城市,教育形式將大學生推向城市,就業難涉及的範圍是不不容忽視的。延長退休年齡勢必會加重就業壓力。而就發展而言,年輕一代作為城市建設中的新生代,需要更多空間和機遇。”邴正表示。
“而社會老齡化,退休人口的增漲為社會保障增加負擔。而現在,男性60歲、女性55歲,又是完全有能力繼續工作的。從這一方面看,延長退休年齡是可行的。”邴正說,“想要緩解這種矛盾,這兩方面都要顧慮到,因為一旦規定延長退休年齡,那么很長一段時間裡,這種規定都不會再變化,整個影響面積是很大的,所以不能草率地下決定。”
為此,他建議用多元化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用彈性思維去指定規定,比如不一定必須將退休年齡指定在一個硬性的年齡里。可以根據不同的工種和崗位,規定只要滿足相應的工作年限就可退休。
“例如美國的警察,作為高危職業只要工齡滿20年即可退休。延長退休年齡不如彈性退休。實行退休年齡彈性制,值得探討與嘗試。”邴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