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範圍
醫藥物流分會在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服務範圍包括:行業研究、數據統計、政策法規建議、信息共享、標準制修訂、人才培訓教育、行業自律等行業基礎工作,以及舉辦專業領域管理、技術、裝備、研討、論壇、諮詢、交流等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行業自律,反映企業呼聲,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整合醫藥物流市場資源,協助政府推進行業工作,促進醫藥物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組織機構
輪值會長
姓名 | 公司及職位 |
---|
李光甫 | 國藥集團醫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
殷濤 | 九州通醫藥集團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
唐懿 | 順豐冷運事業部 CEO |
副會長
姓名 | 公司及職位 |
---|
李邦良 | 華東醫藥寧波有限公司 董事長 |
張玉慶 | 榮慶物流供應鏈有限公司 董事長 |
王學利 | 北京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長 |
蘇志勇 | 北京盛世華人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長 |
劉占傑 | 青島海爾特種電器有限公司 總經理 |
胡學英 | 湖南山河供應鏈有限公司 董事長 |
徐偉 | 天士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物流總監 |
王志達 | 中鐵物流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裁 |
張信紅 | 北京科園信海醫藥經營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
胡曉華 | 廣州大庫工業設備有限公司 總經理 |
鄒曉亮 | 未名企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創始人CEO |
陳小雷 | 天津信鴻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劉洋 | 北京格瑞納健峰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
葛路 | 華潤醫藥商業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
吳宏 | 勁達技術(河源)有限公司 冷鏈行銷總裁 |
相峰 | 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執行長 |
孫立軍 | 松冷(武漢)科技有限公司 總裁 |
趙慶輝 | 陝西醫藥控股集團派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兼物流中心總監 |
穆宏 | 華潤醫藥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
劉麗娜 | 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
曾偉 | 北京人福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秘書處
秘書長: 宋 軍
執行副會長:秦玉鳴
執行副秘書長:郭威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醫藥物流分會,簡稱為中物聯醫藥物流分會(以下簡稱本分會)。英文譯名為China Federation of Logistics & Purchasing Pharmaceutical logistics Sub-branch(縮寫PLS)。
第二條 本分會隸屬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為其分支結構,接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 本分會是由正式登記註冊的在國內外從事藥品、保健品和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物流、裝備製造、信息化等企業,為實現共同意願而自願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四條 本分會秘書處辦公地設在國藥集團醫藥物流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範圍
第五條 按照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的規定,本分會的宗旨是: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行業自律,反映企業呼聲,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整合醫藥物流市場資源,協助政府推進行業工作,促進醫藥物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六條 本分會的主要任務及業務範圍包括:
1.政策對接。貫徹政府相關部門醫藥物流有關的政策、法規,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應醫藥物流相關企業的合理訴求、行業發展建議,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產業政策、行業規劃、法規的制訂、出台與修訂;
2.行業統計。建立行業統計調查制度,開展行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發布,編纂出版行業報告等出版物,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3. 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和修訂醫藥物流領域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
4. 交流合作。協調企業與企業、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展覽會、技術交流會與學術報告會等,加強行業內部以及與其他相關行業的溝通與協作;
5. 教育培訓。結合行業人才需求,積極採取多種形式組織人才技術、職業培訓,提高全行業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
6. 資訊服務。建立網站和新媒體平台,挖掘並整合行業資訊,為行業企業提供全方位和個性化的資訊服務;
7. 戰略諮詢。指導幫助會員單位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為會員單位企業運營、重大投資與開發、技術改造等提供諮詢服務;
8. 其他依法並符合本分會宗旨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在中國境內從事國內外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物流、裝備製造、信息化等企業以及相關的金融、保險、法律、研究諮詢、教育等的法人、非法人機構可申請成為本分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分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分會的工作規則;
2.有加入本分會意願;
3.在醫藥物流領域及相關行業中有一定經濟實力或影響;
4.本會認為可以接納的。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1.申請單位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本分會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討論通過;
3.經理事會授權,由本分會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和會員銘牌。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1.本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3.要求本分會對其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給予支持;
4.優先參加本分會主辦的培訓、會議、國內外考察交流、展覽等活動;
5.及時獲得本分會提供的最新政策信息,國內外行業資訊;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分會工作規則、執行分會的決議;
2.維護本分會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3.向本分會反映行業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4.完成本分會交辦的工作;
5.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向本分會提出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和會員銘牌。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又未以書面形式提出緩交或減免申請,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嚴重違反本分會工作規則的,經本分會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四條 本分會會員不得利用在經營規模、市場份額等方面的優勢,侵害其他會員和相關經濟活動主體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全體會員代表組成,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本分會工作規則;
2.決定和調整本分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能;
3.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其他專項報告;
4.推選名譽會長和顧問,選舉和罷免理事;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五章 理事會
第十九條 理事會職責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或罷免輪值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3.聘任本分會名譽會長、顧問、組建專家委員會;
4.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5.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6.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狀況;
7.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8.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根據業務需求設立辦事機構及工作委員會;
9.領導本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0.制定本分會內部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負責本分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輪值會長履行下列職責:
1.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
2.督促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3.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秘書長在理事會領導下負責本分會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行政工作和業務活動;
2.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和理事會決議;
3.組織各辦事機構和工作委員會開展工作;
4.提名副秘書長、辦事機構、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5.決定秘書處、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決定其報酬及支付辦法;
6.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六條 本分會的輪值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和業務領導能力,熱愛此項工作;
3.分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閉會期間,本分會的重要事項由會長辦公會決定。會長辦公會議由輪值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由會長或秘書長召集。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工作規則是依據《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章程》及《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工作規則》制定。
第四十一條 本工作規則經2014年11月13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工作規則的解釋權屬本分會理事會。
標準化工作組
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醫藥物流標準化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由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醫藥物流分會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組在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與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的指導下,負責開展醫藥物流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及醫藥物流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工作組擁有專家委員27人,分別來自政府、協會、院校及醫藥生產、經營批發、物流等產業鏈不同環節。
標準制修訂
中物聯醫藥物流分會已於2014、2015年期間分別就《藥品冷鏈物流運作規範》、《藥品物流服務規範》兩項國標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試點工作,申報企業主要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流通企業、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從經營狀況、設施設備、人員素質、管理制度、客戶服務、信息系統、流程控制等多個方面提出了重要技術指標,截止2016年4月份,《藥品冷鏈物流運作規範》達標企業總計19家。《藥品物流服務規範》試點企業總計26家。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級別 | 制定情況 | 實施日期 |
GB/T 28842-2012 | 藥品冷鏈物流運作規範 | 國家標準 | 已實施 | 2012/12/1 |
GB/T 30335-2013 | 藥品物流服務規範 | 國家標準 | 已實施 | 2014/7/1 |
| 藥品冷鏈保溫箱通用規範 | 國家標準 | 已報批,待發布 | |
| 藥品陰涼箱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 行業標準 | 已報批,待發布 | |
| 醫藥冷鏈物流溫控設施設備驗證性能確認規範 | 國家標準 | 待審查 | |
發展報告
《中國醫藥物流發展報告(2015版)》
出版單位: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醫藥物流分會
醫藥物流研究中心
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醫藥物流分會基於自身及行業發展的需要,於2016年6月正式成立了醫藥物流研究中心,為企業提供多層次的服務與支持。
研究中心以行業調研、行業報告輸出、人才培訓、醫藥項目諮詢服務為核心,為企業提供產業信息和具有價值性、前瞻性、指導性的諮詢和培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