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物權法上的登記對抗主義

《中國物權法上的登記對抗主義》是龍俊撰寫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物權法上的登記對抗主義
  • 作者:龍俊
  • 論文來源:法學研究
  • 發表時間:2012-09-15
  • 分類號:D923.2
論文摘要,引文格式,

論文摘要

登記對抗主義下的絕大多數理論構造與我國所繼受的物權法的理論體系相衝突。只有權利外觀說最適應我國的民法體系,也最符合我國的立法目的。依據該說,當事人間僅因意思表示即可發生完全的物權變動。但在當事人進行移轉登記之前,第三人由於信賴物權尚未變動的權利外觀而從事了交易行為,法律保護此種信賴,承認第三人在登記後可以取得該物權。我國法律原則上僅保護善意第三人,總體上符合效率價值。但是參考比較法和法經濟學,也應該承認一些例外:侵權人等完全無權利的人、繼承人、連環交易中的前手或者後手、狹義的一般債權人和特定物債權人屬於絕對可對抗的第三人,即無論該第三人善意還是惡意,未登記的物權人都可以對抗之;破產債權人、扣押債權人、參與分配債權人等屬於絕對不可對抗的第三人,即無論該第三人善意還是惡意,未登記的物權人都不可以對抗之。

引文格式

龍俊.中國物權法上的登記對抗主義[J].法學研究,2012,34(05):136-153.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