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國務院決定加入《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簡稱《濕地公約》),明確由林業部負責組織、協調履約工作。同時,吉林向海、黑龍江扎龍、江西鄱陽湖、湖南東洞庭湖、青海鳥島和海南東寨港成為中國第一批國際重要濕地。
1992年1月國務院決定加入《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簡稱《濕地公約》),明確由林業部負責組織、協調履約工作。同時,吉林向海、黑龍江扎龍、江西鄱陽湖、湖南東洞庭湖、青海鳥島和海南東寨港成為中國第一批國際重要濕地。
1993年6月中國政府代表團參加在日本釧路召開的《濕地公約》第五次
締約國大會,這是我國加入《濕地公約》後第一次參加公約締約國大會。
1994年9月林業部辦公廳發出了“關於開展濕地資源調查的通知”。這是我國首次對全國濕地資源進行專項調查,歷時8年多。
1994年9月林業部牽頭組織成立了《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畫》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外交部、國家計畫委員會等17個部門參加了該領導小組。
1994年12月林業部組織在湖南嶽陽召開了全國濕地研討會,會議由外交部、國家計畫委員會等12個部委和省市代表參加。
1995年林業部批准成立“林業部調查規劃設計院濕地監測中心”,專門負責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監測業務指導工作。
1996年3月《濕地公約》第六次締約國大會在澳大利亞布里斯班召開,我國政府代表團參加。
1996年8月濕地國際(WI)中國項目辦事處在北京成立,這是在我國設立的第一個專門從事濕地保護的非政府組織。
1997年7月香港米埔-后海灣成為我國的第7塊國際重要濕地。
1998年7月國家林業局在野生動植物保護司專門設立濕地保護處,負責組織協調全部濕地保護工作和《濕地公約》履約事務。
1999年5月《濕地公約》第七次締約國大會在哥斯大黎加召開,我國作為締約國參加大會,中國政府代表團由國家林業局組織,外交部、水利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參加。
1999年9月吉林省濕地研究中心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個地方成立的專門針對濕地保護的研究所。
2000年6月經過6年的艱苦努力,《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畫》編制完成,國家林業局等17個部委聯合頒布實施。
2000年江澤民同志為中國最大的濕地自然保護區--三江源自然保護區題名。
2000年11月國家林業局和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聯合召開“濕地保護座談會”。
2001年5月21日溫家寶副總理就濕地保護做出重要批示:保護濕地是生態環境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制定法規,採取綜合措施,首先要嚴禁在濕地開墾和造田。
2001年6月朱鎔基總理在四川考察期間指示國家林業局編制全國濕地保護規劃。
2001年9月國家計畫委員會批准了“全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工程總體規劃”,濕地保護是其中的主要內容。
2001年12月六大林業重點工程之一的“全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工程”正式啟動,其中濕地保護和恢復示範、濕地監測等內容也納入其中,成為國家重點支持項目。
2002年1月《濕地公約》秘書處正式通知我國政府,中國第二批指定的14塊國際重要濕地獲得《濕地公約》認可。至此我國已有國際重要濕地21塊,總面積達303萬公頃。
2002年2月2日國家林業局與世界自然基金會聯合在北京舉行重大活動,慶祝第七個“世界濕地日”。同時由於中國指定的14塊國際重要濕地獲得《濕地公約》的批准,世界自然基金會為國家林業局局長周生賢頒發“獻給地球的禮物”榮譽獎,以表彰中國政府在濕地保護方面所作的貢獻。
2002年3月10日江澤民總書記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就濕地保護專門作出重要講話:“我國是世界上濕地類型多、面積大、分布廣的國家之一,總面積達65萬平方千米,位居亞洲第一、世界第四。但是,我國濕地保護面臨著嚴峻挑戰。由於圍湖造田、圍海造地、灘涂開墾等,我國天然濕地日益減少。隨著工業發展,大量污水湧入濕地,造成大批植被和水生生物死亡。加強濕地保護刻不容緩。”
2002年8月《濕地公約》秘書處、世界自然基金會和國家林業局聯合在新疆烏魯木齊召開“喜瑪拉雅高原濕地保護國際研討會”。主要對喜瑪拉雅地區高原濕地對全球生態的影響等進行討論,形成了關於高原濕地保護的決議草案。
2002年11月中國政府代表團參加在西班牙瓦倫西亞召開的《濕地公約》第八次締約國大會。中國濕地專家首次成為《濕地公約》秘書處亞洲地區高級協調員和科技評審委員會成員。
2003年6月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頒布了《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於同年8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第一個地方濕地保護法規,對全國濕地保護的法制化建設具有重要示範意義。
2003年8月國家林業局會同國家發改委等九個單位完成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2002-2030),9月國務院原則批覆了該規劃。
2003年11月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頒布了《甘肅省濕地保護條例》,自2004年2月2日起實施。
2004年6月中國林業科學院成立濕地研究中心。
200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這是中國中央政府第一次就濕地保護作出的明確聲明,表明濕地保護已經納入國家議事日程,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2004年6月29日國家林業局在北京召開“全國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會議”。會議就如何貫徹落實國辦第50號通知作了全面動員和工作部署。這是國家林業局第一次就濕地保護召開的高規格會議,體現著濕地保護在生態建設中的重要地位。
2004年12月7日濕地國際(Wetlands International)授予中國國家林業局“全球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傑出成就獎”。
2005年5月15日位於青海省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鄂凌湖、扎凌湖濕地被聯合國《濕地公約》秘書處正式批准為國際重要濕地,這標誌著我國面積最大、海拔最高,也是世界高海拔地區生物多樣性最集中的三江源自然保護區成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高原濕地之一。
2005年07月全國最大的濕地博物館黃河口濕地博物館開放。
2005年11月中國首次當選《濕地公約》常務委員會理事國
2006年全國首次濕地資源調查表明,我國現存濕地中約有40%的面臨著嚴重退化的威脅。我國濕地保護工程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