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2018年度案例·金融糾紛》是2017年5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法院2018年度案例·金融糾紛
- 作者: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5月
- 頁數:212 頁
- 定價:4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9136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國法院2018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冊)的一個分冊。包含銀行卡糾紛、儲蓄存款契約糾紛、銀行結算契約糾紛、融借款契約糾紛、票據糾紛、證券糾紛、融資租賃糾紛、典當糾紛等案例。所選案例均是國家法官學院從各地2017年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精品案例,全面涵蓋該領域常見糾紛內容。案情凝練,並由主審法官精心撰寫裁判要旨與法官後語,可讀性、適用性強,能幫助讀者最大限度地節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為法官、檢察官、執法人員、律師、法律顧問辦理相關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處理糾紛必備參考書。
作者簡介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持續20年編輯了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出《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
圖書目錄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標準的認定
——陳某放火案
2放火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界定及犯罪情節輕微的認定
——洪方某放火案
3危害公共安全危險程度認定
——王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4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認定
——陳廣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5煙花是屬於易燃易爆物還是屬於爆炸物
——鐘小波非法製造爆炸物案
6被查獲待售槍枝的定性
——萬漢鋒等非法買賣、郵寄槍枝案
7不以出賣為目的的單純購買槍枝行為應認定為非法持有槍枝罪
——韓鵬某、許某非法持有槍枝案
8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認定標準
——王真某交通肇事案
9以籌錢為目的離開醫院是否構成“逃離現場”
——劉某被訴交通肇事宣告無罪案
10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性質的準確認定
——胡某某交通肇事案
11交通肇事後駕車駛離現場再返回現場是否必然成立交通肇事逃逸
——劉雲某交通肇事案
12交通肇事後將被害人拖移至路邊後逃逸致其死亡行為的定性
——文思華交通肇事案
13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李順某交通肇事案
14交通肇事案中對公共運輸及事故責任的界定
——方某交通肇事案
15非碰撞情形下造成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認定
——郭建峰等交通肇事案
16交通事故中二次碰撞情形下因果關係的認定
——楊帥交通肇事案
17如何審查和採信公安機關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余某華被訴交通肇事宣告無罪案
18危險駕駛犯罪主體界定及相關共犯問題辨析
——吳育某危險駕駛案
19“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型自首的等待行為應體現主動性
——樊某危險駕駛案
20抽取血樣前飲酒如何認定血液中酒精含量
——陳建某危險駕駛案
21超載型危險駕駛犯罪案件如何定罪量刑
——陳寶某危險駕駛案
22客運車輛超載行為的認定
——孫祖某、張萬某危險駕駛案
23重大責任事故罪中發包業主的刑事責任認定
——李某等重大責任事故案
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24生產、銷售假冒食鹽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黃金標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25銷售治病“假藥”如何定罪量刑
——蔡某甲、蔡某乙銷售假藥案
26不合格的鹽是否可以認定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劉某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二)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27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區別
——潘遠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28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醫生行賄如何定罪處罰
——史慧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
29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的多種形式認定
——彭興會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三)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30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欺罪的區分
——李某騙取貸款案
31未公開信息的認定
——王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32如何計算內幕交易案中的違法所得
——段某內幕交易案
(四)金融詐欺罪
33信用卡詐欺罪中信用卡業務的認定
——高某信用卡詐欺案
34以詐欺手段取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構成何種犯罪
——李順某等信用卡詐欺案
35拾得他人借記卡在ATM機上取款何以認定為信用卡詐欺罪
——和某某信用卡詐欺案
36透支信用卡在有還款承諾書的前提下是否改變構成信用卡詐欺罪的時間界點
——晏寶某信用卡詐欺案
37將他人遺忘在ATM機內的銀行卡內款項取走,如何定性
——劉某某信用卡詐欺罪
38無“非法占有”目的不構成信用卡詐欺罪
——孫長某被訴信用卡詐欺宣告無罪案
39控制他人支付寶並綁定銀行卡轉賬的定罪及既未遂認定
——沈某信用卡詐欺、盜竊案
40竊取信用卡信息後實施信用詐欺行為的性質認定
——李佩青等竊取信用卡信息、信用卡詐欺案
41交通肇事後“頂包”理賠的定性
——陳某某等保險詐欺案
42盜竊銀行承兌匯票並使用,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構成票據詐欺罪
——張寶寶票據詐欺案
43合理的利息收入不應從金融憑證詐欺犯罪數額中扣除
——余春華金融憑證詐欺案
4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欺罪的區分
——周兆會集資詐欺、詐欺案
(五)危害稅收征管罪
45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為逃避繳納稅款讓他人代開發票構成虛開發票罪
——張某虛開發票案
(六)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46妻子持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丈夫銷售菸草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袁宏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47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定罪量刑
——北京盈兆業方科技有限公司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七)擾亂市場秩序罪
48契約詐欺之“兩頭騙”的定性及犯罪數額認定
——馬福明契約詐欺案
49契約詐欺罪的認定
——張某契約詐欺案
50詐欺罪與契約詐欺罪的界定
——叢海瑞等契約詐欺、聚眾鬥毆案
51契約詐欺罪與民事欺詐行為的區分
——連永斌契約詐欺案
52如何界定詐欺罪、契約詐欺罪和侵占罪
——白某某契約詐欺案
53契約詐欺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認定
——喬玉友契約詐欺案
54利用司法機關執行程式將借款償還外債的行為認定
——周秀玲契約詐欺案
55非法經營行為的認定
——林建生、陳廣某非法經營案
56非法經營罪之未遂探討
——徐某某等非法經營案
57無證銷售假冒偽劣捲菸行為的定性及假冒偽劣捲菸的價值計算
——楊某非法經營案
58在涉偽劣捲菸類非法經營案件中,偽劣捲菸購進後從沒有售出即被查獲,非法經營額如何確定
——江欽某非法經營案
59以暴力強迫他人接受服務型強迫交易與隨意毆打他人型尋釁滋事辨析
——洪小某、陳福某犯強迫交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