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法治政府獎
- 發起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
- 實質:獎項
- 授予對象:行政機關
獎項定位,獎項宗旨,發展歷程,2010年,2012年,2014年,獎項評審,第一屆,第三屆,歷屆情況,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重要論述,
獎項定位
“中國法治政府獎”是由專家和社會公眾依據科學的評審程式和評價標準對政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進行評選的獎項。
獎項宗旨
“中國法治政府獎”旨在總結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有益經驗,客觀公正地評價、推廣各級政府在建設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被輿論稱之為民間對政府的獎項。
發展歷程
2010年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起設立了“中國法治政府獎”。
2010年3月,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起設立了“中國法治政府獎”。“中國法治政府獎”是第一個由學術機構發起設立,依據科學的評價標準和公開的評選程式對各級行政機關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進行表彰的獎項。
2012年
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進一步發展
2012年 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進一步發展,對申請項目的評估進行改進升級,重點對項目在全國範圍內的創新程度、項目實施效果和社會效果、項目的推廣情況和推廣價值等方面進行評價,並對這些方面進行獨立調查和評估。
2014年
中國政法大學與新華網攜手,聯合推出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
2014年 在四中全會精神指引下,中國政法大學與新華網攜手,聯合推出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融合學界與媒體優勢資源,將中國法治政府獎打造成一個政法法治建設和創新的交流和傳播平台,發現和發掘地方政府在法治建設方面的鮮活創新和做法,為推進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方略提供良好宣傳平台。
獎項評審
第一屆
擔任首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審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張春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陳斯喜,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郜風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周成奎,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應松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研究員李林,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教授黃進。
第三屆
歷屆情況
第一屆
2011年1月15日,首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在國家會議中心揭曉,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等8個項目獲“中國法治政府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規司《招投標法律制度建設》等7個項目獲“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
選出了8個“中國法治政府獎”和7個“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
8個“中國法治政府獎”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的《證券期貨市場“查審分離”執法體制》、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政府的《實施行政訴訟績效考核、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的《全國海關行政複議系統》、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四川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評估指標》、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導實踐經驗》、遼寧省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瀋陽市城市行政管理執法勤務區工作模式》。
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
1北京:行政處罰進行案卷評查
2廣州:制定首個公眾參與辦法
3鄭州市:罰款自由裁量有階次
4蓮湖區:城管實行標準化執法
5發改委:完善招投標法律制度
6溫嶺:設鎮(街道)法制辦公室
7北京市:成立行政複議委員會
第二屆
2012年12月23日,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及頒獎典禮在北京舉行。
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自2012年3月啟動以來,共收到全國各地41個申報項目,提交項目涉及行政程式、行政立法執法、行政監督、糾紛解決機制等多個方面。8月份,評審委員會從項目的法治意義、科學性、創新性、推廣價值、社會效益等多方面對項目進行公正評審,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產生了海南省政務中心“三集中”等24個“中國法治政府獎”入圍項目。
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獲獎名單
1、農業部政策法規司:農業綜合執法
2、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政府: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
3、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試行)》
4、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依法推行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科學配置行政審批權項目
5、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廣州市完善重大決策程式規範、推進民主科學依法決策
6、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政府:寧波市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
7、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上海首發《上海市依法行政狀況白皮書(2004-2009)》
8、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複議制度改革
9、西藏自治區林芝縣人民政府:“林芝魯朗國際旅遊小鎮”建設中的依法徵收與和諧拆遷
10、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
11、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
12、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綜合考評機制
1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制定政府立法工作系列基礎性制度
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獲獎名單
1、山東省濟寧市人民政府:濟寧市行政複議委員會改革
2、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長沙市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實施綱要》
3、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加強和改進稅收制度建設
4、甘肅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甘肅省依法行政目標責任考核新模式
5、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政府:簡政強鎮事權改革
6、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廣州市全面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
7、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
8、福建省廈門市法制局:廈門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機制創新
9、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指導・行政管理創新的成功實踐
10、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行政許可案卷評查
11、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創立行政調解制度及工作機制
第三屆
2014年11月18日,新華網·思客與中國政法大學聯合推出的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終評暨頒獎典禮在京舉行,在該次評獎活動中,14個項目獲提名獎。
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獲獎名單:
1、單位名稱: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推進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機制的制度化、規範化——長沙市出台全國首部規範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規章《長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規定》
2、單位名稱:山東省濟寧市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濟寧市行政複議體制改革
3、單位名稱: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訪辦公室
項目名稱: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訪辦公室創辦信訪矛盾分析研究中心
4、單位名稱: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創新城管執法體制機制,共建執法和服務治理模式
5、單位名稱: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鄉鎮法治政府建設新探索
6、單位名稱: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項目名稱:加強複議應訴制度建設,推進依法行政
7、單位名稱: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深圳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8、單位名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訓中心,創新體制機制,不斷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質量和水平
9、單位名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成都農村產權糾紛仲裁工作
10、單位名稱: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政社互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獲獎名單:
單位名稱:四川省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項目名稱: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
單位名稱:四川省宜賓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單位名稱: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開創說理式執法新模式
單位名稱: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項目名稱:行政執法責任制“六定”
單位名稱:山東省濱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項目名稱:濱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
單位名稱:江蘇省財政廳
項目名稱:法治財政標準化建設
單位名稱: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項目名稱:潯陽區工商局基層自覺型行政指導模式
單位名稱: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白廟鄉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黨務政務財務全公開打造法治誠信透明政府
單位名稱: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杭州市餘杭區法治指數的評估及套用
單位名稱: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合肥市行政處罰民眾公議制度
單位名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舊城改造的“曹家巷自治改造模式”
單位名稱: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問責體系,建設金山區探索實施行政問責新機制
單位名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廊坊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單位名稱: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項目名稱:創新決策公眾參與建立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制度
重要論述
“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成為十八屆四中全會後的熱門辭彙,有哪些地方政府對此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有益經驗?2014年11月18日,由中國政法大學和新華網思客聯合舉辦的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暨頒獎典禮的舉行,又一次提供了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樣本。
該獎項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於2010年發起設立,是中國第一個由學術機構發起設立,由專家和社會公眾依據科學的評審程式和評價標準對政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進行評選的獎項。
以民間形式評價政府工作應是“新常態”
“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現象在各類評選活動中並不鮮見,由學術機構和媒體牽頭,評判各級政府行政能力高下的活動卻並不多見。“由學術界來評價政府行政能力,政府機關過去對這樣的評選可能沒有足夠的重視。雖然‘中國法治政府獎’是學術界評選,但以一種民間形式對政府機關的工作做出民主評價,其價值正逐漸顯現。”作為三屆活動全程參與的評審,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莫玉川這樣評價活動的現實意義。據莫於川教授介紹,該獎項由行政機關主動申報,主辦方組織專家學者對其進行評選、考察,評選每個階段都有互動,不“自娛自樂”,為實現公開公正的目標,該獎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認為“中國政法大學作為一個學術機構,積極組織‘中國法治政府獎’的做法體現了學界的責任擔當,符合當前重視第三方評估,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的要求,對於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的促進和推動作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馬懷德表示:“中國法治政府獎”設立以來,應該說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尤其在政府部門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私下裡很多朋友都對我們講,說你們做了一件學術機構應該做的事情,那就是從第三方的角度來觀察法治政府建設的進展,並且給政府一定的激勵和鼓勵。因為政府可能更看重的是社會的評價、人民的評價,因此我們能夠擔當這樣一個責任,我們感到非常的榮幸。”
法治政府應重上游建設、符合管理規律
“本次活動實際上是對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一種貫徹,所有的政府都關注法治建設,包括相關的制度創新,真正把要求落到實處,我們的法治建設才能有一個更好的推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凌女士這樣表達她對“中國法治政府獎”的評價。十八屆四中全會後,“依法治國”理念成為各界共識,但“法治政府”的標準、特徵和具體建設路徑還未有明晰“模板”。“‘法治政府’應首先做到結構比較理性,符合管理規律。從組織法律制度來講,實際上強調的是自己職能定位準確,結構理性,決策執行監督的結構非常合理。包括該有的關係比較清晰,程式也比較完善。對外管理要兼顧多元利益,考慮到人權保障,符合社會經濟環境生態各方面管理的規律。如果一旦出現錯誤違法侵權等情況,也要有一個有效的機制把他拉回來,對受害方有一個合理的救濟。”對於“法治政府”有哪些剛性標準,薛剛凌教授從自己研究領域給出了建議,“我研究組織法,更側重內部公共行政規律的觀察,強調如何合理配置資源,怎樣藉助制度進行建設。‘上游建設’艱難,但沒有上游的完善,下游里的很多問題難以解決,儘管老百姓看到的更多的是外部的東西。”她強調:“系統內部不理性,對外運行肯定要出問題的。”
讓民間評選鞭策法治政府建設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譽院長應松年代表主辦方致辭時表示“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選擇對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地方、單位進行總結表彰,既可以促進其他地方單位的努力發展,向其看齊,也可以傳播先進的經驗,提高建設法治政府的速度和水平,形成一個爭建法治政府的高潮。”對於長期堅持對優質“政府模板”進行評選和宣傳,莫於川教授認為“這種方式,可以起到示範的作用,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政機關有一個努力的方向。示範的同時也是經驗的宣傳,對於整個行政機關的努力方向會是一種引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就有了抓手。”“我們在這些項目中不斷地篩選、初評、覆核然後進行終評,這個過程也是學習、了解中國法治政府實踐有益經驗的一個過程,我們也受益良多。雖然是一個學術機構組織的評獎,但是它體現的實際上是全社會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高度關注。”馬懷德教授在對本次活動總結髮言時這樣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