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

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是從事審判理論研究的全國性學術團體,2007年11月25日正式成立,會址設在北京,現任會長為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
  • 成立時間:2007年11月25日
  • 總部:北京
  • 釋義:審判理論研究的全國性學術團體
基本介紹,宗旨目標,主要職責,組織機構,機構組成,機構細分,

基本介紹

在中國法學會的領導下,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遵循《中國法學會章程》,按照自身特點獨立開展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同時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
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

宗旨目標

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全國有志於審判理論和司法審判制度的人士,開展審判理論研究,推進審判理論發展,服務審判實踐,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主要職責

研究會負責組織會員和理事就我國審判制度和審判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研究,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完善。
協助、參與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起草、修改、諮詢論證,提出立法和制定司法解釋的意見、建議;
組織會員和理事進行審判理論的教學研究,促進我國審判理論教育的發展;加強信息交流與傳播,及時向會員和理事提供國內外審判制度和審判理論發展動態,編輯和出版有關論文集和信息資料;
積極開展國際和區際審判理論研究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積極開展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理論研究;
反映會員和理事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和理事的合法權益;
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委託或交辦的研究課題與學術研究活動;
參加中國法學會組織的有關學術活動。

組織機構

機構組成

研究會成員由會員、理事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是研究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會員代表組成。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理事組成,是研究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秘書處是研究會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處理日常事務,設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

機構細分

研究會下設十二個專業委員會:
審判基本理論專業委員會(依託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依託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民商事審判專業委員會(依託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依託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行政審判專業委員會(依託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涉外審判專業委員會(依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執行制度專業委員會(依託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司法改革專業委員會(依託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金融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依託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海事海商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依託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海峽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依託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少年審判專業委員會(依託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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