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受彬

男,教授。 199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圖書管理學系,1999年畢業於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部(民商法碩士),2005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2017)。1999--2005年分別工作於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和第一證券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務和投資銀行部。2005年3月進入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工作,歷任講師、副教授,2010年晉升為教授。現任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法學院院長、博士後指導老師。上海市“曙光學者” 、上海市“浦江人才” 、上海“教育法治人才” 、 中國信託業協會全員培訓專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倪受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安徽
  • 出生日期:1973年3月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大學
  • 性別:男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學術及社會兼職,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

男,教授。1992年畢業於安徽大學圖書管理學系,1999年畢業於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部(民商法碩士),2005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2017)。1999--2005年分別工作於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和第一證券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務和投資銀行部。2005年3月進入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工作,歷任講師、副教授,2010年晉升為教授。2011.8—2012.8月擔任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著名信託法專家SCHWARCZ.STEVEN LANCE合作《中美信託法比較研究》與資產證券化法律問題。
倪受彬
為本科生和研究生講授《商法學》、《擔保法》、《金融法》、《證券法》和《信託法》等課程和專題。

學術及社會兼職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論文指導小組成員。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教育法學研究會理事,上海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兼信託法專業委員會主任、上海法院金融審判專家諮詢員、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涉自貿區案件專家陪審員,上海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青島市法律顧問,上海市政府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兼職法律顧問,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

研究領域

民商法、金融法、信託法

主要研究成果

發表論文:
1、《從安信信託案看銀信合作理財中信託契約效力問題》,《法學》2010年第4期。(CSSCI)
2、《商事信託與公司:比較法學者的研究課題》(翻譯),《經濟法論叢》2012年第4期;(CSSCI集刊)
3、《中國國有資產管理目標及實現機制》,《學術月刊》2008年6月。(CSSCI)
4、《金融危機背景下信用評級機構的法律責任問題初探》,《社會科學》2009年8月。(CSSCI,與施丹婷合作)
5、《國有金融類資產出資人制度的構造》,《社會科學》2007年第11期。CSSCI
6、《外資銀行準入監管制度的再完善》,《國際金融研究》2008年第9期。CSSCI
7、《上市銀行獨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上海金融》2008年第7期。CSSCI
8、《上市公司董事會制度:外部治理的角度》,《河北法學》2007年第9期。CSSCI
9、《證券公司與基金管理人利益衝突交易的法律問題研究》,《政治與法律》2005年第6期。CSSCI
10、我國保險契約效力類型探討,《保險研究》2006年第5期。CSSCI
11、《國有資源類資產租賃經營法律問題》,《經濟體制改革》2008年第2期CSSCI
12、《公共養老受託人的義務》,《法學》2014年1月。CSSCI(《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5年第4期轉載)
13、《論民法的阻卻違法》,《政治與法律》1997年第4期CSSCI
14、《認定與承擔:CISG中賣方的瑕疵給付》,《國際貿易》1998年第2期。CSSCI
15、《證券公司市場退出與投資者保護》,《探索與爭鳴》2000年第1期(與導師顧功耘合作,第二作者)CSSCI(本文獲中國證券業協會2000年會員論文排名第一名)
16、《慈善信託的功能與優勢:與慈善基金會比較的角度》,《學術月刊》2014年第4期。CSSCI
17、《系統性風險》(譯作),《比較》2011年第4期,中信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
18、 《金融慣例在商事仲裁中的套用》,《仲裁研究》2010.4。(本文於2010年12月獲得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論文三等獎)
19、《基金黑幕的法律規制: 以“上投摩根老鼠倉”事件為例》,《檢察風雲》2007年6月。
20、《聚集和分化:美國私募股權基金和對沖基金監管制度的最新變化》(與施丹婷合譯),載於《國際貿易法論叢》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
21、《公益信託的功能優勢:與基金會法人的比較》,《上海法學研究》2006年第4期;
22、《受信人的衝突義務》(譯作),《證券法苑》2011年1期(總第4期)。
23、《人民幣基金海外運作:模式與監管》,《上海國資》,2012年第8期。
24、《契約格式條款規制問題初探——以保險契約為例》(第一作者,與施幽靜合作),《國際商務研究》2007年6月。
25、《論保證保險之法律性質》(第一作者,與原旦合作),《浙江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3月。
26、論在建工程抵押權與工程款請求權的權利衝突——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法釋[2002]16號)的意見,(第一作者,與施幽靜合作),《企業家天地》2006年4月。
27、《論有限合夥企業的治理結構》,(第一作者,與孫名琦合作),《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6月。
28、《美國統一商法典》中的買方違約時賣方的補救措施,《國際商務研究》,2005年10月。
29、《中國風險投資業發展亟待完善》,《現代審計與經濟》,2007年8月。
30、《論清算人的選任及其法律責任——以非破產清算為中心》。《公司法律評論》2005年4月。
31、Movable Property Registration Legislation in China: Status quo and Improvement,Arizon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4)2016
出版著作:
1、《國有商業銀行資本信託運營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2008年2月版;
2、《商法學》(主編),中國商務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3、《銀行法理論與實務》(合著,第一作者),經濟管理出版社2012年出版。
科研項目:
1、《國有資本信託運營法律問題研究》,2006年上海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最終成果,主持人。(省部級)
2、《上海離岸金融市場建設法律問題研究》,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上海教學委員會“曙光項目”(09SG52)。(省部級)
3、《上海創業投資法律環境與政府作用》,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決策諮詢課題(主持人,2008年已結項)。(2008-B-05,省部級)
4、《金融產品創新與金融風險的法律防範: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為背景》,德國阿登納基金2008年委託課題成果(2008-B-01)。
5、《創業投資資本募集法律問題》,2007年上海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委託專項,主持人。
6、《基金設立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2008—2009年全國人大財經委立法調研課題《統一基金立法課題》成果,本人為課題參加人,課題負責人為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
7、《中國小企業融資法律制度研究》,德國阿登納基金2012年委託課題(主持人)。
8、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一般項目):《中國國有資產管理立法研究》,2008年3月---2009年12月,主持人(2008BFX003,省部級,結項)。
9、上海市科委軟科學基金課題(重點項目):財政引導大企業集團開展風險投資的政策研究,2009年6月—2010年4月,主持人(省部級重點)。
10、上海仲裁委委託研究課題:《金融交易慣例在商事仲裁中的套用》, 2009年5月—2009年11月,主持人。
11、《上市公司董事會制度的立法完善》,2005年上海證券交易所委託課題成果,主持人。
12、《風險投資與高科技產業相結合的體制機制研究》,上海科學院2009年委託研究課題。
13、 《大宗商品定價與國際金融衍生工具規則研究》,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決策諮詢課題2010.10-2011.3(省部級重點,結項,主持人)。
14、《慈善基金會與公益信託:制度和功能比較》,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項目(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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