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實施辦法(試行)

2022年8月24日,中國氣象局發布《中國氣象局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實施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氣象局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實施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中國氣象局
內容解讀
根據《實施方案》,“揭榜掛帥”突出用戶作用,由用戶(成果套用需求方)提供研發資金,凸顯其在資源投入、監督管理、成果套用、考核評價中的作用。具備業務歸口管理職能、有明確需求、有資金條件和參與意願的氣象系統司局級單位(含直屬企業)可作為用戶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揭榜團隊成員不受年齡、職稱、學歷、獎項等限制。
《實施方案》對用戶徵集、需求凝練、形成榜單、發榜招賢、供需對接、簽署軍令狀等進行了規範,“一票否決權”“賽馬制”“軍令狀”“里程碑”考核指標等都被納入“揭榜掛帥”。其中,“形成榜單”是機制實施的核心,重點遴選出對氣象業務服務能力提升有帶動作用和推廣潛力的套用需求,充分擴大了用戶的自主權並激發活力。“榜單設定可以根據用戶需求個性化定製,就像如果需要某項儀器,可以在穩定性、精度、功耗、機動性等細節方面提出要求。”熊紹員表示。
《實施方案》關注考核指標和獎懲措施等任務榜單核心要素,在資助方式與經費管理、考核評價與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定額包乾制”和“負面清單”管理等方法,強化績效導向和結果運用。“揭榜掛帥”實行“放管服”政策,既降低門檻,又創新監管,最佳化服務,促進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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