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發展
1949年2月19日民建港九分會在香港成立,建國後港九分會停止活動。1951年7月民建廣州分會成立,有會員129人,編成6個小組。1956年1月民建廣州分會改稱為民建廣州市委員會。當時廣東有汕頭、佛山、湛江、江門、韶關、海口市委組織和石岐、潮州、北海鎮民建支部以及惠州小組,委託廣州市委員會代管。
1956年3月,民建廣東省工作委員會籌委會成立,1957年1月民建廣東省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1958年9月、1963年3月分別召開省工委第二、第三屆工委全會。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省工委和地方組織被迫停止活動。1977年10月,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恢復活動的建議,廣東省民建各級組織陸續恢復活動。
1980年3月,民建廣東省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成立了民建廣東省第一屆委員會。當時有會員1913人,大部分是原工商業者。1984年4月、1988年9月、1992年7月、1997年6月、2002年6月、2007年4月分別召開第二至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
2017年6月30日下午,民建廣東省第九次代表大會在廣州閉幕。李心當選為民建廣東省第九屆委員會主任委員。
組織成員
廣東省民建現有地級市委員會16個,縣級市委會3個,支部(含小組)296個。至2008年,會員6164人,經濟界會員占79.5%。其中有131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557人擔任各級政協委員,有57人擔任縣處級以上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有204人擔任各級特邀(約)職務。
組織貢獻
民建廣東省委員會成立以來,各級組織和廣大成員堅定不移地貫徹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堅持 “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積極履行參政和監督職能,在參加國家政權,參與我省重大發展戰略和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事務的管理,參與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執行過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特別是近年來,圍繞廣東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對金融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中小企業發展、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三農”問題、下崗職工再就業、發展多黨合作等問題,提出很多重要意見和建議,為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鞏固和擴大愛國統一戰線、維護安定團結局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為將我省建設成為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學發展模式的試驗區、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先行地做出應有的貢獻。
專業委員會
1、經濟工作委員會
2、法制工作委員會
3、企業工作委員會
4、宣傳和理論研究委員會
5、對外聯絡工作委員會
6、婦女工作委員會
7、文化教育工作委員會
8、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委員會
9、科技與信息工作委員會
10、青年工作委員會
組織結構
省委會機關處室構成和主要職能
一、經粵機編[2002]26號審定,民建廣東省委會機關內設辦公室、組織處、宣傳處、參政議政處4個處室。
二、各處室主要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草擬重要檔案;負責文秘、財務、檔案、保密、保衛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掌握動態,提供情況簡報和決策諮詢依據。
(二)組織處
貫徹民建會組織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民建中央關於組織工作的決議、決定;推動各級領導集體的建設;負責市縣組織領導骨幹的培訓工作;負責省委會換屆及屆中增補領導成員的具體工作;指導地方組織和省直支部的換屆工作;負責後備幹部的物色、考察、培養、使用的推薦工作;負責市縣組織和省直支部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領導班子和各級組織安排到省以上(含省)人大、政協等單位任職人選和“特約四員”人選的初步推薦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老乾、婦女、計畫生育和社保工作;辦理會員來信來訪事宜,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三)宣傳處
宣傳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組織會員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學習宣傳會的章程、歷史和優良傳統,負責會史及理論研究工作;負責評選和表彰先進支部、優秀會員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會員的思想動態,向民建中央和有關部門反映;辦好《廣東民建》;負責民建省委會宣傳和理論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參政議政工作處
組織開展專項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議案、提案、建議和意見,交流參政議政信息;加強與政府對口聯繫部門和會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繫;辦好《初探》;負責民建省委會經濟工作委員會、企業工作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民建會為社會服務的工作;開展與在海外、港澳會員的聯絡工作。
三、省委會機關行政編制30名,後勤服務人員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