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是2007年1月29日合法註冊成立的一家文化藝術機構,現所在地為北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
  • 成立時間:2007年1月29日
  • 地區:北京
  • 屬性:組織
院情介紹,歷史沿革,領導介紹,顧問,現任院長,名譽院長,執行院長,副院長,副秘書長,機構設定,建院宗旨,願景規劃,總體目標,地方分院,章程,院址,

院情介紹

(簡稱中國書畫院),是2007年1月29日合法註冊的文化藝術機構。現任院長張飆,執行院長尹成富;常務副院長黃皖魯;副院長鄒德忠、米南陽、賈巨善;副秘書長郭松濤、李京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所在地為中國北京。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肇端於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在中宣部、文化部和國家教委的支持、關懷下,許多書法大家、名家積極參加,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的職能得到了逐步加強和發展,成為書法藝術界名望甚高的研究機構。

歷史沿革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前身是1988年6月20日創建於的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
第一任院長王遐舉(其長子王慶云為現任名譽院長);第二任院長柳倩;第三任院長張飆。
顧問有:王光英谷牧李嵐清廖漢生陳昊蘇張萬年遲浩田、歐陽中石、李鐸、劉炳森、黃炳、秦嶺雲、何鏡涵、王軼猛......等。
近20年來,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以弘揚中國書法藝術為宗旨,每年舉辦多次書畫大展,在全國影響很大,對推動中國書法藝術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蓬勃發展的新時期,弘揚書法和國畫這民族傳統藝術,在藝術創作、學術建設和青年人才培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領導介紹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領導成員有:

顧問

王光英(原全國政協副主席)
谷 牧(原國家副總理)
李嵐清(原國家副總理)
廖漢生(原人大副委員長)
陳昊蘇(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會長)
張萬年(原中央軍委副主席)
遲浩田(原中央軍委副主席)
張廷發(原空軍司令員)
史進前(原總政副主任,著名書法家)
歐陽中石(著名書法家)
阿 老(著名畫家)
王軼猛(著名書法家,台灣)
黃 均(著名畫家)
秦嶺雲(著名畫家)
李 鐸(著名書法家)
何鏡涵(著名畫家)
劉勃舒(原中國畫院院長,著名畫家)
李永生(原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法人)
黃幕饒(著名畫家)
李中貴(原中國畫協書記,秘書長,著名畫家)
周韶華(著名畫家,中國畫氣勢派創始人)

現任院長

張 飆(原中國書協常務副主席、書記,著名書法家)

名譽院長

王慶雲(王遐舉長子,著名書法家)

執行院長

尹成富(少將,著名書法家)

副院長

黃皖魯(常務,著名畫家)
賈巨善(兼秘書長,著名書法家)
鄒德忠(著名書法家)
米南陽(著名書法家)

副秘書長

郭松濤(兼辦公室主任,業餘作家)
李 京(企業書法家)

機構設定

院委會、藝研會、理事會、辦公室、策劃部、外聯部、財務部、會展部(共有專職工作人員16人)。

建院宗旨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宗旨是:堅持“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團結海內外中國書畫界同仁和熱愛書畫藝術的人士,繼承、弘揚中華傳統書畫藝術,創新、發展具有時代特色的書畫藝術;深入宣傳中國當代書畫名家的藝術成就,大力開展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擴大社會影響力,提高社會知名度和認同度,確立一批書畫名家的旗艦作用;扶植、培養、造就一批書畫藝術的新銳英才,為繁榮和發展中華書畫藝術,為構建和諧社會和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願景規劃

根據我國書畫市場的發展需求,借鑑國外頂級書畫界的經營管理經驗,將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打造成中國書畫市場的第一品牌;使之成為中國書畫人才的搖籃;成為書畫藝術品的源泉;在世界藝術品市場占據一席之地。

總體目標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總體目標: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發展中國書畫藝術,開展國際藝術交流,創建和諧文藝世界。充分利用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這個平台,通過舉辦藝術研究、教育培訓、展覽比賽、採風筆會、網路媒體等多種形式和渠道,使中國書法國畫活動在廣大民眾中普及,在普及中提高,進而達到民眾化、經常化、精品化。發掘培養新人,努力創作精品,讓書畫愛好者展現自我,升華自我,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優秀的藝術作品奉獻社會,服務人民。為推動中國書畫藝術向更好、更快、更高的方向發展,為促進和諧社會的文藝建設貢獻力量。

地方分院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在廣東、雲南、江西、安徽、山東、陝西、河北、遼寧、甘肅等九個省設有分院。

章程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理事會章程(草案)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第一次理事會修改,2007年3月14日通過)
總 綱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是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合法註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機關服務局列編的文化藝術機構。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理事會的宗旨是:堅持“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團結海內外中國書法國畫界同仁和熱愛書法國畫的人士,繼承、弘揚具有優秀傳統的中華書法國畫,研究、發展具有新時代特色的書法國畫;充分發揮該院的組織力量,向國內、國際深入宣傳當代中國書畫名家的藝術成就,確立一批書畫大師的旗艦作用;扶植、培養、造就一批書法國畫新銳英才;以各種形式籌措經費,為繁榮和發展中華書法國畫做出積極貢獻。
第一章 組織結構
第一條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理事會是研究院的最高咨議、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協理和籌資機構。理事會由社會財團、企業界著名人士組成。下設: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常務理事、理事。
第二章 理事會
第二條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理事會實行聘請制,每屆三年。理事會設名譽主席若干人,主席若干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會主席聘請條件
(一)名譽主席條件:
1、國家部級、部隊軍級、港、澳、台區級以上熱心書畫事業的領導。
2、國家(包括港、澳、台地區)或部隊著名書畫家。
3、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有重要貢獻的企業家或社會活動家。
(二)主席條件:
1. 有領導能力、有管理經驗、有工作精力、能主持理事會工作,熱心書畫事業的國家(包括港、澳、台地區)或部隊領導幹部。
2、國家(包括港、澳、台地區)或部隊知名藝術家。
3、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家或社會活動家。
(三)副主席條件:
1、國家(包括港、澳、台地區)、部隊有一定名望的書法國畫家。
2、熱心書畫事業、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有較大貢
獻的企業家或社會活動家。
常務理事聘請條件國家(包括港、澳、台地區)或部隊知名書法國畫家。熱心書畫事業、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有一定貢獻的企業家或社會活動家。理事聘請條件(一)國家(包括港、澳、台地區)或部隊知名書法國畫家。熱心書畫事業、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有貢獻的企業家或社會活動家。理事證件
被聘請為理事者,發給由院長簽章的聘書和證書。
第三章 理事會的領導制度
理事會實行主席負責制理事會主席負責理事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理事會議、主席會議。副主席負責理事會分工的有關領導工作及主席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理事會會議制:理事會實行民主決策。理事會主席會議
主席會議負責研究、審核: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理事會整體工作戰略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研究理事會資金籌措的方針原則、方法措施;研究籌資渠道的開拓;研究理事會的理事吸收等事項。
主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
主席會議參加人員:主席、副主席及因工作需要參加的常務理事。
理事會全會
理事會全會每年召開一次。通過院委會年度工作總結:討論新年度工作計畫:交流書畫市場信息及其他需要會議研究通過的重要事項。
理事會全會召集全體理事參加。
第四章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理事享有下列權利
有權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有權參加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舉辦展會及免費提交作品參展。
有權以該院理事的名義參加社會有關書畫活動。
有權向該院申請以“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名義開展書畫展賣活動(具體細則另訂)。
有權向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推存、介紹會員。
有權建議在條件具備的地區設立該院分支機構.
有權在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報刊上免費刊登本人的書畫作品及理論研討文章.
有全聯繫洽談對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企業贊助和社會贊助,獲取相應的效益回報.
有權向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申請在本人所在地區以"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名義舉辦書畫培訓講座(辦法另見細則).
有權免費獲得該院對其書畫品位潤格定價.
理事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理事會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按規定交納理事會會費.
自覺維護和樹立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社會形象和良好聲譽.
積極參加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舉辦的有關活動.
有義務宣傳介紹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的宗旨、基本情況和發展前景.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凡支持該院研究費十萬元以上港幣和人民幣的,可聘請為理事;凡支持該院研究費三十萬元以上港幣和人民幣的可聘請為常務理事;凡支持該院研究費五十萬元以上港幣和人民幣的,可聘請為副主席;凡支持該院研究費一百萬元以上港幣和人民幣的,可聘請為名譽主席、主席.
第十二條 支持該院研究費出資人享有應聘職務的所有權利。
第十三條 獲得與出資額相應書畫作品回報。
第十四條 提供參加重大社會活動和文化藝術活動的機會。
第十五條 組織新聞媒體對出資單位或個人進行宣傳。
第十六條 組織書畫家參加出資企業慶典和國家重大節日慶祝活動。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

院址

中國書法國畫研究院址:
中國北京海淀區杏石口路(西四環四季青橋西)佟家墳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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