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法講話

中國文法講話

《中國文法講話》是1932年北新書局[發行者]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復。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文法講話
  • 作者:劉復著
  • 類別:漢語-語法 語法-漢語
  • 出版社:北新書局[發行者]
  • 出版時間:1932
摘要,目錄,

摘要

在著者所著《中國文法通論》的基礎上,修訂其疏漏牽強之處而成。分總說、名詞及代名詞兩部分。對文言白話兩種文法兼述,舉例力求易解,立規主張通用

目錄

第一分總說
節一文章法
節二文法
節三句
節四字與句
節五文法為自然法
節六自然法不能整齊劃一
節七言文不能一致
節八活語與死語
節九文言非死語而為符號語
節一○符號語之構成
節一一文法與語法
節一二字的第一種解釋
節一三字的第二種解釋
節一四積字成句
節一五主詞與語詞
節一六動語詞
節一七賓詞
節一八靜語詞
節一九動語詞與靜語詞之對用
節二○同動詞
節二一『有』
節二二『是』
節二三足詞
節二四同動詞『是』與靜語詞之比較
節二五句本位之分析
節二六飾詞
節二七圖解法
節二八詞
節二九詞性與句法
節三○詞性是相對的
節三一詞性之轉變
節三二複句——其第一種
節三三複句之第二種
節三四兩種複句之結合
節三五擴詞
第二分名詞及代詞
節三六名詞——抽眾名詞及其構成
節三七名詞之公專
節三八專名公用
節三九地名作人名用
節四○名詞上加字
節四一集合名詞與物質名詞
節四二物質名詞不可數而可量——量名與單位名
節四三數詞之省略
節四四主要名詞之省略
節四五以憑藉物為單位名
節四六抽象名詞上之數詞
節四七表物件之匯合
節四八總括或簡括
節四九性——中國語文中有理論上的性而無文法上的性
節五○陰陽相對的名詞
節五一位
節五二呼位
節五三主位
節五四賓位
節五五足位
節五六靜位
節五七副位
節五八疊位
節五九代詞——代名詞及代文句
節六○前詞
節六一無前詞之代詞
節六二代詞之分類——第一類人稱代詞
節六三人稱代詞之三身
節六四其用法
節六五人稱代詞處靜位
節六六『而』『乃』二字處靜位
節六七『彼』『其』二字處靜位
節六八『其』字作靜詞用
節六九『其』字作『其中』解
節七○『其』字用於第一第二兩身
節七一『其』字處小句中之主位
節七二『其』與『彼之』
節七三『其』為『其為』之省
節七四『其』之不能改為『彼之』者
節七五『之』字處於賓位
節七六『之』『彼』之別
節七七『之』字用於第一第二兩身
節七八『之』『其』互代
節七九『之』字作靜詞用
節八○與『之』字有關係之合字
節八一名詞代代詞
節八二自身代詞
節八三『自』『已』二字用法之別
節八四人稱代詞之倒裝
節八五代詞之第二類——關接代詞
節八六『所』
節八七『所』字的三種用法——第一種表被動
節八八第二種為關接副詞
節八九第三種為關接代詞
節九○馬楊二說之比較
節九一『所』字為介詞的賓詞
節九二『所』字小句
節九三『所』字小句中之『之』字
節九四『所』字小句中之主詞
節九五『所』字之前詞
節九六『所以』
節九七『所謂』
節九八『者』——『者』『的』之比
節九九『者』字的兩種解釋注——第一種,認為關接代詞
節一○○『所……者』
節一○一『者』字小句
節一○二解釋『者』字的第二法,認為名詞性語尾
節一○三『者』之省略
節一○四『所以』之省略
節一○五『其』
節一○六『其』為假性關接代詞
節一○七詢問代詞
節一○八『誰』
節一○九『誰』字靜用
節一一○『孰』
節一一一普通疑義與抉擇疑義
節一一二『孰』字靜用
節一一三『孰與』
節一一四『何』
節一一五『何』字與『如』『若』『奈』『謂』等字接用
節一一六其意義及語氣隨所處地位而異
節一一七『奚』『曷』『安』『胡』等字
節一一八『何』字及『奚』『曷』『安』『胡』等字處副位
節一一九靜性代詞
節一二○糾馬氏文通指示代字一節之誤——『彼』『此』等字
節一二一『此』『是』『斯』『茲』四字
節一二二『每』『各』二字
節一二三『夫』『是』『此』『若』『彼』五字
節一二四『大略』『大較』等字
節一二五『諸』『凡』『有』『無』等字
節一二六『或』『多』『莫』『無』等字
節一二七『相』『交』等字
節一二八包含代詞的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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