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簡介: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China Association Cultural Management Artist Committee)簡稱:“中國藝術家委員會”(CACMAC)成立於2014年,隸屬於文化部中國文化管理協會。是中國各民族美術家組成的人民團體,“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設有會長、副會長、理事和顧問委員會,下設秘書處。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地址設在北京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吸納在美術創作美術評論美術史研究、美術教育美術出版、藝術設計、美術組織等方面成就卓著者為會員,集中了全國各地有成就、有影響的美術專家、學者,是綜合美術各門類的國家級美術組織。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美術家進行美術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國家重大美術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大型的全國性美術展覽和各種學術展覽,出版學術刊物,開展學術研討,提倡美術教育,努力做好聯絡、協調、服務工作,構建和諧向上的美術家之家,促進中國美術的繁榮和發展。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積極開展廣泛的國際美術交流,舉辦並參加各種類型的國際美術展覽,接待世界各國的美術家訪華並組織中國美術家出國訪問,與各國美術界進行形式多樣的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美術家的友誼和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
  • 外文名:China Association Cultural Management Artist Committee
  • 簡稱:中國藝術家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4年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協會章程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英譯名::China Association Cultural Management ArtistCommittee)簡稱:“中國藝術家委員會”縮寫(CACMAC)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是由全國各地有成就、有影響的美術專家、學者,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宗旨:深入貫徹習總書記關於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方針,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自律,推動文化產業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促進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中國各民族美術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美術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美術事業、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團結、組織全國各民族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動社會主義美術事業大發展大繁榮,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各項法律,按照本會章程,開展各項工作。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通過開展組織學習、深入生活、美術創作、美術評獎、成果展示、理論研究、學術討論、書刊出版、調查研究、惠民服務、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各項工作,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踐行“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中國文藝界核心價值觀,努力提高美術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不斷加強行業服務、行業管理、行業自律。
第六條 鼓勵、引導並組織會員深入社會、深入生活,在藝術創作中努力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精神和人民民眾創造歷史的精神風貌,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堅持面向基層、服務民眾,廣泛開展美術志願服務活動,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條 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美術傳統,著眼於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學習、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舉辦各種形式的美術展覽和評審活動。提倡體裁、題材、藝術形式以及風格、流派的多樣化。對優秀美術成果和在美術各方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美術工作者,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八條 努力加強美術理論建設,積極開展學術研究和美術評論,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引導中國美術事業健康發展。
第九條 開展人才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美術創作及理論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學術水平;發現、培養和扶持各方面美術人才,發展和壯大會員隊伍。
第十條 遵循藝術規律,發揮專家優勢,設立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各門類藝術委員會,積極開展學術活動。
第十一條 努力辦好協會所屬刊物和網站。遵循黨的文藝方針,及時反映全國美術創作、理論研究以及有關活動的情況,反映本會和所屬各團體會員工作狀況,促進創作繁榮,擴大信息交流。
第十二條 尊重、扶持各民族美術傳統和特色,培養少數民族美術家,促進各民族美術事業的共同發展,加強各民族之間的美術交流,鞏固和擴大全國各民族美術家的大團結。
第十三條 增進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美術家的聯繫、交流與團結,為弘揚中華民族文化、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十四條 推進中外美術交流,積極參加和開展國際美術活動,擴大友好往來,增進同世界各國美術家的友誼,推動中國美術走向世界;為維護世界和平、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為世界美術的繁榮發展做出貢獻。
第十五條 加強與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文化藝術單位及社會各界的密切合作,發展我國美術事業;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支持發展美術文化產業。
第十六條 建立健全權益保障職能,依法維護會員的相關合法權益,及時向有關單位或部門反映會員訴求。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七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美術領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較高的思想文化素質,符合入會條件,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並經所在的團體會員或有關部門推薦,報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八條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符合入會條件,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並經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推薦,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台灣地區的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符合入會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本會審核,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九條 依據本章程另行制訂個人會員入會細則,經主席團批准後,由駐會領導機構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 個人會員權利: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的權利,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個人會員義務: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時繳納會費、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以及為協會建設做出奉獻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個人會員如違犯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經駐會領導機構討論決定,可給予通報批評、暫停會籍或取消會籍的處理。
第四章 組織
第二十三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文化部中國文化管理協會。其職權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有關單位推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駐會副主席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
第二十七條 為我國美術事業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海外僑胞中的美術家,經主席團審批,可授予名譽顧問、名譽理事或名譽會員。
第二十八條 主席團成員和理事會理事,有對本會建設、發展和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和奉獻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於違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本會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按照管理許可權,經民主程式,予以調整、罷免或撤換。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英譯名::China Association Cultural Management ArtistCommittee 簡稱:“中國藝術家委員會”縮寫(CACMAC)會址設在北京。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
第六章 委員(會員)與會員單位管理辦法
一、總則
(一)為加強發展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基本隊伍,滿足藝術相關工作者加入委員會的願望,加強對委員與會員的管理,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二)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採取個人委員和會員單位制。
(三)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的個人委員和會員單位由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統一發展和管理。
二、委員(會員)入會
(一)入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承諾遵守《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章程;
3)熱心藝術事業,在藝術領域(行業、學科)有一定的影響;
4)從事文化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副科(含)以上行政職務(文化單位任職)。
5)在正式報刊發表過兩篇以上學術論文或獲過縣級(含)以上“先進文化工作者”稱號;
6)文化企業單位負責人或管理者;
(二)委員(會員)的權利
1)本委員會遵循入會自願的原則,所入會委員(會員)均享有該權利;
2).獲得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委任委員(會員)頭銜;
3)在本委員會會議上有表決權;
4)有對本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5)有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向上級組織和單位提交有建設性提案、建議的權利;
6)有參加委員會的會議,閱讀委員會有關檔案的權利;
7)有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的權利;
8)有聲明退出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的自由;
9)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有請求複議的權利;
10)委員會支持委員學術或業務範圍內的研究,提供在該省內與政府合作的渠道,且在資源上得到充分共享;
11)有參加委員會活動的權利,委員會在舉辦各類型活動時各委員享有優先承辦權;
12)當委員學術、智慧財產權在本行業內利益受到侵害時,本委員會將對其權益進行維護。
(三)委員(會員)的義務
1)遵守和履行《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章程》;
2)遵守和履行本委員會會議決議;
3)個人委員(會員)有每年按本委員會規定繳納會費的義務,個人委員每年繳納會費二千元人民幣,首次繳納三年;【或贈送委員會作品一副(油畫尺寸不低於80乘60厘米,國畫尺寸不低於68乘68厘米)】
4)有維護本委員會合法權益的義務;
5)有配合本委員會在各地區開展工作的義務;
6)有向委員會提供藝術學術和產業內所需最新資料和調研成果的義務;
7)在委員會舉辦大型活動時,有義務協助委員會與當地政府工作對接;
8)各地區委員有負責地級以上或所在行政區域數據調研、分析的義務,並每季度向本委員會提交;
三、會員單位入會
(一)會員單位入會條件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原計畫單列市各有文化藝術、文化事業單位和文化企業;
2)各地正式登記註冊的文化學術團體。
(二)會員單位的權利
1)享有“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會員單位稱號,並頒發證書、匾額;
2)行使本委員會內部工作的表決權、建議權;
3)享有優先參與委員會所舉辦的各類國內外大型活動的權利;
4)對委員會所舉辦的各類國內外大型活動享有優先承辦權;
5)參加“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年會”的權利;
6)享有免費查閱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行業信息數據的權利;
7)在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官方網站上對會員單位進行宣傳、介紹、報導;
8)享有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官方網站(個別板塊)後台上傳發布的權利;
9)申請單位可推薦1人為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會員;
10)參加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舉辦的畫展交流、拍賣會、出國考察、行業論壇、行業評比等各項活動;
11)免費獲得《中國國家藝術雜誌》會刊、《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委員》通訊錄;
12)參加協會培訓處及培訓,費用九折優惠;
13)優先參加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人才庫的錄入工作;
14)同等條件下優先在本會主辦的刊物和會議上發表論文及承辦展覽項目;
(三)委員會會員單位的義務
1)遵守《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的義務;
2)維護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的形象的義務;
3)支持委員會工作、執行委員會決議、完成委員會所交辦工作的義務;
4)接受委員會的諮詢與調查,並提供所需信息、數據資料的義務;
5)每年按規定繳納會費的義務,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年(首次繳納三年);理事單位:5000元/年(首次繳納三年);常務理事單位:10000元/年(首次繳納三年);
四、入會程式
(一)個人委員(會員)入會程式
1)申請人索取《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登記表》.
2)申請人如實填寫以下資料:
① 個人簡介(兩百字內,含社會職務說明、個人事業描述、相關社會評價。)※
② 免冠正裝照(高清像素JPG格式)※
③ 身份證雙面彩色掃描件(JPG格式)※
④ 相關榮譽證書掃描件或獲獎照片(高清像素JPG格式)
⑤ 重要社會活動、領導接見照片(高清像素JPG格式)
⑥ 媒體採訪、報導相關資料(個人網站、文字、圖片、視頻皆可)
【注】帶※為必須提交的資料,其它資料用於演藝工作委員會網站、內刊等一切宣傳展示平台使用。
3)申請人向委員會辦公室提交全部資料(前兩項);
4)經委員會工作會議審核資質並討論通過;
5)由委員會頒發《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委員證》。
(二)會員單位入會程式
1)申請單位索取《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會員單位登記表》、《會員單位負責人備案登記表》
2)申請單位如實填寫準備以下資料:
①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營業執照副本※
② 《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有效證件複印件(2份)※
③ 申請單位詳細介紹材料※
④ 相關榮譽證書掃描件或獲獎照片(高清像素JPG格式)
⑤ 重要社會活動、領導考察或接見負責人照片(高清像素JPG格式)
⑥ 媒體採訪、報導相關資料(單位網站、文字、圖片、視頻皆可)
【注】帶※為必須提交的資料,其中①與②任選一項。其它資料用於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委員會網站、內刊等一切宣傳展示平台使用。
3)申請單位向委員會辦公室提交全部資料(前兩項);
4)經委員會工作會議審核資質並討論通過;
5)由委員會頒發《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會員單位證書、理事單位》(證牌)

機構職責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吸納在美術創作、美術評論、美術史研究、美術教育美術出版、藝術設計、美術組織等方面成就卓著者為會員,集中了全國各地有成就、有影響的美術專家、學者,是綜合美術各門類的國家級美術組織。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美術家進行美術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國家重大美術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大型的全國性美術展覽和各種學術展覽,出版學術刊物,開展學術研討,提倡美術教育,努力做好聯絡、協調、服務工作,構建和諧向上的美術家之家,促進中國美術的繁榮和發展。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積極開展廣泛的國際美術交流,舉辦並參加各種類型的國際美術展覽,接待世界各國的美術家訪華並組織中國美術家出國訪問,與各國美術界進行形式多樣的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美術家的友誼和合作。

部門設定

中國文化管理協會藝術家委員會下設國畫院、油畫院、書法篆刻院﹑版畫院﹑雕塑院﹑美術研究院﹑公共藝術院﹑青年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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