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荷蘭民法研究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政法大學荷蘭民法研究中心
  • 外文名:Center for Dutch Civil Law Study, CUPL
  • 簡稱:CDCLS
  • 創辦時間:2007年3月14日
中國政法大學荷蘭民法研究中心成立於2007年3月14日,中心主任為王衛國教授。中心英文名稱為“Center for Dutch Civil Law Study, CUPL”,英文縮寫“CDCLS”。
中心的任務是開展學術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建設和學術的發展;立足學術前沿,提出合理建議,承擔國家和地區立法活動的諮詢和論證;開展國際交流,組織學術研討,積極參加國外有關學術團體和學者的交流活動;出版學術著作,編輯學術刊物,總結中國民法學研究的最新理論和實踐;開展繼續教育,承擔社會培訓,反映中心的最新學術成果。
中心的特色是促進荷蘭民法在中國的承轉與傳播、促進中荷先進民商法理論的碰撞和交流、最終尋求中荷兩種民法文化的相互支持與和諧發展。中心的將發揮自己的研究特色,以荷蘭民法為代表的歐盟民商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中長期研究方向,以組織中荷民商法領域的學術活動,促進國內外民商法學界的相互溝通,創造中荷民商法學者進行學術交流與研究合作的機會和環境,推動中荷民商法研究的深入開展,為和諧社會的建設做出貢獻為中心宗旨,交流學術,致力前沿,力求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做出自己的貢獻。
2004年以來,與荷蘭萊頓大學合作,在荷蘭國際法學合作中心(CILC)的資助下,開展了荷蘭民法典的翻譯和研究工作。項目的中方負責人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教授,荷方負責人是荷蘭萊頓大學法學院紐文豪斯教授和海瑪教授。項目的總協調人為澳大利亞拉卓比大學法學院教授、萊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陳建福博士。中國全國人大法工委資深專家魏耀榮先生擔任中方高級顧問。目前,荷蘭民法典的第三、五、六編的中譯本已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正式出版,在民法典研究方面獲得了良好的聲譽。
2006年12月11日的荷蘭民法周系列活動是我中心國際交流活動的一個亮點:《荷蘭民法再法典化的經驗”研討會》《荷蘭民法典的實施及最新發展》、《荷蘭民法典的財產法和物權》、《荷蘭民法典的債法》和《荷蘭民法典的侵權法》等大型國際交流活動在一周內陸續推開,多名國內位著名法學家從荷蘭民法典的總體思路到各編重大問題,回應立法,辯研實務,五場國際會議始終貫穿著本中心交流學術,致力前沿的學術關懷,為學校學科的凝練、學術水平的提升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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