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國扶貧發展中心(英文簡稱CPADC),前身為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成立於1995年2月,2015年更現名。其宗旨是根據中國政府確定的反貧困戰略和扶貧開發方針政策,面向廣大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充分參與推動連片特困地區、貧困革命老區、扶貧改革試驗等區域性扶貧開發,提出扶貧開發工作建議、意見,推動扶貧體制機制和模式創新,提高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
可持續發展和貧困民眾自我發展能力提高。
機構職責
承擔的主要工作:
一、組織開展扶貧戰略和理論政策研究及扶貧案例工作。
二、參與推動連片特困地區、貧困革命老區、扶貧改革試驗區等區域扶貧開發,組織開展相關規劃編制,負責連片特困地區相關扶貧規劃監測評估工作。
三、參與產業扶貧工作,組織開展試點示範,搭建貧困地區優勢資源開發平台,推動產業扶貧創新。
四、參與金融扶貧工作,組織開展試點示範,推動政策性金融扶貧合作,促進扶貧特惠金融發展。
五、負責專項扶貧重點項目實施指導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創新試點。
六、承擔相關項目監測、評估及諮詢等工作,開展扶貧諮詢服務。
七、承擔國務院扶貧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中心領導
內設機構
中心內部設定6個處,分別是綜合處、研究處、區域發展處、產業扶貧處、金融扶貧處和專項扶貧處。
(一)綜合處
1、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主任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全體職工會議、綜合性會議以及政治和業務學習;
3、負責起草中心綜合性檔案,制定中心規章制度;
4、負責監督檢查規章制度的執行和任務落實情況;
5、負責幹部人事、勞資、福利工作;
6、負責公文運轉、檔案管理、信訪、安全、保密及黨群日常工作;
7、負責中心預算和決算的編制;
8、負責單位經費收支的核算和稅務工作;
9、負責項目經費的收支核算及財務管理;
10、組織財務的自查工作,配合做好財務檢查和審計工作;
11、負責中心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採購、保管和發放,以及其他後勤保障工作。
(二)研究處
1、組織開展扶貧戰略和理論政策研究;
2、提出扶貧開發工作建議意見;
3、承擔扶貧案例工作;
4、推動扶貧體制機制和模式創新。
(三)區域發展處
1、參與推動連片特困地區、貧困革命老區、扶貧改革試驗區等區域性扶貧開發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規劃編制;
2、負責連片特困地區等相關扶貧規劃監測評估;
(四)產業扶貧處
1、參與產業扶貧工作,組織開展試點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