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引航協會於2008年1月8日在北京成立,是由引航機構為主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全國引航行業自律組織,業務主管機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登記管理機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截至2010年11月,中國引航協會有會員單位41家,其中引航機構40家,共擁有引航員1479名,約占世界引航員總數的1/7,年引航30萬艘次,年引船舶超過萬艘的引航機構有8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引航協會
- 外文名:CHINA MARITIME PILOTS ASSOCIATION
- 簡稱:CMPA
- 創辦時間:2008年
- 辦學性質:社會團體
- 學校特色:非營利性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 現任領導:會長:薛一東
-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8號
- 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500020964C
歷史沿革,組織體系,機構設定,組織會員,業務資產,建設成就,活動交流,國際合作,人才培養,文化傳統,形象標識,協會宗旨,協會領導,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07年11月5日,根據《民政部關於中國引航協會籌備成立的批覆》(民函[2007]289號)要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研究,決定成立中國引航協會。
2008年1月7日,首屆中國引航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大會審議並一致通過了《中國引航協會章程》,共有41個單位成為中國引航協會理事單位;1月8日,中國引航協會在北京成立。
2010年2月4日,中國引航協會在北京召開了第一屆三次理事會議;8月25日,中國引航協會在上海召開了2010年第一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
2011年2月28日,中國引航協會在重慶召開了第一屆四次理事會。
2012年2月28日,中國引航協會在北京召開了第五次理事會議。12月26日,中國引航協會在天津召開了2012年第四次會長辦公會議。
2013年5月31日,中國引航協會在銀川召開了2013年第二次會長辦公會議。
2014年5月26日,中國引航協會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8月21日,中國引航協會在廈門召開了引航文物收集工作組第三次會議。
2015年11月3至4日,長江引航風險基礎數據採集分析會議在中心機關召開,5名引航技術專家、代表以及安技部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2016年3月10日,中國引航協會在廣州召開了第二屆三次理事會議,全國43家引航機構代表參加會議。
2017年3月16日,中國引航協會第二屆四次理事會議在溫州召開。
2018年4月12日,中國引航協會二屆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暨二屆五次理事會會議在廣西南寧市召開。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引航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和調整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確定該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該會終止事宜;
(六)決定該會其他重大事宜。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向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理事的選舉、罷免、調整建議;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定;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該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十一)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二)推選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聘請本會顧問;
(十三)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 下屬機構
截至2010年11月,中國引航協會有會員單位41家,其中引航機構40家,共擁有引航員1479名。
引航機構: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防城港引航站、欽州港引航站、北海港引航站、湛江港引航站、茂名港引航站、陽江港引航站、江門港引航站、珠海港引航站、廣州港引航站、深圳港引航站、惠州港引航站、汕頭港引航站、潮州港引航站、廈門港引航站、泉州港引航站、莆田港引航站、福州港引航站、溫州港引航中心、台州港引航站、舟山引航站、寧波引航站、嘉興港引航站、長江引航中心、上海港引航站、南通港沿海港區引航站、鹽城港大豐引航站、連雲港引航站、日照港引航站、青島港引航站、威海港引航站、煙臺港引航站、濰坊港引航站、東營港引航站、黃驊港引航站、天津港引航中心、唐山港引航站、秦皇島港引航站、葫蘆島港引航站、錦州港引航站、盤錦港引航站、營口港引航站、大連港引航站、丹東港引航站、黑龍江引航站
組織會員
中國引航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該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 參加該會舉辦的各種活動;
(三) 優先獲得本會服務和援助;
(四) 對該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 合法權益得到該會保護;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該會章程及行規行約;
(二)執行該會決議;
(三)維護該會的合法權益;
(四)支持並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完成該會交辦的工作;
(五)及時向該會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和有關資料;
(六)及時足額交納會費。
業務資產
- 經費來源
中國引航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社會捐贈、資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 業務範圍
中國引航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 宣傳、貫徹和執行國家引航行業發展方針、政策,根據全國港口布局規劃和各港總體規劃,研究引航行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為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行業政策提供依據;
(二)對港口通航安全和引航區域劃分提出建議,參與全國航運、港口發展規劃的制定,參與港口及航道的總平面布局、通航環境安全(碼頭設計建造、航道規劃設計與整治、航路改革、水工工程、水域環境安全等)的評估論證;
(三) 受主管部門委託參與引航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起草、制定,制定引航行業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
(四) 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組織開展課題研究、學術研討,為政府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決策提供諮詢建議;
(五)向主管部門反映引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要求,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
(六)負責行業統計,發布行業信息;
(七)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對引航員和相關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進行管理,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制定引航員培訓大綱和教材,組織引航員從業資格培訓;
(八)開展引航技術創新及推廣套用,組織引航技術攻關和成果評價和展示,組織引航機構間、引航機構與相關部門和行業間的經驗交流與學習;
(九)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制定行規行約;
(十) 接受引航服務有關的投訴,根據本章程和相關規定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一) 跟蹤研究國際引航發展情況,接受主管部門委託參與相關國際公約的制定和修訂;
(十二) 負責與國際引航協會和各國引航組織的聯絡,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三) 主辦引航雜誌,建立中國引航協會網站,組織行業宣傳與交流;
(十五) 承辦主管部門交辦及會員和會員單位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建設成就
活動交流
2016年3月9日至10日,中國引航協會016年第一次會長(常務理事)會議暨二屆三次理事會議在廣州召開。長江引航中心程學仨副主任率領張家港引航站葛劍平站長、中心財務王昭亮總監和中心辦公室張躍彬主任一行參加了會議,並走訪了部分航運企業開展內貿引航服務工作調研。
2018年5月7日,黃驊港引航站與海事局交管中心組織了第一次交流學習會議。
國際合作
2012年8月16日-25日,應美國、加拿大兩國引航協會邀請,以秘書長盛樹東為團長的中國引航協會代表團一行六人對兩國引航協會進行訪問考察。
2014年4月7日至10日,以上海港引航站站長薛一東為團長的中國代表團赴巴拿馬共和國首都巴拿馬城參加了第22屆國際引航大會,會議的代表團由中國引航協會組織,團員7人分別來自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大連引航站、上海港引航站、寧波引航站、廈門引航站、廣州引航站等六家單位。
人才培養
- 科普教育
2014年6月18日,長江引航中心江陰引航站召開船員會議並開展船艇消防救生演習,進一步加強船艇管理工作,提升船員安全責任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2016年1月15日,煙臺港引航站西港區分站召開安全生產及應急逃生知識培訓會,全站共十人參加了培訓。
2018年3月5日至6日,寧波引航站28名引航員在寧波大學集中,開始新一輪知識更新培訓。
文化傳統
形象標識
1、圓形的會徽象徵全國引航大團結,維護國家主權,保障船舶、港口安全。
2、圓形的外圈象徵望遠鏡,中、英文標識中國引航協會。
3、在圓盤上的羅經花,代表著引航指引方向。羅經花由CMPA四個變形的英文大寫字母組成,象徵中國引航協會把全國引航機構團結成一個整體。其中字母A是一個燈塔圖案,圖案取自浙江漁山列島的北漁山燈塔,該塔始建於1885年,擁有當時世界上最大的燈鏡,現為中國東南沿海重要航標之一。
4、內圓下部的一條波浪形的白色和一條波浪形的紅色象徵舞動的國際引航旗。
5、內圓地球儀象徵引航是聯結世界的橋樑。
協會宗旨
忠於祖國,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範行業行為,維護行業秩序,加強隊伍建設,維護行業合法權益,協調行業內部事務,加強對外聯絡,參與國際引航事務,提升我國引航整體水平和服務能力,保障航行安全和水域清潔,促進我國港口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協會領導
現任領導
中國引航協會第二屆領導
會長:薛一東
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陳建華
歷任領導
第一屆會長:陳正華
秘書長:盛樹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