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摔跤

中國式摔跤

中國最古老的體育項目之一。 古代稱為角力、角牴、相撲、爭跤等。早在五千多年前的黃帝時代就有了古代摔跤活動。據《禮記·月令》記載,周代把摔跤、射箭和駕車三者列為軍事訓練項目。到了漢代,摔跤還作為表演項目演出。晉代,多在元宵節舉行摔跤比賽。唐代多在春秋兩季舉行比賽,也作為宮廷娛樂的項目。五代時期,摔跤技術強調輕 便敏捷 ,名手輩出 ,出現了中國第一部講摔跤的書——調露子的《角力記》。宋代還出現了女子摔跤。民間有摔跤組織角牴社。這一時期的摔跤比賽分三個回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式摔跤
  • 外文名:Shuai jiao
  • 別稱:摔角
  • 起源時期:黃帝時代
簡介,規則,起源,發展,基本功,基本姿勢,基本步法,訓練,比較,柔道,蒙古摔跤,競賽須知,簡介,規則,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簡介

中國最古老的體育項目之一,古代稱為角力、角牴、相撲、爭跤等。5000多年前,黃帝時代就有了摔跤活動,到了周代(公元前11世紀~前221年),摔跤被列為正式體育項目。秦漢以後,摔跤從單一的軍事目的走向了民間,成了供人欣賞的娛樂活動。皇家有了專門的摔跤組織,這種組織一直延續到清朝的“善撲營”。元、明、清時代,摔跤融入了滿族和蒙族的技藝,逐漸形成現代中國式摔跤的雛形。

規則

比賽中間不許抓住裩兒和拽起袴兒,但可以拽直拳,使腳剪,拳打腳踢都行,這與日本的相撲從場地、儀式到規則都基本上近似 。比賽結束 , 獲勝者可得銀碗等獎品 。清代設有善撲營,專門訓練清朝貴族青年摔跤,他們常為王公貴族表演 ,或與蒙古族、回族摔跤手比賽,這叫官跤,摔跤手和教練員都是終身職業。華北等地民間摔跤叫私跤。摔跤者穿特製的短上衣(叫褡褳),系腰帶,穿長褲,衣、帶可以抓,全身可以握抱,但不許抓褲子,不許擊打,不許使用反關節動作,三點著地(兩腳加一手一膝著地)為失敗,三跤兩勝,沒有時間限制。練習或比賽由有技術權威的年長者主持,充當教練和裁判。民國時期在北京、天津等地有不少人以表演摔跤為職業。當時的武術組織中央國術館和精武體育會也有摔跤科目,曾舉行過幾次全國性比賽。1936年,還進行過女子摔跤比賽。
中國式摔跤中國式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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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根據文字記載和傳說,早在四千年前的原始社會就有了摔跤活動。當時,人們為了求得生存,在與自然界進行鬥爭中,在部落之間的衝突中,利用自己的力量、技巧取得食物和進行自衛,從而產生了古代的摔跤。
據南朝人任昉著的《述異記》中記載:“奏漢間說,蚩尤氏耳鬢如劍戟,頭有角,與軒轅斗,以角牴人,人不能向。今翼州有樂名蚩尤戲,其兩兩三三,頭戴牛角以相抵,漢造角牴戲,蓋其遺制也。”這種“蚩尤戲”就是我國古代摔跤的雛形。
由此說,我國古代摔跤始於黃帝時代。公元前11世紀,周朝初年,摔跤作為練兵的一項軍事科目出現。據《禮記.月令》中記載:“孟冬之月,……天子 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由於當時兵器差,射箭、駕車、角力都是軍隊操練的主要科目。
由於各民族的語言文字不同,摔跤的方式方法也有較大的差異,如角力、摔胡,角觝、相撲、布庫、厄魯特、摜跤等。摔跤在古代屬於徒手搏鬥的範圍,是軍事作戰的一種技能。

發展

軍事手段
春秋戰國是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大變革時期,列強對峙,互相攻伐,戰爭頻繁,作為軍事訓練的摔較活動也 得到廣泛的開展。《公羊傳》中記載,宋閔公手下有一員大 將叫長萬,是當時聞名於世的大力士,由於宋閔公揭露長萬曾被魯師所俘,故“萬怒,搏閔公,絕其脰。”結果,宋閔 公被長萬摔死。
秦漢時期,摔跤不僅作為重要的一種軍事訓練手段,也是節日和宮廷內表演項目。秦統一六國後,進行了“車同軌、 書同文”等一系列的工作,同時也統一了摔跤的名稱為“角 抵”。
1975年在湖北江陵縣鳳凰山一座秦墓中出土的木蓖曾有古代摔跤的畫面。這是迄今發現的年代最早(公元 前208年)的有關古代摔跤的史料。圖案上三名男子,他們 在進行摔跤比賽,氣氛緊張熱烈。左邊立者為裁判。上邊懸 掛的帷幕,表示在舞台上進行的比賽。按畫面的排場看,似在宮廷內舉行的。由此可見,秦統一六國後,把掉跤列為宮廷的一種娛樂項目,並在民間也有一定的開展。 從秦末到漢景帝的半個世紀中,摔跤活動曾處於低潮。
再次盛行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時,摔跤活動又盛行起來。據《漢書. 武帝記》中記載,規模最大的有兩次,一次是元封“三年 春,作角牴戲,三百里皆來 觀”;一次是元封六年“夏,京師民觀角牴戲於上林平樂館。”河南省密縣打虎亭2號東漢墓中的一幅壁畫, 描寫了當時摔跤表演的一個場面,陝西省長安客省莊漢墓出土的銅牌上也刻有摔跤圖,畫面上是兩位農民打扮的男子在樹蔭下對摔。此圖足以說明,漢代摔較活動已較普遍地開展,田間地頭也成了摔 跤的場所。由於漢代重視摔跤活動,摔跤的技術有了長足的發展,“三百里皆來觀”。同時,摔膠比賽勝負有裁判員來判 決。山東省臨沂地區金雀山漢墓中出土的絹畫上有一對健壯的摔跤手,挽袖對視,準備決一雌雄,並有一名裁 判員在旁拱手而言,以判勝負。在吉林集安縣洞溝高句麗墓壁畫上(見圖),也有摔跤圖象。從出土的文物看,從比賽的場地、服飾或動作等來看,上述漆繪摔跤圖和透雕銅牌摔跤圖有很大的差別,這說明秦漢兩代的摔跤形式已有了不同。
壁畫中的中國式摔跤壁畫中的中國式摔跤
三國鼎足之後,曹操曾大力提倡摔跤活動,除把摔跤作為訓練士兵的手段外,還列入百戲之內。在河南省南陽市出 土的大塊漢磚上刻有角牴戲。
講武習武的風氣不懈
唐朝歷經貞觀、開元之治,國富民強,太宗皇帝李世民以隋亡為戒,選賢任能、虛心納諫,社會經濟很快得到發 展,而講武、習武的風氣不懈,故摔跤活動在唐代的歷史上 蜚噪一時,就連帝王也要上場助威,鼓勵士氣。據史料記 載,唐朝時,每逢元宵節和七月十五的中無節均舉行摔跤比賽,許多帝王不僅愛看,而且有的還是摔跤能手。唐朝末年,朝廷還建立了官辦的相撲棚,收羅和訓練摔跤能手,入選者稱為相撲人,每當朝會、宴聚、祭祀之時,相撲人專門 進行摔跤表演。 秦漢以來,摔跤的主要技術是較力量,並可以拳打腳 踢,用擒拿方法扭斷手臂、腿腳,直至把對方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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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法寶全
明朝萬曆年間出版的《萬法寶全》一書中,就有古摔跤圖樣。當時把摔膠列為六御之內,作為軍隊作戰訓練的重要手段。據《明史.江彬傳》中 記述,御史喬白岩和應天府丞冠天敘還很注重選材和採用針對性的訓練(別教法勢)方法,在戰術上注意到以矮制長, 這些,無疑是對摔膠在選材、訓練以及戰術運用上的一大貢 獻。 公元1638年,明朝官員陳元斌,為了復興明朝的天下, 東渡日本,求援兵於德川幕府,結果求援未遂,留居日本, 這樣陳元斌就把中國武術和摔跤傳到了日本,後經日本改革和發展,成為日本後來的相撲和柔道。
清朝用武力起家,入主中原,一直保持著尚武崇戰的風 氣,加之清朝歷代皇帝大力提倡摔跤運動,因而“布庫”之戲得以廣泛傳播。
總之,摔膠運動由於清代皇帝的大力提倡,滿族、蒙族 和漢族跤手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使摔跤技術不斷提高、不 斷完善,最終發展成近代中國式摔膠,所以說,中國式摔跤 是我國各族跤手共同創造和發展起來的。
體育項目
中國摔跤運動有悠久的歷史,它是一種民族形式的體育項目,也是中國文化遺產之一,根據有關史料和文物記載,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已有摔跤運動。當發展至清末時,中國跤術已達到較高水平。當時食俸祿的布庫叫官跤,又叫官腿;民間消遣的個人稱私跤或私練。此時,這項活動的名稱繁多,如摜跤、爭跤、摔跤、摔角、率角,而最普通的是稱摔跤。
辛亥革命後,摔跤運動在宮廷中日趨衰落,只是在民間流傳,並且湧現出比較有名的摔跤名家,如北京的寶善林、魏德海、陳德祿張文山沈友三熊德山張寶忠、單士俊等;天津的張奎元、張連生、張洪玉、張大力、閻士鳳、王海兆等;瀋陽的徐俊青;上海、南京的宋振埔、田玉榮;濟南的佟順祿洪連偉及張家口的洪立厚等人。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 ,中國式摔跤又獲得了新生。1953年,中國式摔跤被列入國家體育運動競賽項目,並舉行了全國比賽。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頒布了《中國式摔跤運動員等級制》,1957年頒布
了《中國式摔跤規則》。中國式摔跤運動員按體重分為10個級別。每場比賽分3局,每局淨摔3分鐘,兩局之間休息 1 分鐘。比賽在平坦柔軟結實的8米×8米的墊子上進行。運動員身穿柔軟結實的短上衣,系腰帶,穿長褲,全身可以握抱,可以抓摔跤衣和腰帶,但不許抓褲子。中國式摔跤只許站著摔,摔倒後就停止,然後重新開始比賽。按照把對方摔倒的不同程度,分別判得三分、兩分、一分。如使對方騰空後,迅速地背部著地,而自己仍然站著可得三分;僅使對方軀幹著地,而未使對方身體騰空,雖然自己還站著,只能得兩分;把對方摔倒,四肢(手或肘或膝)著地得一分;把對方摔倒了,自己也跟著倒下得一分;兩人同時倒地軀幹在上者得一分;如兩人同時倒地,分不出上下先後,則判互不得分。比賽時,不許使用傷害對方的動作,不許用拳打,不許用肘、膝或頭頂撞對方,不許使用反關節動作,不許壓迫對方的咽喉,不許接觸對方眉口之間的面部 ;腳可以 踢 、彈對方的腳 或小腿下部,但不能過高,更不能用腳蹬、踹對方。經常使用的方法有背、別、挑、纏、揣、踢、擰、摟、彈、搿、抱腿、跪腿、里勾腿、插閃、勾腳、里刀勾等。 在1959年第一屆全國運動會上,中國式摔跤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94年第七屆全運會取消了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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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

基本姿勢

中國跤術要求非常嚴謹,它有著固定的基本姿勢,這些姿勢一般稱為之“跤架”,這些姿勢都是平時訓練中形成的.
“跤架”的基本姿勢是在才一出架的瞬刻間,上體成半斜面,兩腿微屈;要求扣胸、緊臂、垂尾骨,頭部要正直,鼻尖向前不得超過前腳尖,後腦不得超過後腳跟;兩手指鬆開併攏成松握拳狀,上手在前,底手在後,沉肩垂肘,兩手高不過鼻,低不過嘴,這樣為封門出架的上半身姿勢。跤架分為右架與左架。左腳在前時為左架,右腳在前時為右架;前腳為虛,後腳為實;身體重心前腳支撐承負全身40%重量,後腳支撐承負全身60%重量,後腳為主要站立基礎,這樣前腳為先鋒,後腳為後衛。這種姿勢在傳統武術“形意拳”裡面叫“三才勢”即“三體勢”。此動作姿勢形成前後腿緊密相隨。如屬右架者其右手也在前,在前之手叫上手,捎後之手叫後手(底手),又稱“上把”“底把”,前手搶把,後手輔助上手。

基本步法

跤架的前腳為先鋒,後腳是後衛,這是摔跤中步法的基本要求,俗話說:“走對步贏跤,走錯步輸跤”。步法在摔跤里是極為重要的,靈活的運用步法是每個跤手必須熟練的環節。跤術的基本步法必須掌握。
在走架時右架向右轉行或左架向右環行,不論走快步或走慢步,雙腳運行一定保持走斜丁步;在摔跤的過程中一但要挪動,必須是底樁先走,橫向跨步而前腳緊跟;在走跤步時前後腳橫跨一尺而前腳跟步三寸,後衛保先鋒,跤步永不亂跨。在摔跤時步法後退也可以,前腳滑退而底樁橫跨,永遠保持斜丁步的步伐。

訓練

特別要加強腰腹和腿部的力量和靈活性練習。還要注意動作迅速和上下肢的協調配合,“眼似閃電,腰如盤蛇,腳似鑽。”“動作要象打閃紉針”。這都說明摔跤必須要以快取勝。因為快可使動作突然,使對方猝不勝防,從而爭得主動。
摔跤還強調手腳動作要密切配合。上邊用兩手把對方捆住,下面再用腳和腿使絆。
每個人的身高、體重和身體素質等條件都不同,因此應選擇適於自己練習和使用的技術動作,以便更快地掌握技術,形成自己的特點。例如身材矮小、動作比較靈活的人,可著重選練小得合、撈、磨、端踢、掐撮、躺刀、入、穿檔靠、蹩、掏、耙、刀勾、豁、揣、捆等技術動作;身高、體重、力氣大的人,可重點練勾、別、纏、踢、掰、叉、涮、擰、鋟、拄、撮、肘、拍、撴、裝、錯、披以及大得合等技術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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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摔跤要有一把主手。”有了一把得意的底手,就能便於應付對方的快攻。反過來說,輸跤者首先輸了手,因為一旦被對方抓著一把適於他的袖帶,往往就會陷於被動。當然,有經驗的運動員也可以借對方的揪袖和夾脖作為一種誘招。例如在對方使別或勾時,可在後面扒腰、按腿來橫削對方唯一的張樁,這樣就可以轉危為安,反敗為勝。
身材高大的人與身材矮小的人對摔時,身材高大的人應發揮臂長、身長、腿長的特點,爭取先抓住對方而不要讓對方先靠近自己。反之,身材矮小的人要爭取接近和抱住身材高大的人,儘量限制對方的長處。如對方身體較胖、體力較差時,可設法扯著對方轉動,消耗他的體力,然後再藉機進攻。

比較

柔道

中國式摔跤和柔道最明顯的差異是:1.中國式摔跤除兩腳外身體任何部位觸地既被判輸,柔道則不然,它有寢技,既倒地後的技術。2.柔道有反關節技術,中國式摔跤則不用。實戰除外。相同點主要是在摔法上,名稱不同但技術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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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摔跤

主要是規則不一樣。 中國式摔跤和蒙古摔跤,一樣是只要讓對手的膝蓋以上任何部位觸地,就算得分。但蒙古摔跤只能用手抓、抱對手上半身,也可以用絆腿,但不準手觸對手腰部以下部位,因此抱腿摔、抱腰摔都不能用;而中國式摔跤更加全面一些,可以使用包括抱腿在內的任何技巧 另外,蒙古摔跤一般不分量級,選手穿蒙古傳統的牛皮背心、摔跤褲和馬靴,比賽一般伴隨著傳統音樂,且只要一方得分(讓對手膝蓋以上任何部位觸地),比賽就結束。中國式摔跤則分量級,穿短袖開襟的跤衣,得分後可以繼續比賽,直到比賽時間結束後,依照雙方得分判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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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須知

簡介

中國式摔跤根據使用動作的質量和倒地的情況得分標準有4種,即1分、2分、3分和互不得分。 3分: 將對方摔成兩腳同時離地,有一騰空的過程,並使其軀幹或頭著地,而自己仍保持站立姿勢。如被摔倒的運動員倒地後不鬆手,把對方拉倒,仍可判勝者得3分。2分: (一)將對方摔倒使之軀幹著地,但無騰空過程,自己保持站立。 (二)將對方摔成兩腳同時離地,有一騰空過程,使之軀千或頭著地,自己雖然站立,但用手撐在對方身體上。(三)使用跪腿摔將對方摔倒,並使其軀幹著地,自己上體仍保持平衡,即對方倒地後,自己手不扶地,上體未趴 在對方身上。 1分: (一)將對方摔成手、肘、膝著地。(二)將對方摔倒,自己也隨著倒地。 (三)雙方同時倒地,軀幹在上者。 (四)一方受到警告,判對方得1分。 (五)使用跪腿摔,使其倒地,自己失去平衡。互不得分: 雙方倒地後,分不出先後和上下,則判互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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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

第一章 通識
第一條:競賽性質
一:個人競賽:以個人在所屬級別內競賽所得的成績,確定個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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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團體競賽:以每個團體所有被錄取名次的運動員的成績總和確定團體名次。
第二條:競賽制度
一:單敗淘汰賽
三:循環制
第三條:年齡組別及體重級別
一、年齡組別:根據運動員的年齡分為青年組和成年組。
1、青年組:15周歲~18周歲。
2、成年組:19周歲以上。
3、青年組運動員一般不允許參加成年組競賽,但具有一定訓練水平的經教練申請和主辦單位同意,也可參加成年組比賽。
二、體重級別
1、青年組:
(1)不超過46KG級別
(2)46~49KG級別
(3)49~52KG級別
(4)52~56KG級別
(5)56~61KG級別
(6)61~66KG級別
(7)66~72KG級別
(8)72~80KG級別
(9)80~90KG級別
(10)90KG以上級
2、成年組:
(1)不超過48KG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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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2KG級別
(3)52~57KG級別
(4)57~62KG級別
(5)62~68KG級別
(6)68~74KG級別
(7)74~82KG級別
(8)82~90KG級別
(9)90~100KG級別
(10)100KG以上級
3、女子組:
(1)不超過44KG級別
(2) 44~47KG級別
(3) 47~50KG級別
(4) 50~54KG級別
(5) 54~58KG級別
(6) 58~63KG級別
(7) 63~68KG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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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68~74KG級別
(9) 74~82KG級別
(10) 82KG以上級
第四條:稱量體重和抽籤
一、運動員比賽前1天進行稱量體重,稱量時間在1小時內完成。
二、由裁判長一人,裁判員數人,記錄員和醫生組成稱量體重組,另聘請教練代表監督進行。
三、運動員稱量體重時,男子應穿短褲或赤身,女子應穿短褲和T恤衫。如運動員體重低於或超過原屬級別,並在規定時間內不能達到原屬級別,則按全部棄權論處。
四、運動員可在規定時間內依次重複稱量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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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運動員稱量體重後,由本人抽籤,根據抽籤結果進行編排。
第五條:比賽場數
運動員在一天內的競賽場數原則上不超過四場,如有特殊情況可賽五場,但場與場之間至少休息15分鐘。
第六條:競賽通則
一、比賽禮節:
比賽開始前和結束後,雙方運動員應站在比賽開始線互相抱拳致意,並對場上裁判和觀眾抱拳致意,如不執行該條規定將受到警告處罰。
二、比賽局數和時間:
1、 每場比賽三局,每局兩分鐘,局間休息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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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比賽中,一切暫停時間均應扣除(如:場上裁判的叫停,宣告運動員得分、判罰及受傷處理等情況)。
3、 比賽進行中,因特殊情況有場上裁判員發令中止比賽時,雙方的比分和已用時間均予保留,以便比賽繼續進行。
三、比賽中的信號
1、 每局比賽均由場上裁判員發令開始。
2、 每局比賽結束均由記時員鳴哨或鳴鑼示意。
3、 比賽進行中,場上裁判員發出停止口令後,雙方運動員應立即停止比賽。
四、比賽服裝
1、 運動員必須穿規定顏色及標準的比賽服裝,相同顏色的運動褲及軟底高腰鞋。
2、 運動員上場之前,必須穿好跤衣,紮好腰帶(腰帶由腹前繞到背後,再繞回腹前打扁結,鬆緊要適度,以手能插入為標準),以免妨礙比賽。
3、 比賽進行中,運動員必須經場上裁判員指令,才能整理服裝。
五、比賽中的規定
1、 每局比賽結束時,運動員應到指定地點休息,不得擅自離場。全場比賽結束後雙方運動員站在比賽開始線,待場上裁判宣布比賽結果,雙方運動員相互抱拳致意,並同場上裁判員及場下觀眾抱拳致意後,方可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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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局比賽中間休息時,本方教練員、助手、醫生(不超過兩人)可以向運動員進行指導或放鬆,但在比賽中不得進行上述活動。
3、比賽進行中,教練員或助手不得干涉裁判員工作,如有異議,可向仲裁委員會以書面形式提出,裁判員不受理任何異議。
4、每局比賽中如運動員比分相差5分,則判得分多者勝一局。
第二章 裁判方法
第七條:得分標準
比賽進行中,除兩腳外的身體其他任何部位先著地者失分(跪腿摔除外),一方被摔倒後,根據倒地的情況,判對手得2分、1分或不得分。
一、得2分
1、將對手摔倒至頭、軀幹著地(肩、背、胸腹、體側),自己保持站立。
2、使用跪腿摔時將對手摔倒,使之軀幹著地,自己保持穩定。
注⑴使用跪腿摔(不限次數)不成功,雖然膝部著地但能迅速起身者,不判失分。
⑵將對手摔倒至軀幹著地後因對手未鬆手被拉倒者,仍判得2分。
二、得1分
1、將對手摔倒,僅使其手、肘、膝、臀部著地者。
2、將對手摔倒,自己也隨之倒地者。
3、雙方同時著地,軀幹在上者。
4、使用跪腿摔將對方摔倒,但自己重心失衡者。
5、對手受到一次警告,自己可得1分。
6、對手出界,自己可得1分。
三、互不得分
雙方運動員同時倒地,或者雙方同時出界,或不分先後、上下時,互不得分。
第八條:進攻有效與無效
一、在比賽區域內使用動作將對方摔倒在保護區,判進攻有效。
二、在比賽區域內將對方摔倒後,自己踏入或跌入保護區,判進攻有效;對方倒地與進攻方踏入或跌入保護區同時發生,判進攻有效;將對方摔倒前,自己踏入或跌入保護區,判失分。
三、兩名運動員有一隻腳踏入保護區,裁判員及時叫停,判出界者失分,雙方運動員回到場中央重新開始,進攻者在比賽區,對方在保護區被摔倒,判進攻有效。
四、踩著對手的腳或鬆開對手的腳後立即進攻,判進攻無效。
五、抓住對手的褲子使用動作,判進攻無效。
六、場上裁判叫停後仍然進攻,判進攻無效。
七、將對手摔倒與記時員鳴哨或鳴鑼同時發生,判進攻有效;摔倒尚未著地(至空中)記時員鳴哨或鳴鑼之後倒地,判進攻無效。
第九條:犯規
1、使用反關節動作有意傷害對手者。
2、以手、肘、膝、頭撞擊對方或抓對方生殖器官者。
3、用腳尖踢對手或用腳蹬踹對手者。
4、用腳踢、彈對手小腿中部以上部位者。
5、按壓對方眉口之間的面部或咽喉或抓對手頭髮者。
6、雙手摟抱對手頭、頸者。
7、已將對手摔倒、還故意壓砸對方者。
8、將對手抱起使之失去控制能力,仍將對方頭朝下垂直下摔,有意傷害對手者。
註:輕微撞擊對手,或抬腳稍高輕踢、彈對方而無惡意傷害者,場上裁判應提醒其注意可不判其犯規。
1、場上裁判發出開始口令之前或叫停之後,仍然進攻者。
2、比賽進行中,作為教練員、助手干擾比賽或進入場地者。
3、比賽進行中,自行停止比賽者。
4、比賽中故意抓對手褲子者。
5、將小袖和直門連在一起抓把(串糖葫蘆)者。
6、比賽中佩帶飾物或堅硬護具者。
7、比賽進行中,跤衣帶、跤靴帶鬆開者。
第十條:消極
運動員在比賽中不積極主動進攻,有意拖延比賽時間為消極,以下為消極比賽具體表現:
一、比賽進行中,一直不讓對手抓握。而自己又不抓握對手,故意後退無進攻意圖者。
二、比賽進行中,不主動抓握,被對手抓握後又多次逃脫,逃脫後不積極抓握進攻仍有意逃避者。
三、比賽進行中,雙手抓住對手,但不使用動作故意拖延比賽時間者。
四、比賽進行中,抓住底手封住對方而不主動進攻者。
五、比賽進行中,用頭頂住對方,故意拖延比賽時間者。
六、比賽進行中,僅使用假進攻動作而無真正進攻意圖者。
第十一條:罰則
一、 比賽前三分鐘,三次點名未到,或點名報到後未經請假擅自離場,不能按時上場比賽者,按全部棄權處理。
二、 凡犯有第九條第一款“侵人犯規”之一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告、警告或取消該場比賽資格處理。
三、 凡犯有第九條第二款“技術犯規”之一者,裁判員應及時給予勸告。若勸告、警告無效,則出示紅牌將其驅逐出比賽場地。並上報處理意見。
四、 雙方運動員正在攻守中,一方犯規,如對犯規者有利時,應立即停止比賽,並按規定給予處理,如對犯規者不利時,則不停止比賽,等該進攻動作結束後再叫停,並按規定給予處理。(如犯規者將對手摔倒則不得分,如犯規者被對手摔倒,則判對手得分)
五、 因一方運動員犯規使對手受傷,而不能繼續參加比賽,裁判員可根據情節輕重,取消犯規者該場比賽或全部比賽的資格,並判受傷者獲得該場比賽勝利。
六、 兩單位運動員為擠掉其他運動員或其他比賽隊伍名次,有計畫地進行非競爭性比賽,應取消一方或雙方運動員該場比賽或全部比賽資格。
七、 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採取消極態度逃避比賽時,場上裁判員可中止比賽,對消極運動員(一方或雙方)進行教育、勸告,經對教育、勸告無效者給予警告處理。
八、 運動員消極比賽累計達20秒,可警告一次,在警告一次後,進行第二、三次警告之前,不再給予勸告。
九、 比賽中如一方運動員受到一次警告,則判對手得1分,一方受到三次警告,則取消該場比賽資格,判對方獲勝,並取消被罰者的技術分。
第十二條:運動員受傷處理
一:比賽期間,經大會醫生認為一方運動員因身體情況不宜繼續參加比賽,則判對手獲勝,該隊員再參加比賽仍須有大會醫生證明,否則不準參加比賽。
二、比賽進行中,因一方犯規致使對手受傷而不能繼續參加比賽時,則判受傷者獲勝。
三、比賽進行中,一方運動員因受傷(不因對手犯規致使)而不能繼續參加比賽時,場上裁判員可宣布比賽暫停,但暫停時間不可超過2分鐘,如果受傷者仍不能繼續進行比賽,則判受傷運動員棄權。
第三章 評定和記分方法
第十三條:評定勝負
一、採用三局二勝制,一場比賽分三局,勝兩局者獲該場勝利,如果三局中有兩局是平局,則另一局勝者獲該場勝利。
二、每局比賽2分鐘,比分多者勝。
三、 若一局比賽中雙方得分相等,則判為平局。
四、三局比賽結束後,如雙方出現平局時,則比較三局得分總和,得分多者勝;如還相同,則比較得2 分次數,次數多者勝;如還相同,則比較技術分,技術得分多者勝;如還相同,則先得技術者勝;如還相同,則先受處罰者負(勸告或警告);如還相同,則比較個人體重(原始體重),體重輕者勝。如還相同,進圈決定勝負(設 3 米為直徑的圈被摔到者或出圈者為負)。
五、 採用循環制時,每場結束後勝者計 2 分,負者計0分。因對方棄權獲勝時,計2分棄權者為0分,其技術(小分)為0:0(不算優勢勝利)。如果比賽進行中一方棄權,已有技術分,則按場上的技術分記錄。
確定名次(循環制)
(一) 確定個人名次:
1 、全部比賽結束後,按積分(即計分的總和)的多少確定個人名次,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少者名次列後。
2、如兩人積分相等,則按兩人在比賽中的勝負確定名次,勝者名次列前。
3、如兩人以上積分相等,則以他們之間的比賽勝負確定名次。
4、如兩人以上積分相等又為循環互勝,則按下列程式確定名次:
(1)獲局分多者名次列前;
(2)比賽中受處罰少者名次列前(勸告或警告);
(3)預賽或決賽中淨得分數多者名次列前;
(4)預賽或決賽,體重輕者名次列前。
5、參加預賽或決賽的場數不到一半者,成績全部作廢,不計名次,曾與他比賽的對方成績均於註銷。
6、參加預賽或決賽的場數已達到或超出一半時(如應賽六場,已賽完三場或三場以上)應按其積分確定名次,其餘未進行比賽的場次,均按棄權論處。
(二) 確定團體名次:
1、按各單位運動員在各級比賽中被錄取名次的總和確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少者列後。
2、如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團體積分相等,則判獲得第一名多的單位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則判獲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類推。
註:每個級別錄取幾名及每個名次各得幾分,由主辦單位在競賽規程中規定。
第四章 裁判人員及其職責
第十四條:裁判人員的人數
一、總裁判長一人、副總裁判長一至二人。
二、每組裁判長一人,裁判員六至八名,記錄員、計時員、掛分員和檢錄員各一人。
三、編排記錄組:組長一人,組員三至四人。
四、宣告員一人。
五、醫務人員若干人。
註:根據比賽規則可酌情增減裁判員和工作人員的人數。
第十五條:裁判員人員的職責
一、總裁判長:
(一)解釋規則
(二)領導裁判人員,負責裁判組的組織工作。
(三)比賽前對場地器材和設備進行總的檢查。
(四)當裁判員的判定不一致時,可做最後的決定。
(五)裁判員或運動員不稱職或發生嚴重錯誤時,可建議大會作適當的處理,必要時可停止裁判員職務,取消裁判員及運動員的比賽資格。
(六)如遇特殊情況(大風、大雨等)影響比賽時,可決定是否繼續進行比賽。
(七)審定、簽署和宣布比賽成績。
(八)比賽結束後及時作出書面總結。
二、副總裁判長:
協助總裁判長領導裁判組的工作
三、裁判長:
(一)領導一個裁判組的工作。
(二)比賽前檢查本場地比賽的用具和比賽場地。比賽結束後負責收集記錄表並審核和簽署“摔跤記分表”。
(三)遇裁判工作發生疑難問題時,可提出意見並與裁判員研究,及時作出決定。
四、場上裁判員:
(一)檢查運動員的服裝。
(二)每場比賽中,指導運動員在場上的行動,並指令比賽的開始、終止或暫停。
(三)在比賽中判定運動員得分、犯規、消極和警告處罰。
(四)宣布該場比賽勝負,簽署本場的“摔跤記分表”。
(五)參加稱量體重。
五、側面裁判員:
(一)對比賽中每一跤的勝負情況,表示自己的意見。
(二)觀察運動員在場上的行為,如出現消極和犯規情況,應及時向場上裁判員示意。
六、記錄員:
(一) 稱量體重時負責記錄工作。
(二) 臨場記錄運動員比賽中的得分、犯規等情況,並整理出該場比賽的結果。
(三) 每場比賽結束後,整理好記分表,並向場上裁判員報告比賽的結果。
七、計時員:
(一)根據場上裁判員發出的開始和暫停的口令計時。
(二)用鑼聲或哨聲報告每局終了的時間。
(三)每局比賽開始前5秒鐘,發出準備開始的信號。
(四)遇有傷病等情況時,根據場上裁判員的指示計時。
八、掛分員:
(一)根據場上裁判員每次宣布的得分,進行掛分工作。
(二)每局、每場比賽結束後,與記錄員核對比賽成績。
九、檢錄員:
(一)比賽前10分鐘,召集運動員點名,指定雙方運動員穿好規定顏色的摔跤服(前面的或上面的運動員穿紅色摔跤服,後面的或下面的運動員穿藍色摔跤服),並檢查運動員比賽的場地。
(二)通知運動員入場,並檢查運動員的指甲及服裝等情況。
(三)向裁判長和宣告員報告出場比賽或棄權的運動員姓名。
十、編排記錄組:
(一)審查運動員的報名單。
(二)負責比賽前的編排,比賽進行中的成績登記和比賽結束後的整理工作。
(三)準備好競賽用的記錄表格,審查比賽成績,排列名次。
(四)登記各級別被錄取的運動員姓名,並協助大會準備好獎品。
註:編排記錄組組長在總裁判長的領導下負責編排記錄組的工作。
十一、宣告員
(一)摘要介紹競賽規程和規則。
(二)介紹運動員的單位、姓名和級別,報告每場比賽的結果。
(三)負責臨場的宣傳教育工作,介紹大會期間的好人好事。
十二、醫務人員
(一)審核運動員的“體格檢查表”。
(二)參加稱量體重工作。
(三)負責競賽中的急救工作,並決定受傷運動員能否繼續參加比賽。
第五章 裁判人員的分工和手勢
第十六條:裁判員的分工
一、每場比賽應有一名場上裁判員在場上執行裁判工作,兩名側面裁判員分別坐在對角,協助場上裁判員進行工作。
二、比賽中每摔一跤,場上裁判員應喊“停”,兩個側面裁判員應根據運動員的倒地情況迅速表示自己的意見。場上裁判員根據兩個側面裁判員的意見作出最後的決定,並及時用手勢判定某方得2分、1分或不得分。
三、兩個側面裁判員與場上裁判員的意見有分歧或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示裁判長,研究後作出決定。
四.兩個側面裁判員中有一個認為某運動員有消極或犯規行為時,應及時舉起與該運動員服裝顏色相同的牌子,向場上裁判員示意。如場上裁判員同意側面裁判員的意見;應進行判定。
五.場上裁判員認為某運動員有消極或犯規行為時,在徵求某一側面裁判員的同意後,即可判定。
第十七條:裁判員手勢
一.場上裁判員手勢:
(一) 比賽開始前,兩臂向兩側舉,手心向前,將場上雙方運動員分開,並呼“預備”,然後兩臂(內旋)在體前交叉擺動,同時發出“開始”的口令。
(二) 比賽中暫停:一臂(右臂或左臂)向前伸直,指向運動員(拇指在上,五指併攏), 同時發出“停”的口令。
(三) 得分:一臂平舉(右手或左手)指向得分的運動員,而後屈肘,前臂上舉,並以手指示分,得1分伸出食指,得2分伸出食指和中指。
(四) 平跤:兩臂體前斜下舉,手心向後,左右交叉擺動。
(五) 徵求判罰消極意見:一臂側舉,五指併攏反覆屈肘擺動,手心向上表示紅方運動員消極,手心向下表示藍方運動員消極。
(六) 勸告:一臂屈肘側上舉,五指併攏,靠近消極的運動員。
(七) 警告:一臂屈肘上舉,握拳,靠近受警告的運動員。
(八) 出界:一臂向前伸直(拇指在上,五指併攏),在體側前後擺動二至三次。
(九) 全場比賽終了,判定勝負:場上裁判員在中間,運動員分別在兩側,場上裁判員獲勝運動員的一手向上舉起。
二.側面裁判員手勢:
(一) 得分:比賽中運動員的得分情況用示分牌公開打分。
(二) 平跤:兩手在胸前交叉。
(三) 消極:舉起與該運動員服裝顏色相一致的牌子。
(四) 發現必要暫停的情況時,應舉白牌向場上裁判員示意。如場上裁判員沒有看到則可起立。
(五) 舉牌子時,一臂前平舉,牌子直立。
三.記錄符號:
(一) 得分:“1”表示得1分;“2”表示得2分。
(二) 勸告:用“√”符號表示。
(三) 警告:用“×”符號表示。
(四) 先得技術分或先受得處罰:用“○”符號表示。
第六章 比賽場地及服裝
第十八條:比賽場地
一.摔跤墊子厚度六至八厘米。
二.墊上鋪黃色人造革蓋單。
三.比賽區為八至十米的正方形。四周多出一米寬的紅色區域為消極區(消極區包括在
比賽區內),界線外有二米寬的蘭藍色區域為保護區。
四、比賽區中間相距三米各標出紅色和藍色比賽開始線。開始線長三十厘米,寬五厘米。
五、場地的相對角標出紅色和藍色區域。
第十九條:服裝
一、摔跤衣
(一) 摔跤衣用六層布製成,在領襟、胸襟、小袖抓握部位要縫的比後背部位稍密。
(二) 示意圖為中號規格尺寸。大號和小號跤衣規格尺寸較中號增減4厘米,袖口增減2厘米。特號跤衣比中號跤衣的尺寸增加8厘米,袖口增加6厘米。小叉10厘米。
(三) 顏色:摔跤衣分為大紅和天藍兩種顏色。前襟、下口及袖口的邊要有寬3厘米的花邊。顏色美觀、大方、協調,應有民族特色、
(四) 摔跤帶用六層布製成,顏色同摔跤衣。特號長4.40米;大號長3.70米;中號長3.40米;小號長3米;帶子寬2.5厘米。
(五) 表演摔跤衣尺寸同比賽摔跤衣,但外層用綢緞。
(六) 運動員著摔跤衣後屈臂90度,袖口要有一拳的空隙。
二、摔跤褲
(一)燈籠褲
(一) 顏色與摔跤服相同
(二) 褲腿底部與脛骨下段距14厘米
三、摔跤靴
(一) 軟底高腰靴
四、裁判服(略)
五、裁判鞋(略)
第七章 修改與解釋權
第二十條:規則和修改權
中國摔跤協會負責此規則的修改。
第二十一條:規則的解釋權
對此規則條款理解有異議時,由中國摔跤協會負責解釋。

附表一

摔跤運動員稱量體重記錄表
級別: 年 月 日 時
單 位 姓 名 體 重 抽 簽 號 調 整 號
裁判員:___、___ 記錄員:____

附表二

摔跤場上記分表
級別: 輪次: 場次: 年 月 日
單位 姓 名 得分、勸告、警告 總計 結 果 備註
第一局 第二局 第三局 計分 勝者
裁判長:________ 裁判員:_________ 記錄員:______

附表三

摔跤成績記錄表
級別: 賽 年___月___日地點___
編號 姓名 單位 1 2 3 4 5 6 7 8 比賽成績 備註
獲勝場次 積分 名次
1
2
3
4
5
6
7
8
總裁判長:________ 記錄組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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