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兒書畫研究會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少兒書畫研究會在名單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少兒書畫研究會
  • 外文名:Chinese Children's Painting Research Association
協會宗旨,協會章程,

協會宗旨

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代表和維護全體會員的合法權益,在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聯合社會各界力量,積極開展青少年藝術交流活動,努力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充分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為促進我國青少年藝術領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國家的和諧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性質:中國少兒書畫研究會是中國書法家和畫家自願參加、致力於中國少兒書畫教育與研究的一個公益性組織。
第二條:協會簡介:中國少兒書畫研究會是由集合少兒一線教育事業的骨幹,老師、專家,形成一個真正的少兒教育與研究協會,只有致力與一線才會真正了解並促使中國少兒書畫教育事業的發展,培育和挖掘新一代書畫藝術人才,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加強國際青少年交流的宗旨,積極的開展各項青少年書畫公益活動。
第二章、活動範圍
第三條:收集國內外少兒藝術教育的基礎資料並調研有關情況,建立協會信息網路,進行有關國內外青少年書術教育、創作與發展的信息整理、先進管理方式和套用技術的採集、分析和交流工作;
第四條積極開展少兒書畫藝術教育學術研究,向政府部門提出發展建議,為各會員單位及藝術教育機構發展服務;
第五條 開展少兒書畫藝術策劃、開發、交流推廣等方面的調研,為政府決策提出建議
第六條 鼓勵和幫助會員深入民眾、深入生活,在藝術創作中努力反映社會主義時代和人民民眾創造歷史的精神風貌。
第七條 加強與少兒藝術活動相關組織、社團的聯繫與合作
第八條 以民間團體身份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九條 本會會員以單位會員為主,吸收在少兒書畫教育有一定成就個人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少兒書畫藝術創作領域有突出表現,並具有合法監護人或指導教師。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協會討論通過;
(三)經協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會有關工作的了解權、本會活動的參與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信息資料和其他服務;
(三)對本會的工作和負責人提出建議、質詢、批評和監督;
(四)在遇到重大困難時,有請求本會提供幫助(如涉及調解、訴訟等)的權利;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聲譽和本會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參加並支持本會的各項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和資料;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受國家刑律制裁,經常務理事會決議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協會的機構
第十六條 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協會的領導機構為會員會議。
其職責是:
1、 決定協會的方針和任務;
2、 審查工作報告;
3、 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4、 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 決定其他事項。
在會員會議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會員會議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長聯席會議行使其權力。
第十七條 會員會議的代表由會員推選或理事會特邀產生。
第十八條 理事會人選由各地協商提名,或理事會推薦,經會員會議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 理事會選舉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並任命秘書長一人,秘書長可聘任副秘書長若干人,處理日常會務工作。
第二十條 協會設顧問若干人,由理事長聘請。顧問一般不兼任協會理事。
第二十一條 會員會議四年一次,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會議視需要不定期召。理事長聯席會議視需要隨時召開(理事長對外可稱主席)。
第五章、經費
第二十二條 協會經費來源: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修改權和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本章程經會員大會(或理事會)通過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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