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英語教學原則是中國小英語教學中應遵循的基本要求。始見於中國教育部 1978 年制定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國小英語教學大綱(試行草案)》。共四條:(1)正確處理英語教學中政治思想教育與語言教學的關係;(2)正確處理英語教學中理論與實踐的關係;(3)正確處理聽說與讀寫的關係;(4)正確處理教與學的關係。該大綱 1980 年 5 月修訂頒行時修改為:(1)英語教學要注意研究、總結中國學生學習英語的規律;(2)中國小英語教學應重視培養學生實際運用語言的能力;(3)學習一種外語,必須通過聽、說、讀、寫、譯的綜合訓練,才能較好較快地掌握;(4)教師的主導作用在英語教學中應特彆強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小英語教學原則
- 含義:中國小英語教學中應遵循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