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是第一份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展示了家族企業在整個大中華地區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與歷史,通過跨地域比較及趨勢展望,對中國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著真實客觀並相對全面的描述與呈現。報告分為上下兩篇,上篇為調研與報告,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下篇為實例與點評,是18家具有代表性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和社會責任行動綜述,以及10多位專家的精彩點評。報告是繼2011年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委員會推出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後的又一份關於當前家族企業狀況的報告。旨在幫助中國家族企業梳理、總結和探索一種傳承前人經世濟民精神並借鑑已開發國家經驗的創新的社會責任實踐。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 作者: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13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中信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外文名:Chinese Family Business Report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頁數:537頁
- 開本:16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輯推薦:社會責任正當時。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企業社會責任越來越受到關注。而與此同時,對於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評價、監督和引導不夠 ,這份報告是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履現狀的總體寫照。
權威報告,專家論證。 本報告由產、官、學三個領域專家合力打造,不僅分析中國大陸家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現狀,還包括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在探索、總結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屬國內首創。
實例豐富,內容翔實。 本報告匯集了18家家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案例,為我們展示了家族企業不為大眾所知的另一面,可讀性強。
最新版官方全國調研數據
多部門權威專家論證分析
兩岸四地的學者通力合作
首份家族企業 CSR 報 告
權威報告,專家論證。 本報告由產、官、學三個領域專家合力打造,不僅分析中國大陸家族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現狀,還包括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在探索、總結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屬國內首創。
實例豐富,內容翔實。 本報告匯集了18家家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案例,為我們展示了家族企業不為大眾所知的另一面,可讀性強。
最新版官方全國調研數據
多部門權威專家論證分析
兩岸四地的學者通力合作
首份家族企業 CSR 報 告
作者簡介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課題組,由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莊聰生擔任總指導,整個課題組還包含了中山大學與浙江大學的許多專家學者,學術研究實力強大。
圖書目錄
上篇 調研與報告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概述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上)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下)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香港特區)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澳門特區)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台灣地區)
下篇 實例與點評
實例1: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2:萬達集團2011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3:方太集團2011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4:匹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5:無限極2012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6:台塑關係企業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7:李錦記醬料集團中國區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8: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9:新希望六和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10: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概述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上)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下)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香港特區)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澳門特區)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台灣地區)
下篇 實例與點評
實例1: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2:萬達集團2011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3:方太集團2011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4:匹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5:無限極2012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6:台塑關係企業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7:李錦記醬料集團中國區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8: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9:新希望六和2012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實例10: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
後記
後記1 :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現象的總體寫照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民營經濟取得長足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作為中國民營經濟中堅力量的家族企業對整個社會肩負著重要的責任和義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傳統上被認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商業企業,其社會角色和責任正悄然發生著變化:企業由於日益增強的經濟實力和影響力,引發的勞工問題、環境污染、貧富懸殊等負外部性日漸嚴重,開始被寄予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厚望,創業者和企業家從單純的財富創造者,越來越多地被賦予社會進步推動者和社會使命承擔者的新角色。
縱觀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看到,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家族企業沒有資源、沒有政策,靠著自身的力量,從社會的最底層起步,其成立、成長和壯大的過程中得到的政策支持比較少,資金來源主要靠做小生意、開小作坊等自身的資本積累,或者靠民間借貸。其生髮機制的“草根”性,以及相比國有企業的不公平的生存與發展環境,使得中國家族企業會因為保護自身利益而採取一些非道德的行為。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在歷經多輪洗牌後,有些家族企業因經營不善退出市場,而成功發展起來的家族企業逐步站穩腳跟,有些甚至已經成長為多元化、跨國經營的家族企業集團。隨著家族企業經濟實力的增強,絕大部分家族企業已經具備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條件,也都不同程度地承擔起了社會責任,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和好評。但是,我們也看到,一些家族企業對社會責任還存在不正確的認識,缺乏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其不負責任的行為給百姓生活、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等造成了不良影響和危害,從而讓家族企業家這一群體成為改革開放中備受爭議的角色。
令人欣喜的是,越來越多的中國家族企業家意識到這樣的問題,真正的家族企業不會忘記自己的社會角色和社會責任,尤其那些已經成功完成代際傳承和轉型升級的家族企業,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正如國際家族企業協會亞太分會主席、新加坡萬邦集團主席曹慰德先生以自己家族為例所說明的,真正的家族企業是希望世世代代延續下去的企業,他們所持的觀念必須是持續發展的,而持續發展就離不開責任感,他認為家族企業超越家族本身承擔社會的責任是家族企業延續發展的應盡之義。很多家族企業積極參與公益事業、教育、扶貧與發展、醫療衛生、環保,為改善人類生存環境而努力。隨著家族二代的崛起,越來越多的中國家族企業更以國際化的視野審視自身的價值,弘揚新儒商精神。家族企業家們的努力,無疑會贏得社會的尊重,加強家族企業的穩定性和延續性。這些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非常優秀的家族企業家群體正是需要我們社會大力支持和推崇的。本報告的一個重要發現,就是中國大陸家族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與非家族企業相比在具體表現各有千秋,但是總體評價並沒有差別,也就是說雖然大陸家族企業在社會責任履行方面有許多值得改進的地方,但是“家族企業”這一標籤本身並不能夠與社會責任欠缺聯繫起來。更加重要的是,中國大陸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正朝著良性方向發展,與以往相比有較大的進步。這一發現與我們有關中國家族企業與國有企業的健康狀況比較研究的結論也基本一致。
另外,本報告的一大特色是在認真討論中國大陸家族企業情況的同時,也邀請多位專家,加入了有關中國香港、澳門和台灣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與相關分析。由於這些地區的家族企業成立時間較早,它們的社會責任表現走在大陸企業前面,其發展狀況和經驗教訓值得我們比較和借鑑。香港企業近年來越來越重視社會責任,不僅僅是迫於外界壓力的回響式的社會責任行為,而是日漸轉向自髮式的社會責任實踐,並不斷努力、創新企業社會責任模式,比如家族基金會、慈善捐贈、創辦社會企業各個領域均得到家族企業日益重視。香港諸多社會組織和政府機構也推進了香港企業的社會責任。香港家族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方式有兩方面值得內地和其它企業借鑑參考:一是家族治理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推動力。香港家族企業充分重視家族治理,通過引入家族委員會、家族憲法等制度規範家族成員行為,或成立家族辦公室或家族基金會專業化管理家族財富,使家族成員各展所長、踐行責任,甚至形成企業家族。二是創新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模式。香港家族企業已突破傳統的“撒錢慈善”,更強調“以小博大”,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的效率和效果。如慈善創投的興起,家族企業積極投資社會企業,使企業社會責任以乘數效應放大,惠及更多人。澳門家族企業對其慈善事業的發展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很多家族企業從第一代創始人開始就積極投身公益事業,在發生、發展的初期就自發地重視其社會責任,並持續實踐其社會責任,為當地扶貧、文化生活、教育、多元化經濟發展不斷努力。依據天下雜誌2012年的數據顯示,台灣的家族企業並沒有比非家族企業,在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上表現較差,而獲得「企業社會公民獎」的家族企業數目高於非家族企業數目,也說明台灣家族企業在參與社會事務的積極與熱忱。
近年來內地關於民營企業污染環境、拖欠工資以及各種食品安全問題的煤體負面報導,不斷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形成了民營企業只關心自身盈利、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形象。這一系列問題的出現,使民營企業一一尤其是默默無聞的中小型家族企業成了眾矢之的,媒體的抨擊、公眾的指責、政府的制裁等紛紛將矛頭對準了這些企業。但是,社會各界在批判部分家族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同時,並沒有專門針對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在缺乏基於全國範圍內的調查數據進行深入分析的情況下,對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狀況是難以準確把握的。因此,全國工商聯藉助兩年一度的私營企業抽樣調查的時機,開展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全國性調查,希望藉此掌握當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全貌,深入系統地揭示家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和表現。由中共中央統戰部牽頭,浙江大學和中山大學研究團隊進行數據分析,全國工商聯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各自系統內完成了5073份中國大陸家族企業抽樣調查。通過多方通力合作,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研究課題組完成了國內首部《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一報告對中國家族企業的整體社會責任履行狀況、特點、影響因素和變化趨勢作出客觀、全面又深入的分析和探索,本報告這一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現象的總體寫照是否真實,解釋分析是否合理,值得大家進一步探討評論,但是希望這一報告能夠破除學術界、實業界和媒體對中國家族企業狀況的一些片面認識,更多地鼓勵、呵護和促進中國家族企業的長期健康成長。
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浙江大學家族企業研究所所長 陳凌
後記2:
“思利及人”是家族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源泉和動力
責任是什麼?我的看法是:責任就是做份內應該做的事情,它反映了一個人的心態、心智、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責任感的人,是值得信賴的人,具有責任感的企業,是讓公眾放心的企業。對於企業來說,責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責任是我們份內的義務和事情。這個份內的界限不僅有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還有我們內心價值觀的要求——這就是“思利及人”的要求。
“思利及人”的理念是我們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也是我踐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源泉和動力。在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探索與實踐中,我對“思利及人”有了更為深入的解讀——“做事先思考如何有利於我們大家”。
“我們大家”指的就是社會經濟、文化、道德以及群體關係等諸多方面,其中也包括了家族企業的傳承與發展問題。
為什麼我要將“思利及人”作為踐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源頭和出發點呢?
“思利及人”四個字背後,蘊含著深厚的哲學思想,閃爍著無私相助的光芒。我認為,“思利及人”當中包括了儒家仁愛、人和的思想以及道家平衡與辨證的思想,其中的許多要素更與國家目前的倡導相吻合。所以,“思利及人”不僅在企業管理、家族傳承中可廣泛推廣套用,更應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起到規範和準則的作用。
“思利及人”體現的是古人“修身豈為名傳世,做事惟思利及人”樸素而辯證的思想。是我父親、李錦記集團主席李文達先生從一位老者的對聯中抽取出來的,從此成為李錦記家族的核心價值觀。
“思利及人”是李錦記創業、發展125年來的總結,是傳承中華民族五千年優秀道德文化的結晶和瑰寶,它的理念包括三個內涵:直升機思維;換位思考;關注對方感受。其中,直升機思維要求我們考慮問題能像坐直升機一般,超越個人和眼前的局限,站得高才能看得遠。
“思利及人”是李錦記的核心價值觀,也是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源頭。在這個核心價值觀的引導下,我和我的企業員工共同努力,從2007年到2013年的六年時間裡,我們連續發布了6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完成了企業社會責任認知體系;完成了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承諾,並將企業社會責任全面融入企業運作的過程之中。
伴隨企業社會責任承諾的發布,讓員工們看到了自己工作的意義,發現了責任的價值,使利益相關方對我們有了更高的期待。這不僅加大了我們的責任,更增添了前進的動力。為了能夠持續推動和實踐造福社會,共享成果,我們更於2012年在國家民政部註冊成立“思利及人公益基金會” 搭建更廣泛的公益慈善平台,為社會傳遞更多正能量。迄今為止,利用這一平台,我們已在扶貧、助弱、賑災以及職業技能培訓等領域開展多項公益活動。
2012年是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旗下“無限極”成立20周年,也是無限極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我以企業社會責任的視角對企業發展的過程進行了觀察和總結,對無限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出發點和文化內涵進行了明確與升華。
不僅如此,我還從認識上拓寬了社會責任的範圍,努力探討如何促進和營造中國家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並將其視為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一種創新。
作為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我已連續6年遞交了建議國家重視家族企業發展的提案。2008年至2012年的5份提案分別從“為家族企業傳承換代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關注經濟危機下家族企業持續發展”、“建議國家關注家族企業傳承與發展”、“重視培養家族企業接班人”、“鼓勵建立家族企業可持續發展平台”等方面對家族企業的現狀和未來闡述了我的觀點和建議。
今年我又提交了一份《關於重視家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作用的建議》的提案,主要意圖還是建議國家各級部門在規劃經濟發展計畫和制定相關政策時,考慮到家族企業這一群體在其中的特殊性和獨特作用,重視和關注家族企業的傳承問題,獲得了國家主管部門正面和肯定的反饋。
我們本著“直升機思維”的高度,成立了“家族企業群體事務部”,專門研究家族企業問題並與其他家族企業搭建相互溝通、交流的平台,透過參加相關學術研討會、國際論壇、組織以家族企業主為主體的家族治理傳承研討活動,分享李錦記經歷的正反兩方面的教訓和經驗,希望多一些家族企業能得到“治未病”觀念的啟迪。我覺得,這就是李錦記家族承擔社會責任做了應該做的事情。
與此同時,在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李錦記家族作為發起人和資助機構,與全國工商聯研究室、中山大學、浙江大學以及其他家族企業群體一起於2011年編寫和發布了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獲得了廣泛的社會反響。
今年,隨著我們新的研究成果——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布,會讓全社會更為清晰地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已成為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工具。這個工具的運用推動著責任認知的提升與責任意識的傳承,幫助責任在家族企業中傳遞。這個工具的運用,能夠讓家族企業從自發的責任行為進入到自覺的責任管理,在根本上保障家族企業的持續發展,從而有助於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
我期望通過《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布,不僅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家族企業的本質作用,更能夠推動更多的家族企業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生存發展的必要環節來看待,共同營造更加和諧美好的社會。
總之,擔當和踐行企業社會責任是一件崇高的事情,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以我們要堅持信念和堅守準則,堅定不移地傳承“思利及人”的優秀理念,以直升機思維的高度,以百年民族企業的責任心,在鑄就優秀的消費品牌的同時,全力打造出優秀的企業社會責任品牌!
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李錦記集團董事、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董事長兼行政總裁 李惠森
後記3:
他們不是旁觀者
一
與已開發國家相比,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整體水平相對較低,有些企業甚至被稱作“旁觀者”。但如今,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在走出“旁觀者”的階段。其中就包括作為非公有制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家族企業。
今天,涵蓋整個大中華地區的《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正式推出,這是一份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份報告展示了家族企業在中華大地上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與歷史,跨地域比較以及趨勢展望。
家族企業作為人類歷史上最廣泛的企業組織形式,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影響力。在市場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有85%的企業是家族企業。在進入世界五百強的超級企業中,起源於家族企業的占大多數。而作為中國民營企業主體的家族企業,經過三十多年的風雨歷程,如今正煥發蓬勃活力,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巨大推動作用。
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無可厚非。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曾提出:“企業僅具有一種而且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在法律規章制度許可的範圍內,利用它的資源從事旨在增加利潤的活動。”這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還原了企業的經濟本質,即通過創造利潤增加社會財富,才是企業作為經濟組織承擔社會責任的本源。
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企業活動產生了和包括投資者在內的廣泛利益相關方愈發深刻的聯繫。企業的決策和經營活動對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乃至自然環境所產生的影響越來越被社會大眾所關注。如今,企業在全球範圍內被期待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這種責任已經不僅僅是弗里德曼所強調的法律和經濟責任,而且包含了遵守社會道德,乃至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等更豐富的內涵。
也就是說,企業不僅要創造經濟利益,還需有社會擔當。但這種擔當往往並非自願產生。儘管現代企業歷史的早期出現了洛克菲勒和卡耐基等慈善家,企業社會責任在上個世紀後半葉作為一種社會運動更多的是在工會、環保組織、媒體、非營利組織等公民社會力量的不懈推動下形成的。原本作為經濟動物的企業,已經不可避免被賦予了更多的社會屬性。正如哈佛商學院教授克雷格.史密斯在2003年的一篇論文中指出:企業社會責任已經不是是否應該承擔,而是如何承擔的問題。
中國的許多上市公司過去只需發布財務年報給股東一個交代,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在年報中加入社會公益和環保活動的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近些年在中國更是出現了井噴式的增長,一些企業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時會與各個利益相關方充分溝通,收集反饋,甚至開始在報告中披露承擔社會責任的不足和教訓。
儘管中國大陸企業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已從2008年的100多份,激增至2011年的1500多份。但就其內容和質量總體來說,仍然有著報喜不報憂、好看不好用的問題。中國社科院2012年11月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12)》顯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平均僅為23.1分,整體指數較低,多數企業處於旁觀階段。其中,民營企業僅得15.2分,遠低於國有企業的40.9分。
然而,在了解了民營企業的具體營商環境後,不難發現這一結論有失偏頗。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不同所有制企業本應在同一法律、制度和政策環境下公平競爭,共同發展。但在現實中,使用國有資源和全民財富經營的國企和仍處於“保生存、謀發展”中的民企,在融資和經營環境中存在著諸多不平等現象,而它們在履行社會責任時卻被要求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一些背靠制度資源的壟斷型國企,旱澇保收地賺取超額利潤。它們在盈利尚無普惠全民,甚至產生巨額虧損時,卻享受著企業社會責任大獎的殊榮。而即便是使用全體國民資源做慈善,也常是按照上級的要求行事。經濟上暗淡,社會上光鮮。這種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倒掛的現象彰顯出國有企業作為非充分市場經濟主體的尷尬之處,而眾多苦於日益增加的成本壓力,尋求貸款無門,卻又自掏腰包做慈善的民營企業,卻往往被擠到了社會責任排行榜的末席。
數據顯示,以家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企業目前貢獻了全國大約60%的GDP,提供了80%的城鎮就業崗位,完成了75%以上的技術創新。2012年6月,在民政部中民信息中心發布的《2011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中,民營企業捐款達到281.2億元,占當年各類企業總捐助485.75億元中的57.9%。
中國的民營企業為國家創造了巨大社會財富和大量勞動就業,拉動了整體經濟成長,為維護社會穩定打下堅實基礎。從本書《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的定量指標,以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例可以看出,有相當一批家族企業在責任管理、市場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的“四位一體”中有著頗多作為。然而,這個龐大的家族企業群體卻難以承載社會對於它和國企等量齊觀的期待。許多家族企業的社會責任活動由於影響面小,不易獲得社會大眾的關注和鼓勵。
毋庸諱言,目前中國仍有許多家族企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還存在認識上的缺失。特別是:僅關注履責中的自身核心利益,欠缺行動的廣泛社會性;忽視長遠規劃和機制建設,傾向於應急和短期行為;多由企業所有者個人偏好主導;形式以傳統慈善(如賑災,捐贈希望國小)為主;缺乏對具體項目社會效益的評估等。
不少家族企業認為,履行社會責任需額外投入,會增加成本。其實換個角度看,履行社會責任有時並非要求企業去做新的事情,而是以新的理念去做事情。當一個企業提高了利益相關方的福祉,在社會上獲得認知和尊敬,它的產品會得到消費者的垂青,它的員工可能會更加投入和忠誠,它的無形資產會增長,它可能會得到社區和政府的支持,從而提升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還有些家族企業認為,承擔社會責任主要是國企的事情。這種認識與中國尚未形成成熟的公民社會,以及整體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水平有關,同時也局限於中國家族企業的自身發展水平,說明它們在社會責任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現實告訴我們,家族企業在初創期間,經濟實力薄弱,它們會首先關注自身,創造利潤,較少主動承擔非強制性的社會責任。進入成長期後,企業開始注重品牌培育和市場信譽,對股東和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負起責任,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還能主動開展更多社會公益和環保活動。到了成熟期,家族企業的經濟利益與社會責任開始相互促進。為謀求可持續發展,家族企業會更多的投入非強制性的社會責任,通過不斷累計企業自身的道德資本,為消費者和社會樹立標桿,提高正面形象和影響力。
研究顯示,長壽型的家族企業傾向於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國際機構BSR研究發現,履行社會責任可以幫助企業獲得一系列的實際利益,而且有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在我們談到企業社會責任的時候,還需要指出,社會責任不僅僅是企業的義務,還需要完善的制度環境和法制環境。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可能無限擴張,不能也不應把本屬於政府的責任全部轉移給企業。政府部門應發揮引導、組織和協調作用,客觀公正地採取政企分開的責任原則,樹立典型,表彰先進,推廣成功的企業社會責任模式,激發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政府可以在社會責任的內容、管理和績效評價等方面設定標準,同時尊重企業的個體差異,鼓勵企業擁有選擇承擔社會責任形式的自主權,從而符合企業自身經營的特點和發展階段的要求。這有助於實現企業利益和社會責任的有效統一,促進社會責任在家族企業群體中的推廣。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是舶來品。然而縱觀中國歷史可以發現,社會責任所涉及的理論和實踐,與中華傳統文化中蘊藏的倫理思想息息相關。古代商人的社會責任觀對於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有著深遠影響,並成為導致中國現代家族企業在理解和實踐社會責任時和西方不盡相同的重要因素。中國家族企業自古就有以財富回報鄉土的傳統,不乏“富且仁”、真誠回饋社會之士。善行公益、扶危濟困一直是中華商道崇尚之風,久經未絕。
我們推出《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一個目的就在於,幫助中國家族企業梳理、總結和探索一種傳承前人精神並借鑑已開發國家經驗的創新的社會責任實踐。
二
這次《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布,是繼2011年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委員會推出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後的又一份關於家族企業的報告。由於調研和撰寫時間緊迫,涉及面廣,聯繫人多,故肯定存在不足之處。儘管這份報告可能還不夠詳盡和嚴謹,但卻是一份真實客觀並相對全面的描述與呈現。
這次報告的順利完成,是多個地區和機構通力合作的結果。中國大陸部分的最新數據來自兩年一次全國性的調研問卷,該調研系統由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國家工商總局和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組成,它們為報告獲得有效的大範圍樣本數據奠定了基礎。
整個報告出自兩岸四地對家族企業和社會責任研究學養頗深的學者之手。他們通過有效分工,各展所長,為《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推出,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報告中的中國大陸部分分為上下篇,分別由中山大學中國家族企業研究中心和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完成,它們在數據分析和報告的撰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山大學管理學院講師葉敏博士、副教授朱沆博士、韓劍博士研究生、傅文韜碩士研究生、鄭澤匡本科生和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的陳華麗博士研究生為撰寫者。
值得提到的是,2011年的《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也是由這兩所大學做出的開創性學術貢獻。
報告中的香港部分是由香港中文大學和汕頭大學完成,香港中文大學管理碩士課程及創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區玉輝副教授和汕頭大學商學院講師宋麗紅博士為撰寫者。報告中的澳門部分由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順文教授和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與市場學系助理教授陳曉雲撰寫。報告中的台灣部分由台灣義守大學和台灣中山大學完成,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和中山大學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兼任副研究員鐘喜梅、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班候選人詹淑婷、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陳世哲為撰寫者。
他們作為活躍在家族企業研究領域的資深學者,對不同地域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歷史、現狀及跨區域提供了獨特的內容和視角,豐富了整個大中華地區家族企業研究的內涵。
報告全文最後經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陳凌教授審讀,為內容的完整和風格的統一提供了寶貴意見,他還為本書撰寫了後記“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現象的總體寫照”。
在本書中,為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實例和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綜述撰寫點評的有,來自國務院研究室、全國工商聯研究室、中國社科院、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浙江大學、河北經貿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中國民生銀行的專家學者。他們分別是國務院研究室社會司原司長張大平,全國工商聯研究室副主任林澤炎博士、黃文夫巡視員、理論處廖駿副處長、調研處陳聚春副處長,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康榮平研究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助理錢小軍教授、社科學院經濟所黃德海副教授,北京大學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國際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於志宏教授、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楊宗岳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原黨委書記徐茂魁教授,北京理工大學中外家族企業聯合研究中心主任裴蓉教授,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副所長朱建安副教授、經濟學院陳華麗博士研究生、管理學院陳士慧博士研究生、管理學院王昊博士研究生,河北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楊在軍教授,香港科技大學亞洲家族企業與創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倩博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李建慧,中國民生銀行私人銀行部副總裁李文博士。他們的點睛之筆,為本書增色不少。
作為報告中的主角,各家族企業亦為本書做出了眾多貢獻。他們是均瑤集團總裁王均豪、新疆奧生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江偉、福建匹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景南、貴州百強集團董事局主席張之君、廣州立白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陳展生、瀋陽和佳道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淑芬、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李惠森、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董事長茅理翔、廣州黃振龍涼茶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富強。
其中,貴州百強的張之君主席親自撰寫了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綜述。李錦記家族的第四代傳人李惠森先生不僅為本書的編輯出版提供贊助,還親自撰寫了後記:“讓責任在家族企業傳遞”。
其他入選本書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實例還有:萬達集團、新希望六和、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台塑集團、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等。
根據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提議:《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獲得以下單位或基金項目支持,他們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控制權結構、家族創業與企業價值”(批准號:71172167);中山大學“985工程”三期項目“中國家族企業研究創新基地”;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 (項目名“私營企業的社會責任-前因與影響機制研究”,批准號13wkpy17)。
最後,還要感謝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莊聰生先生一以貫之對於家族企業研究給予的指導和支持,他還為本書撰寫了序言。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委員會秘書長 趙 茲
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現象的總體寫照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民營經濟取得長足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作為中國民營經濟中堅力量的家族企業對整個社會肩負著重要的責任和義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傳統上被認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商業企業,其社會角色和責任正悄然發生著變化:企業由於日益增強的經濟實力和影響力,引發的勞工問題、環境污染、貧富懸殊等負外部性日漸嚴重,開始被寄予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厚望,創業者和企業家從單純的財富創造者,越來越多地被賦予社會進步推動者和社會使命承擔者的新角色。
縱觀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看到,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家族企業沒有資源、沒有政策,靠著自身的力量,從社會的最底層起步,其成立、成長和壯大的過程中得到的政策支持比較少,資金來源主要靠做小生意、開小作坊等自身的資本積累,或者靠民間借貸。其生髮機制的“草根”性,以及相比國有企業的不公平的生存與發展環境,使得中國家族企業會因為保護自身利益而採取一些非道德的行為。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在歷經多輪洗牌後,有些家族企業因經營不善退出市場,而成功發展起來的家族企業逐步站穩腳跟,有些甚至已經成長為多元化、跨國經營的家族企業集團。隨著家族企業經濟實力的增強,絕大部分家族企業已經具備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條件,也都不同程度地承擔起了社會責任,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和好評。但是,我們也看到,一些家族企業對社會責任還存在不正確的認識,缺乏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其不負責任的行為給百姓生活、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等造成了不良影響和危害,從而讓家族企業家這一群體成為改革開放中備受爭議的角色。
令人欣喜的是,越來越多的中國家族企業家意識到這樣的問題,真正的家族企業不會忘記自己的社會角色和社會責任,尤其那些已經成功完成代際傳承和轉型升級的家族企業,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長期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正如國際家族企業協會亞太分會主席、新加坡萬邦集團主席曹慰德先生以自己家族為例所說明的,真正的家族企業是希望世世代代延續下去的企業,他們所持的觀念必須是持續發展的,而持續發展就離不開責任感,他認為家族企業超越家族本身承擔社會的責任是家族企業延續發展的應盡之義。很多家族企業積極參與公益事業、教育、扶貧與發展、醫療衛生、環保,為改善人類生存環境而努力。隨著家族二代的崛起,越來越多的中國家族企業更以國際化的視野審視自身的價值,弘揚新儒商精神。家族企業家們的努力,無疑會贏得社會的尊重,加強家族企業的穩定性和延續性。這些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非常優秀的家族企業家群體正是需要我們社會大力支持和推崇的。本報告的一個重要發現,就是中國大陸家族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與非家族企業相比在具體表現各有千秋,但是總體評價並沒有差別,也就是說雖然大陸家族企業在社會責任履行方面有許多值得改進的地方,但是“家族企業”這一標籤本身並不能夠與社會責任欠缺聯繫起來。更加重要的是,中國大陸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正朝著良性方向發展,與以往相比有較大的進步。這一發現與我們有關中國家族企業與國有企業的健康狀況比較研究的結論也基本一致。
另外,本報告的一大特色是在認真討論中國大陸家族企業情況的同時,也邀請多位專家,加入了有關中國香港、澳門和台灣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與相關分析。由於這些地區的家族企業成立時間較早,它們的社會責任表現走在大陸企業前面,其發展狀況和經驗教訓值得我們比較和借鑑。香港企業近年來越來越重視社會責任,不僅僅是迫於外界壓力的回響式的社會責任行為,而是日漸轉向自髮式的社會責任實踐,並不斷努力、創新企業社會責任模式,比如家族基金會、慈善捐贈、創辦社會企業各個領域均得到家族企業日益重視。香港諸多社會組織和政府機構也推進了香港企業的社會責任。香港家族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方式有兩方面值得內地和其它企業借鑑參考:一是家族治理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推動力。香港家族企業充分重視家族治理,通過引入家族委員會、家族憲法等制度規範家族成員行為,或成立家族辦公室或家族基金會專業化管理家族財富,使家族成員各展所長、踐行責任,甚至形成企業家族。二是創新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模式。香港家族企業已突破傳統的“撒錢慈善”,更強調“以小博大”,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的效率和效果。如慈善創投的興起,家族企業積極投資社會企業,使企業社會責任以乘數效應放大,惠及更多人。澳門家族企業對其慈善事業的發展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很多家族企業從第一代創始人開始就積極投身公益事業,在發生、發展的初期就自發地重視其社會責任,並持續實踐其社會責任,為當地扶貧、文化生活、教育、多元化經濟發展不斷努力。依據天下雜誌2012年的數據顯示,台灣的家族企業並沒有比非家族企業,在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上表現較差,而獲得「企業社會公民獎」的家族企業數目高於非家族企業數目,也說明台灣家族企業在參與社會事務的積極與熱忱。
近年來內地關於民營企業污染環境、拖欠工資以及各種食品安全問題的煤體負面報導,不斷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形成了民營企業只關心自身盈利、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形象。這一系列問題的出現,使民營企業一一尤其是默默無聞的中小型家族企業成了眾矢之的,媒體的抨擊、公眾的指責、政府的制裁等紛紛將矛頭對準了這些企業。但是,社會各界在批判部分家族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同時,並沒有專門針對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在缺乏基於全國範圍內的調查數據進行深入分析的情況下,對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狀況是難以準確把握的。因此,全國工商聯藉助兩年一度的私營企業抽樣調查的時機,開展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全國性調查,希望藉此掌握當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全貌,深入系統地揭示家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和表現。由中共中央統戰部牽頭,浙江大學和中山大學研究團隊進行數據分析,全國工商聯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各自系統內完成了5073份中國大陸家族企業抽樣調查。通過多方通力合作,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研究課題組完成了國內首部《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一報告對中國家族企業的整體社會責任履行狀況、特點、影響因素和變化趨勢作出客觀、全面又深入的分析和探索,本報告這一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現象的總體寫照是否真實,解釋分析是否合理,值得大家進一步探討評論,但是希望這一報告能夠破除學術界、實業界和媒體對中國家族企業狀況的一些片面認識,更多地鼓勵、呵護和促進中國家族企業的長期健康成長。
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浙江大學家族企業研究所所長 陳凌
後記2:
“思利及人”是家族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源泉和動力
責任是什麼?我的看法是:責任就是做份內應該做的事情,它反映了一個人的心態、心智、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責任感的人,是值得信賴的人,具有責任感的企業,是讓公眾放心的企業。對於企業來說,責任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責任是我們份內的義務和事情。這個份內的界限不僅有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還有我們內心價值觀的要求——這就是“思利及人”的要求。
“思利及人”的理念是我們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也是我踐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源泉和動力。在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探索與實踐中,我對“思利及人”有了更為深入的解讀——“做事先思考如何有利於我們大家”。
“我們大家”指的就是社會經濟、文化、道德以及群體關係等諸多方面,其中也包括了家族企業的傳承與發展問題。
為什麼我要將“思利及人”作為踐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源頭和出發點呢?
“思利及人”四個字背後,蘊含著深厚的哲學思想,閃爍著無私相助的光芒。我認為,“思利及人”當中包括了儒家仁愛、人和的思想以及道家平衡與辨證的思想,其中的許多要素更與國家目前的倡導相吻合。所以,“思利及人”不僅在企業管理、家族傳承中可廣泛推廣套用,更應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起到規範和準則的作用。
“思利及人”體現的是古人“修身豈為名傳世,做事惟思利及人”樸素而辯證的思想。是我父親、李錦記集團主席李文達先生從一位老者的對聯中抽取出來的,從此成為李錦記家族的核心價值觀。
“思利及人”是李錦記創業、發展125年來的總結,是傳承中華民族五千年優秀道德文化的結晶和瑰寶,它的理念包括三個內涵:直升機思維;換位思考;關注對方感受。其中,直升機思維要求我們考慮問題能像坐直升機一般,超越個人和眼前的局限,站得高才能看得遠。
“思利及人”是李錦記的核心價值觀,也是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源頭。在這個核心價值觀的引導下,我和我的企業員工共同努力,從2007年到2013年的六年時間裡,我們連續發布了6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完成了企業社會責任認知體系;完成了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指標體系;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承諾,並將企業社會責任全面融入企業運作的過程之中。
伴隨企業社會責任承諾的發布,讓員工們看到了自己工作的意義,發現了責任的價值,使利益相關方對我們有了更高的期待。這不僅加大了我們的責任,更增添了前進的動力。為了能夠持續推動和實踐造福社會,共享成果,我們更於2012年在國家民政部註冊成立“思利及人公益基金會” 搭建更廣泛的公益慈善平台,為社會傳遞更多正能量。迄今為止,利用這一平台,我們已在扶貧、助弱、賑災以及職業技能培訓等領域開展多項公益活動。
2012年是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旗下“無限極”成立20周年,也是無限極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我以企業社會責任的視角對企業發展的過程進行了觀察和總結,對無限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出發點和文化內涵進行了明確與升華。
不僅如此,我還從認識上拓寬了社會責任的範圍,努力探討如何促進和營造中國家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並將其視為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一種創新。
作為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我已連續6年遞交了建議國家重視家族企業發展的提案。2008年至2012年的5份提案分別從“為家族企業傳承換代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關注經濟危機下家族企業持續發展”、“建議國家關注家族企業傳承與發展”、“重視培養家族企業接班人”、“鼓勵建立家族企業可持續發展平台”等方面對家族企業的現狀和未來闡述了我的觀點和建議。
今年我又提交了一份《關於重視家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作用的建議》的提案,主要意圖還是建議國家各級部門在規劃經濟發展計畫和制定相關政策時,考慮到家族企業這一群體在其中的特殊性和獨特作用,重視和關注家族企業的傳承問題,獲得了國家主管部門正面和肯定的反饋。
我們本著“直升機思維”的高度,成立了“家族企業群體事務部”,專門研究家族企業問題並與其他家族企業搭建相互溝通、交流的平台,透過參加相關學術研討會、國際論壇、組織以家族企業主為主體的家族治理傳承研討活動,分享李錦記經歷的正反兩方面的教訓和經驗,希望多一些家族企業能得到“治未病”觀念的啟迪。我覺得,這就是李錦記家族承擔社會責任做了應該做的事情。
與此同時,在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李錦記家族作為發起人和資助機構,與全國工商聯研究室、中山大學、浙江大學以及其他家族企業群體一起於2011年編寫和發布了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獲得了廣泛的社會反響。
今年,隨著我們新的研究成果——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布,會讓全社會更為清晰地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已成為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工具。這個工具的運用推動著責任認知的提升與責任意識的傳承,幫助責任在家族企業中傳遞。這個工具的運用,能夠讓家族企業從自發的責任行為進入到自覺的責任管理,在根本上保障家族企業的持續發展,從而有助於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
我期望通過《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布,不僅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家族企業的本質作用,更能夠推動更多的家族企業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生存發展的必要環節來看待,共同營造更加和諧美好的社會。
總之,擔當和踐行企業社會責任是一件崇高的事情,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所以我們要堅持信念和堅守準則,堅定不移地傳承“思利及人”的優秀理念,以直升機思維的高度,以百年民族企業的責任心,在鑄就優秀的消費品牌的同時,全力打造出優秀的企業社會責任品牌!
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李錦記集團董事、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董事長兼行政總裁 李惠森
後記3:
他們不是旁觀者
一
與已開發國家相比,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整體水平相對較低,有些企業甚至被稱作“旁觀者”。但如今,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在走出“旁觀者”的階段。其中就包括作為非公有制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家族企業。
今天,涵蓋整個大中華地區的《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正式推出,這是一份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份報告展示了家族企業在中華大地上承擔社會責任的現狀與歷史,跨地域比較以及趨勢展望。
家族企業作為人類歷史上最廣泛的企業組織形式,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影響力。在市場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有85%的企業是家族企業。在進入世界五百強的超級企業中,起源於家族企業的占大多數。而作為中國民營企業主體的家族企業,經過三十多年的風雨歷程,如今正煥發蓬勃活力,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著巨大推動作用。
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無可厚非。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曾提出:“企業僅具有一種而且只有一種社會責任——在法律規章制度許可的範圍內,利用它的資源從事旨在增加利潤的活動。”這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還原了企業的經濟本質,即通過創造利潤增加社會財富,才是企業作為經濟組織承擔社會責任的本源。
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企業活動產生了和包括投資者在內的廣泛利益相關方愈發深刻的聯繫。企業的決策和經營活動對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乃至自然環境所產生的影響越來越被社會大眾所關注。如今,企業在全球範圍內被期待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這種責任已經不僅僅是弗里德曼所強調的法律和經濟責任,而且包含了遵守社會道德,乃至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等更豐富的內涵。
也就是說,企業不僅要創造經濟利益,還需有社會擔當。但這種擔當往往並非自願產生。儘管現代企業歷史的早期出現了洛克菲勒和卡耐基等慈善家,企業社會責任在上個世紀後半葉作為一種社會運動更多的是在工會、環保組織、媒體、非營利組織等公民社會力量的不懈推動下形成的。原本作為經濟動物的企業,已經不可避免被賦予了更多的社會屬性。正如哈佛商學院教授克雷格.史密斯在2003年的一篇論文中指出:企業社會責任已經不是是否應該承擔,而是如何承擔的問題。
中國的許多上市公司過去只需發布財務年報給股東一個交代,但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在年報中加入社會公益和環保活動的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近些年在中國更是出現了井噴式的增長,一些企業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時會與各個利益相關方充分溝通,收集反饋,甚至開始在報告中披露承擔社會責任的不足和教訓。
儘管中國大陸企業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已從2008年的100多份,激增至2011年的1500多份。但就其內容和質量總體來說,仍然有著報喜不報憂、好看不好用的問題。中國社科院2012年11月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12)》顯示,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平均僅為23.1分,整體指數較低,多數企業處於旁觀階段。其中,民營企業僅得15.2分,遠低於國有企業的40.9分。
然而,在了解了民營企業的具體營商環境後,不難發現這一結論有失偏頗。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不同所有制企業本應在同一法律、制度和政策環境下公平競爭,共同發展。但在現實中,使用國有資源和全民財富經營的國企和仍處於“保生存、謀發展”中的民企,在融資和經營環境中存在著諸多不平等現象,而它們在履行社會責任時卻被要求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一些背靠制度資源的壟斷型國企,旱澇保收地賺取超額利潤。它們在盈利尚無普惠全民,甚至產生巨額虧損時,卻享受著企業社會責任大獎的殊榮。而即便是使用全體國民資源做慈善,也常是按照上級的要求行事。經濟上暗淡,社會上光鮮。這種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倒掛的現象彰顯出國有企業作為非充分市場經濟主體的尷尬之處,而眾多苦於日益增加的成本壓力,尋求貸款無門,卻又自掏腰包做慈善的民營企業,卻往往被擠到了社會責任排行榜的末席。
數據顯示,以家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企業目前貢獻了全國大約60%的GDP,提供了80%的城鎮就業崗位,完成了75%以上的技術創新。2012年6月,在民政部中民信息中心發布的《2011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中,民營企業捐款達到281.2億元,占當年各類企業總捐助485.75億元中的57.9%。
中國的民營企業為國家創造了巨大社會財富和大量勞動就業,拉動了整體經濟成長,為維護社會穩定打下堅實基礎。從本書《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的定量指標,以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例可以看出,有相當一批家族企業在責任管理、市場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的“四位一體”中有著頗多作為。然而,這個龐大的家族企業群體卻難以承載社會對於它和國企等量齊觀的期待。許多家族企業的社會責任活動由於影響面小,不易獲得社會大眾的關注和鼓勵。
毋庸諱言,目前中國仍有許多家族企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還存在認識上的缺失。特別是:僅關注履責中的自身核心利益,欠缺行動的廣泛社會性;忽視長遠規劃和機制建設,傾向於應急和短期行為;多由企業所有者個人偏好主導;形式以傳統慈善(如賑災,捐贈希望國小)為主;缺乏對具體項目社會效益的評估等。
不少家族企業認為,履行社會責任需額外投入,會增加成本。其實換個角度看,履行社會責任有時並非要求企業去做新的事情,而是以新的理念去做事情。當一個企業提高了利益相關方的福祉,在社會上獲得認知和尊敬,它的產品會得到消費者的垂青,它的員工可能會更加投入和忠誠,它的無形資產會增長,它可能會得到社區和政府的支持,從而提升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還有些家族企業認為,承擔社會責任主要是國企的事情。這種認識與中國尚未形成成熟的公民社會,以及整體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水平有關,同時也局限於中國家族企業的自身發展水平,說明它們在社會責任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現實告訴我們,家族企業在初創期間,經濟實力薄弱,它們會首先關注自身,創造利潤,較少主動承擔非強制性的社會責任。進入成長期後,企業開始注重品牌培育和市場信譽,對股東和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負起責任,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還能主動開展更多社會公益和環保活動。到了成熟期,家族企業的經濟利益與社會責任開始相互促進。為謀求可持續發展,家族企業會更多的投入非強制性的社會責任,通過不斷累計企業自身的道德資本,為消費者和社會樹立標桿,提高正面形象和影響力。
研究顯示,長壽型的家族企業傾向於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國際機構BSR研究發現,履行社會責任可以幫助企業獲得一系列的實際利益,而且有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在我們談到企業社會責任的時候,還需要指出,社會責任不僅僅是企業的義務,還需要完善的制度環境和法制環境。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可能無限擴張,不能也不應把本屬於政府的責任全部轉移給企業。政府部門應發揮引導、組織和協調作用,客觀公正地採取政企分開的責任原則,樹立典型,表彰先進,推廣成功的企業社會責任模式,激發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政府可以在社會責任的內容、管理和績效評價等方面設定標準,同時尊重企業的個體差異,鼓勵企業擁有選擇承擔社會責任形式的自主權,從而符合企業自身經營的特點和發展階段的要求。這有助於實現企業利益和社會責任的有效統一,促進社會責任在家族企業群體中的推廣。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是舶來品。然而縱觀中國歷史可以發現,社會責任所涉及的理論和實踐,與中華傳統文化中蘊藏的倫理思想息息相關。古代商人的社會責任觀對於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有著深遠影響,並成為導致中國現代家族企業在理解和實踐社會責任時和西方不盡相同的重要因素。中國家族企業自古就有以財富回報鄉土的傳統,不乏“富且仁”、真誠回饋社會之士。善行公益、扶危濟困一直是中華商道崇尚之風,久經未絕。
我們推出《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一個目的就在於,幫助中國家族企業梳理、總結和探索一種傳承前人精神並借鑑已開發國家經驗的創新的社會責任實踐。
二
這次《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布,是繼2011年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委員會推出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後的又一份關於家族企業的報告。由於調研和撰寫時間緊迫,涉及面廣,聯繫人多,故肯定存在不足之處。儘管這份報告可能還不夠詳盡和嚴謹,但卻是一份真實客觀並相對全面的描述與呈現。
這次報告的順利完成,是多個地區和機構通力合作的結果。中國大陸部分的最新數據來自兩年一次全國性的調研問卷,該調研系統由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國家工商總局和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組成,它們為報告獲得有效的大範圍樣本數據奠定了基礎。
整個報告出自兩岸四地對家族企業和社會責任研究學養頗深的學者之手。他們通過有效分工,各展所長,為《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推出,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報告中的中國大陸部分分為上下篇,分別由中山大學中國家族企業研究中心和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完成,它們在數據分析和報告的撰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山大學管理學院講師葉敏博士、副教授朱沆博士、韓劍博士研究生、傅文韜碩士研究生、鄭澤匡本科生和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的陳華麗博士研究生為撰寫者。
值得提到的是,2011年的《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也是由這兩所大學做出的開創性學術貢獻。
報告中的香港部分是由香港中文大學和汕頭大學完成,香港中文大學管理碩士課程及創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區玉輝副教授和汕頭大學商學院講師宋麗紅博士為撰寫者。報告中的澳門部分由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順文教授和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與市場學系助理教授陳曉雲撰寫。報告中的台灣部分由台灣義守大學和台灣中山大學完成,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和中山大學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兼任副研究員鐘喜梅、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博士班候選人詹淑婷、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陳世哲為撰寫者。
他們作為活躍在家族企業研究領域的資深學者,對不同地域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歷史、現狀及跨區域提供了獨特的內容和視角,豐富了整個大中華地區家族企業研究的內涵。
報告全文最後經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陳凌教授審讀,為內容的完整和風格的統一提供了寶貴意見,他還為本書撰寫了後記“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現象的總體寫照”。
在本書中,為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實例和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綜述撰寫點評的有,來自國務院研究室、全國工商聯研究室、中國社科院、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浙江大學、河北經貿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中國民生銀行的專家學者。他們分別是國務院研究室社會司原司長張大平,全國工商聯研究室副主任林澤炎博士、黃文夫巡視員、理論處廖駿副處長、調研處陳聚春副處長,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康榮平研究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助理錢小軍教授、社科學院經濟所黃德海副教授,北京大學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國際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於志宏教授、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楊宗岳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原黨委書記徐茂魁教授,北京理工大學中外家族企業聯合研究中心主任裴蓉教授,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副所長朱建安副教授、經濟學院陳華麗博士研究生、管理學院陳士慧博士研究生、管理學院王昊博士研究生,河北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楊在軍教授,香港科技大學亞洲家族企業與創業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倩博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李建慧,中國民生銀行私人銀行部副總裁李文博士。他們的點睛之筆,為本書增色不少。
作為報告中的主角,各家族企業亦為本書做出了眾多貢獻。他們是均瑤集團總裁王均豪、新疆奧生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江偉、福建匹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景南、貴州百強集團董事局主席張之君、廣州立白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助理陳展生、瀋陽和佳道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淑芬、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李惠森、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董事長茅理翔、廣州黃振龍涼茶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富強。
其中,貴州百強的張之君主席親自撰寫了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行動綜述。李錦記家族的第四代傳人李惠森先生不僅為本書的編輯出版提供贊助,還親自撰寫了後記:“讓責任在家族企業傳遞”。
其他入選本書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實例還有:萬達集團、新希望六和、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台塑集團、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等。
根據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提議:《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獲得以下單位或基金項目支持,他們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控制權結構、家族創業與企業價值”(批准號:71172167);中山大學“985工程”三期項目“中國家族企業研究創新基地”;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 (項目名“私營企業的社會責任-前因與影響機制研究”,批准號13wkpy17)。
最後,還要感謝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莊聰生先生一以貫之對於家族企業研究給予的指導和支持,他還為本書撰寫了序言。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家族企業委員會秘書長 趙 茲
序言
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誕生於上世紀初的一些已開發國家,到八十和九十年代,這一思想逐步影響到全球主要經濟體,並得到各國政府、政府間組織及相關非政府組織的廣泛關注。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開始得到重視。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善以及外向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參與到國際市場競爭,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意識到企業在創造價值、追求利潤、對股東負責的同時,還要遵守商業道德、注重安全生產、維護職工權益、保護自然環境、支持慈善事業、捐助社會公益、保護弱勢群體, 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更加意識到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有利於樹立企業良好形象,也有助於增強潛在的競爭優勢。
家族企業是我國企業群體中的重要成員,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體系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據測算,目前在占我國企業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中,家族企業的比重約80%左右。從世界範圍看,家族企業的比重超過65%,其中不乏眾人耳熟能詳的企業巨擘,在各國的經濟發展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鑒於家族企業的重要性,學術界和企業界越來越關注研究家族企業的傳承與發展問題。2011年,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聯合發布了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2012年,上述單位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私營企業抽樣調查,以這一調查為基礎,全國工商聯研究室和李錦記家族合作,聯合中山大學中國家族企業研究中心、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撰寫了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對當前我國家族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狀況、特點、影響因素等進行分析研究,探索發展途徑,為進一步推廣企業社會責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長,提供借鑑與依據。
本次報告的創新之處在於,除了對中國內地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外,還特別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澳門大學以及台灣義守大學的專家學者,分別對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狀況進行了分析與研究,形成了兩岸四地大中華地區家族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總的狀況描述,使全社會對於整個華人家族企業群體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有了更為全面的了解,同時還可以相互比較,借鑑學習,為研究家族企業社會責任打開了更為廣闊的視角。
從整體上看,目前中國家族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還處於起步階段,特別是內地的家族企業,由於發展時間較短,一些家族企業尚處於資本積累和傳承階段,同時,我國又正處於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社會上對於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評價、監督和引導不夠,使得內地家族企業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表現出諸多不足。這既與我們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有關,又與我國家族企業整體發展水平以及整體經濟社會環境相關。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雖然是舶來品,然而縱觀歷史可以發現,企業社會責任所涉及的理論和實踐卻與中國傳統文化內蘊的倫理思想息息相關。在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下,所形成的古代商人社會責任觀對我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產生有深遠影響,並且成為導致我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不同於西方國家的一個重要因素。中國的企業家自古就有深植以本土,以財富回報社會的傳統。在中國的企業家中,從來都不乏“富且仁”,全心回饋社會之人,致力於公益事業一直是中華商道崇尚之風。
放眼當今,隨著中國家族企業傳承換代和創二代的崛起,越來越多的家族企業以全球的視野審視自身價值,不僅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任務,更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不斷尋求創新與突破。在這份報告中,我們欣喜地看到,在中國已經湧現出如李錦記、匹克、方太、均瑤、百強等一批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家族企業。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向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傳遞包含企業價值觀在內的多重信號,有利於解決員工與企業、市場與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減少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潛在風險因素,能吸引到更多認同企業價值觀的投資者、優秀人才和消費者,這些都將提升企業的聲譽,形成潛在競爭優勢,最終增強企業生命力。家族企業群體的努力,無疑會贏得社會的尊重,加強家族企業的穩定性和延續性,也將對中國的經濟健康發展起到推動作用。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對於家族企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保護生態環境,堅持可持續發展;文明守法經商,以誠信立足社會;做到以人為本,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積極回報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感,這些已越來越多地為中國內地家族企業所接受。積極的企業價值觀可以鑄造企業之魂、凝聚員工之心,使企業上下獲得共同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建設和諧社會,需要大量的富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希望《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出版和發布,能為此作出應有的貢獻。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
莊聰生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開始得到重視。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善以及外向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參與到國際市場競爭,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意識到企業在創造價值、追求利潤、對股東負責的同時,還要遵守商業道德、注重安全生產、維護職工權益、保護自然環境、支持慈善事業、捐助社會公益、保護弱勢群體, 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更加意識到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有利於樹立企業良好形象,也有助於增強潛在的競爭優勢。
家族企業是我國企業群體中的重要成員,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體系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據測算,目前在占我國企業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中,家族企業的比重約80%左右。從世界範圍看,家族企業的比重超過65%,其中不乏眾人耳熟能詳的企業巨擘,在各國的經濟發展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鑒於家族企業的重要性,學術界和企業界越來越關注研究家族企業的傳承與發展問題。2011年,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聯合發布了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發展報告》,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2012年,上述單位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私營企業抽樣調查,以這一調查為基礎,全國工商聯研究室和李錦記家族合作,聯合中山大學中國家族企業研究中心、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家族企業研究所,撰寫了首份《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對當前我國家族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狀況、特點、影響因素等進行分析研究,探索發展途徑,為進一步推廣企業社會責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長,提供借鑑與依據。
本次報告的創新之處在於,除了對中國內地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外,還特別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澳門大學以及台灣義守大學的專家學者,分別對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的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狀況進行了分析與研究,形成了兩岸四地大中華地區家族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總的狀況描述,使全社會對於整個華人家族企業群體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有了更為全面的了解,同時還可以相互比較,借鑑學習,為研究家族企業社會責任打開了更為廣闊的視角。
從整體上看,目前中國家族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還處於起步階段,特別是內地的家族企業,由於發展時間較短,一些家族企業尚處於資本積累和傳承階段,同時,我國又正處於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社會上對於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評價、監督和引導不夠,使得內地家族企業在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表現出諸多不足。這既與我們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有關,又與我國家族企業整體發展水平以及整體經濟社會環境相關。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雖然是舶來品,然而縱觀歷史可以發現,企業社會責任所涉及的理論和實踐卻與中國傳統文化內蘊的倫理思想息息相關。在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下,所形成的古代商人社會責任觀對我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產生有深遠影響,並且成為導致我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不同於西方國家的一個重要因素。中國的企業家自古就有深植以本土,以財富回報社會的傳統。在中國的企業家中,從來都不乏“富且仁”,全心回饋社會之人,致力於公益事業一直是中華商道崇尚之風。
放眼當今,隨著中國家族企業傳承換代和創二代的崛起,越來越多的家族企業以全球的視野審視自身價值,不僅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任務,更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不斷尋求創新與突破。在這份報告中,我們欣喜地看到,在中國已經湧現出如李錦記、匹克、方太、均瑤、百強等一批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家族企業。家族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向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傳遞包含企業價值觀在內的多重信號,有利於解決員工與企業、市場與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減少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潛在風險因素,能吸引到更多認同企業價值觀的投資者、優秀人才和消費者,這些都將提升企業的聲譽,形成潛在競爭優勢,最終增強企業生命力。家族企業群體的努力,無疑會贏得社會的尊重,加強家族企業的穩定性和延續性,也將對中國的經濟健康發展起到推動作用。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對於家族企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保護生態環境,堅持可持續發展;文明守法經商,以誠信立足社會;做到以人為本,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積極回報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感,這些已越來越多地為中國內地家族企業所接受。積極的企業價值觀可以鑄造企業之魂、凝聚員工之心,使企業上下獲得共同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建設和諧社會,需要大量的富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希望《中國家族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出版和發布,能為此作出應有的貢獻。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
莊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