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支持我國企業更好地適應實施“走出去”戰略面臨的新形勢,內凝核心價值、外塑良好形象,在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和建設和諧世界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我國企業在境外的健康可持續發展,2012年4月9日,商務部、中央外宣辦、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國家預防腐敗局、全國工商聯以商政發〔2012〕104號印發《中國境外企業文化建設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加強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實施和保障3部分17條。
商務部 中央外宣辦 外交部 發展改革委 國資委 國家預防腐敗局 全國工商聯關於印發《中國境外企業文化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
商政發〔2012〕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外宣部門、外事辦公室、發展改革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預防腐敗機構、工商聯,
各中央企業,各駐外使(領)館:
為鼓勵和支持我國企業更好地適應實施“走出去”戰略面臨的新形勢,內凝核心價值、外塑良好形象,在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和建設和諧世界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我國企業在境外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制定《中國境外企業文化建設若干意見》,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商務部 中央外宣辦 外交部 發展改革委 國資委 國家預防腐敗局 全國工商聯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為鼓勵和支持我國企業更好地適應實施"走出去"戰略面臨的新形勢,內凝核心價值、外塑良好形象,在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和建設和諧世界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企業在境外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現提出中國境外企業文化建設意見如下:
(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隨著"走出去"戰略的深入實施,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合作已經進入快速發展期。截至2011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累計超過3800億美元,境外企業數量達1.8萬家,分布在全球178個國家(地區),形成海外資產近1.6萬億美元。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到"走出去"的行列中,中國企業在境外的各種經濟活動越來越活躍,影響日益擴大,國際社會對中國企業的關注度也進一步提高。積極引導境外企業加強文化建設,提高競爭力和影響力,有利於企業堅定"走出去"步伐,加速與當地社會融合,占據輿論和道德高地,發揮正面感召力,樹立在國際上的良好形象,從而為中國企業在境外長期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加強境外企業文化建設,是我國加快轉變"走出去"發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提高中華文化影響力和軟實力的重要途徑,推進和平發展的重要保證。
(二)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在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繼承我國企業優良傳統的基礎上,積極吸收借鑑國內外現代管理和企業社會化發展的先進經驗,以和諧發展為宗旨,以誠信經營為基石,以學習創新為動力,努力建設符合國際國內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的,具有鮮明時代特徵、豐富管理內涵和各具特色的境外企業文化,為企業"走出去"發展不斷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實現境外企業與當地社會的深度融合和共同發展。
(三)基本目標。通過積極倡導和組織實施,營造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的氛圍,推動境外企業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國經濟發展要求和對外戰略目標、適應世界發展潮流、遵循企業國際化發展規律、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反映企業特色的企業文化。通過不斷提升境外企業的思想道德建設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文化與企業發展戰略和當地社會發展的和諧統一,為中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思想和行動支撐。
(四)樹立使命意識。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樹立使命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境外企業文化建設關係到企業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關係到我國"走出去"戰略的順利實施,關係到國家形象的塑造和國家軟實力的提升。境外企業要牢記使命,堅持和平發展、互利共贏的主旋律和價值觀,展示中國企業的歷史文化底蘊,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增強文化軟實力作出積極貢獻。
(五)堅持合法合規。嚴格遵守駐在國和地區的法律法規,是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境外企業要認真研究和熟悉當地法律法規,做到依法求生存,依法求發展。嚴格履行契約規定,主動依法納稅,自覺保護勞工合法權利,認真執行環境法規,確保國際化經營合法、合規。堅持公平競爭,堅決抵制商業賄賂,嚴格禁止向當地公職人員、國際組織官員和關聯企業相關人員行賄,不得藉助圍標、串標等違法手段謀取商業利益。
(六)強化道德規範。企業道德是企業文化的集中體現。"小勝於智,大勝於德。"境外企業要樹立"以德興企"的觀念。加強對員工的道德意識教育,弘揚傳統美德,增強榮辱觀念,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深刻認識見利忘義、唯利是圖、損害消費者利益等不道德行為的危害性。堅持義利並重,將道德感、倫理觀滲透到企業經營和管理的全過程。
(七)恪守誠信經營。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本源是誠信。要把誠信融入企業精神和行為規範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規範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和員工行為,對內造就一支員工可信、技術可信、產品可信、實力可信的優秀團隊,對外樹立中國企業誠實、守信的形象。
(八)履行社會責任。境外企業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造福當地社會和人民,樹立中國企業負責任的形象。努力為當地社會提供最好的商品和服務,促進駐在國家和地區的社會繁榮。及時向社會公布企業信息,保證經營活動公開透明。積極參與當地公益事業,為當地社會排憂解難。做好環境保護,注重資源節約,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的污染和損害降到最低程度。積極為當地培養管理和技術人才,促進當地就業。
(九)加強與當地融合。將企業經營管理與當地社會發展結合起來,持續最佳化和豐富企業價值內涵。努力適應所在國(地區)當地社會環境,尊重當地宗教和風俗習慣,積極開展中外文化交流,相互借鑑、增進理解,與當地人民和諧相處。探索適應國際化經營需要的跨文化、信仰、生活習俗的管理理念,積極推進經營思維、管理模式、僱傭人才、處理方式的"本土化",注重增進當地員工對中資企業的了解和理解,最大限度地降低跨國經營中的價值觀衝突。
(十)加強風險規避。境外企業要充分認識國際經濟活動的複雜性,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強化風險評估和防範意識,克服僥倖心理,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做好規避、控制、轉移和分散風險的準備,有效防範國際化經營中的各種風險。在經營理念和實際操作上,要追求科學決策、穩健經營,避免盲目和衝動。
(十一)嚴抓質量考核。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境外企業要把質量當成創業之本,立企之基。通過不斷強化質量意識,培育和建設符合自身實際的企業質量考核體系,形成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規範,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十二)創新經營特色。境外企業要將文化建設納入企業發展整體戰略,滲透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將企業文化與企業經營管理緊密融合,形成具有企業自身特色的國際化經營管理機制。在企業運營中,要運用各種手段塑造企業形象,展示企業文化,打造企業品牌,實現宣傳企業、宣傳產品與經營理念相統一,不斷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十三)強化對企業的引導和服務。與時俱進,對不同類型企業進行分類指導。加強對境外企業文化建設的總結,認真探索企業文化建設的客觀規律和操作方法,不斷提升實踐水平。加強境外企業之間、境外企業與其他國家企業之間的交流學習,做好信息共享和服務平台建設。強化境外企業人員出國前的培訓,著力培育一支素質優良的企業建設與管理人才隊伍。
(十四)建立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建立科學評價體系,對境外企業的文化建設,實行科學引導、有效監督和合理評價。適時評選境外企業管理建設成效突出的優秀企業,將其經驗和案例彙編成書,以擴大交流,共同提高。對企業文化建設表現優異、具有示範效應的骨幹企業,可給予一定的鼓勵和支持。對不注重企業內部建設、缺乏道德規範、損害中國企業整體形象的境外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曝光、警示和約束。
(十五)開展試點工作。根據境外企業的地域和行業分布,結合企業管理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共性問題,選擇一批不同類型的境外企業作為文化建設試點(如在拉美建立"和諧勞資關係建設"試點基地,在中東、北非建立"風險管控"試點基地,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建立"和諧勞資關係建設"和"社會責任履行與服務"試點基地,在東南亞建立"社會責任履行與服務"試點基地等)。對試點進行密切跟蹤和分類指導,充分發揮中央企業的骨幹帶頭作用,著力提升民營企業的文化建設水平,有效解決中小企業在當地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通過總結經驗,及時推廣,充分發揮試點企業的示範、帶頭作用,推動境外企業文化建設水平的全面提升。
(十六)加強和改進宣傳工作。加大對中國境外企業的宣傳力度,有效利用境內外各種傳播媒體,積極宣傳我國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企業精神、和諧包容等理念,大力宣傳境外中國企業與當地社會合作的積極成果。要重視對駐在國(地區)的友好工作,開展好公共外交。密切跟蹤輿情變化,及時妥善處理危機事件。要積極推廣境外企業的先進經驗,重點報導和表彰境外企業文化建設工作中的先進人物、先進集體和先進事跡,鼓勵廣大境外企業人員為國爭光,共同維護"中國企業"、"中國投資"的品牌,增加中國企業員工的自豪感和國際社會對中國企業的認同感。
(十七)強化組織領導。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積極推進境外企業文化建設。地方各級黨委、人民政府要強化引導和鼓勵措施。駐外使(領)館要加強與國內有關方面的配合,提供信息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