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中國
塑膠機械工業是為塑膠原材料工業、
塑膠製品加工工業提供重要技術裝備的產業,是中國機械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也是近幾年以來全國機械工業中增長最快的產業之一。
中國塑膠機械工業協會目前擁有326家會員單位,理事單位59家,副會長單位14家,常務理事單位23家,覆蓋了全國從事塑膠機械及配套件製造的主要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科研、設計院和高等院校,會員單位的工業總產值、銷售收入、利稅總額、產品品種以及產品數量等經濟指標均占全行業90%以上。 中國塑膠機械工業協會堅持以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社會、服務政府為宗旨,以科學發展、共創和諧為目標,以振興中國塑膠機械工業為己任,是聯繫政府與企業的橋樑和紐帶,行業共同利益的代表者,會員單位合法權益的維護者,協助政府開展行業工作的參謀和助手。
主要職責
向政府反映企業的意見和要求,為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服務;參與編制行業發展規劃,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和行業結構調整服務;分析和發布行業技術經濟信息,為政府、會員、企業提供信息服務;組織制定、修訂塑機工業國家和行業標準及技術規範,並組織宣傳貫徹;參與行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為企業質量工作提供診斷、諮詢服務;制定和實施行規行約,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舉辦國際國內產品展覽,組織行業技術交流活動;組織國內外考察活動,促進與國際對口行業組織的交往;組織技術、管理培訓活動,編輯行業出版物和資料;組織科技成果推廣和運用,推進行業自主創新活動;參與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有關工作,建立預警機制、保護產業安全;承擔政府委託的其他工作,承辦會員需要的其他服務。
組織機構
常務理事單位:
博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濰坊中雲機器有限公司
| 東華機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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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藝工電工設備有限公司
| 無錫格蘭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 廣東金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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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申達機器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金緯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 大連橡膠塑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寧波市塑膠機械行業協會
| 山東通佳機械有限公司
| 震雄集團有限公司
|
海天塑機集團有限公司 | 寧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
| 陝西秦川機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江蘇維達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海達塑膠機械有限公司
| 大連三壘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橡塑機械廠有限公司
| 大連塑膠機械研究所
| 廣東泓利機器有限公司
|
華南理工大學聚合物新型成型裝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
北京化工大學塑膠機械及塑膠工程研究所
|
天華化工機械及自動化研究設計院橡塑機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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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單位:
海天塑機集團有限公司
| 濰坊中雲機器有限公司
| 東華機械有限公司
|
南京藝工電工設備有限公司
| 無錫格蘭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 廣東金明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金緯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 大連橡膠塑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寧波市塑膠機械行業協會
| 山東通佳機械有限公司
| 震雄集團有限公司
|
寧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
| 博創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陝西秦川機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江蘇維達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海達塑膠機械有限公司
| 北京化工大學塑膠機械及塑膠工程研究所
|
南京橡塑機械廠有限公司
| 華南理工大學聚合物新型成型裝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
|
大連塑膠機械研究所
| 廣東泓利機器有限公司
| 大連三壘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申達機器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化工大學機電工程學院
| 廣東伊之密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廣東佳明機器有限公司
| 浙江金鷹塑膠機械有限公司
| 浙江華業塑膠機械有限公司
|
張家港市億利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弘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慈谿德順容器有限公司
|
佛山市華聯塑膠機械有限公司
| 張家港市同大機械有限公司
| 張家港市繁昌機械有限公司
|
大連吉潤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 江蘇聯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江蘇省寶應縣金鑫電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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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力勁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雙馬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 國家塑膠機械質量監督檢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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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貝爾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方力集團有限公司
| 舟山市定海區塑機螺桿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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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西機電有限公司
| 餘姚華泰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海星塑膠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
長治市淮海利生機械有限公司
| 寧波海太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 富強鑫(寧波)機器製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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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集團有限公司
| 廣東樂善機械有限公司
| 無錫光良擠出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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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華明機械有限公司
| 粵東機械實業有限公司
| 新鄉市塑膠機械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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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機器製造(中國)有限公司
| 天華化工機械及自動化研究設計院橡塑機械研究所
|
理事成員
名譽會長:張靜章
會 長:朱康建
副會長(按姓氏筆畫排序):馬鎮鑫、史 波、李天來、杜德鑫、杜 江、張其智、
張建群、洛少寧、婁曉鳴、錢耀恩、梁寬強、蔣志堅
秘書長:粟東平
第一屆領導人員名單:
名譽理事長:陸燕蓀(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機械工業部常務副部長)
顧問:隋永濱(機械工業部重大裝備司)
戴仲堯(機械工業部重大裝備司)
李家琳(中國輕工機械總公司)
曲方(中國化工裝備總公司)
段銘宏(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民品司)
沈儀(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生產經營局)
曲長戈(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生產經營局)
理事長:王義豐(大連橡膠塑膠機械廠廠長)
副理事長:耿雄虎(上海塑膠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士范(山東塑膠橡膠機械總廠廠長)
張靜章(寧波海天塑膠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
秘書長:尤仲林(大連塑膠機械研究所副所長)
第二屆領導人員名單:
理事長:李志民(大連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理事長:蔡國耀(上海塑膠機械廠廠長)
王士范(山東華冠集團總公司董事長)
張靜章(寧波海天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秘書長:戴仲堯(機械工業部重大裝備司)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是:中國塑膠機械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 Plastics Machinery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CPMIA。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中國從事塑膠機械及其相關產品的生產製造、科研的企業和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的全國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循黨和政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代表和維護行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政府、為行業、為會員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團結和組織會員單位及業內企業,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科技創新,推進行業科學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 。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深入開展行業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及其部門反映行業和會員訴求,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巨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的研究、制定;
(二)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以下工作:
1、參與制訂修訂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準入條件,完善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發展;
2、進行行業統計,掌握國內外行業發展動態,收集、發布行業信息;
3、參與行業資質認證、新技術和新產品鑑定及推廣、事故認定等相關工作;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大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規範會員行為,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切實履行服務會員、服務企業的宗旨,維護會員、企
業和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組織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
(六)推進行業自主創新和產學研結合,積極開展節能減排、節能降耗工作,促進行業科技進步、做大做強;
(七)依照有關規定創辦報刊和網站;
(八)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交易會、展覽會等,為企業開拓市場創造條件;
(九)維護國內產業利益,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積極組織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聯合行動,開拓國外市場;
(十)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台,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聯繫相關國際組織,指導、規範會員企業的對外交往活動;
(十一)主動參與協調對外貿易爭議,積極組織會員企業做好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申訴等相關工作,維護正常的進出口經營秩序;
(十二)協調與溝通本行業與相關行業的橫向聯繫,指導和幫助本行業各地區、各會員之間互助合作、和諧發展;
(十三)努力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改進工作方式,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協會素質,增強服務能力;
(十四)組織開展本行業及社會的各項公益活動,承擔法律法規授權、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職能。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凡在中國從事塑膠機械及其相關產品的生產製造、科研的企業和
事業單位,承認並遵守本協會章程,自願申請並履行審批手續後,即可成為本協會單位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塑膠機械行業或相關行業領域內有一定影響。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秘書處審查批准,報下次理事會通過;
(四)繳納當年會費;
(五)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本協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的會長 、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決策能力,辦事公正,熟悉塑膠機械行業,在塑膠機械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人選並提交理事會決定;
(四)其他須由會長行使的職權。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組織籌備常務理事會、理事會,並向理事會報告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經
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09年5月8日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