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本建設最佳化研究會最佳化投資工作委員會
名稱
中文:中國基本建設最佳化研究會最佳化投資工作委員會
英文:Optimize Investment Committee Of China, COSOCC。縮寫為OICC。
性質
宗旨
本委員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黨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為指針,堅持科學發展觀,團結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對基本建設最佳化、投資理論的學術研究活動,交流最佳化研究和實踐成果信息, 總結推廣全國各地區基本建設最佳化和發展經驗, 指導最佳化投資實踐工作, 擴大我國最佳化研究組織與國際同行的交往與合作, 促進我國基本建設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協調可持續最佳化發展, 為繁榮經濟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機構設定
本委員會的工作範圍
(一)充分發揮本委員會多學科、多領域、跨地區、跨行業、智力密集的優勢,積極開展基本建設最佳化研究和實踐經驗交流活動。
(二)開展基本建設領域、最佳化投資方面的調研工作,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和建議, 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三)接受各級政府、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委託進行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鑑定;各類專業人員的培訓、推薦;工程預算的編審;投資決策分析;房地產項目和價格評估等。
(四)為各類投資主體和理事單位提供項目決策、法律、會計、審計、工程諮詢、監理、資產評估等諮詢服務。
(五)組織國內外學術交流、培訓、考察等相關工作, 吸取有益經驗和學術成果,提高本會成員學術水平,積極為會員服務,根據社會需要舉辦各類研討會、論壇等。
(六)徵集全國各地區基本建設、環保、科技、農業、文化創意等領域項目,最佳化投資結構,整合優勢資源, 搭建資源最佳化和信息服務平台,促成合作。
(七)創辦最佳化投資方面期刊,收錄國家政策信息、專家理論研究、地區實踐經驗等專業性內容,為開展基本建設最佳化、投資領域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文字資料。
(八)建設中國最佳化投資網,搭建網路信息平台。
(九)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建議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發揮政府主管部門與會員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十)辦理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加強國際領域中,我國最佳化研究組織與國際同行的交往與合作。
(十二)接受地方和企業委託,幫助組織、策劃、籌備地方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引導)基金。
投融資服務促進中心
投融資服務促進中心是中國基本建設最佳化研究會最佳化投資工作委員會下設機構之一,是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服務的專門機構。
中心主要依據國家有關投融資促進政策,依託國內外金融、投資、經濟、科技、文化等多領域的專家學者和各類股權投資機構,為國內外企業、項目方、技術方和境內外的投資者提供投融資政策、資訊、項目合作等方面的諮詢和服務,為最佳化投融資環境,完善投融資體制,創新投融資機制,構建規範務實的投融資體系搭建更加完善的服務平台。
中心業務種類: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金融資信評估、金融資產轉讓、企業集合債、金融租賃、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槓桿融資、借殼上市融資、境外市場上市融資、創設私募基金、PE份額轉讓、直投項目、收購和兼併、資本市場考察、專業培訓、企業路演、定製會議等
投資擔保發展中心
投資擔保發展中心是中國基本建設最佳化研究會最佳化投資工作委員會下設機構之一,是從事推動全國投資擔保行業發展的專門機構。
在眾多的融資渠道中,投資擔保行業以其獨特的優勢越來越受到了中小企業的關注和青睞。在我國現有情況下,逐步完善投資擔保體系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對中小企業融資起著積極作用。
投資擔保發展中心將充分發揮國內外投資擔保領域的資源優勢,以投資擔保和其他金融服務為手段,以專業的風險控制技術為保障,搭建銀企合作橋樑,積極配合各地方政府,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中的資金支持、信用擔保、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拓展等方面的服務。科學引導、構築平台、推動集聚、形成體系,提升企業信用,改善社會信用資源配置,提升市場交易效率,發揮中心的綜合性平台作用,促進投資擔保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投資擔保的範圍: 金融產品擔保業務;物流金融;財產保全擔保;政府採購擔保;工程保證;房地產結構性融資、過橋融資及收購、交易履約保證等業務;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等。
涉及的行業:電子通訊、機械加工、能源環保、輕工食品、醫藥化工、皮革、家具、食品、環保、農藥、飼料、節能、路橋建設、旅遊開發、有色金屬和農產品加工等。
文化創意發展中心
文化創意發展中心是中國基本建設最佳化研究會最佳化投資工作委員會下設機構之一,是從事推動全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專門機構。文化創意發展中心,匯集了我國文化、影視、軟體、動漫、投資、規劃、策劃等跨行業專家、學者,依託國家主管部門領導的支持和指導,將充分發揮全社會文化創意產業資源優勢,積極配合各地政府制定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及策略,強化導向、構築平台、推動集聚、形成體系,發揮中心的綜合性平台作用、調動各創意產業企業和機構與創意人才的積極性,整體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賦,藉助於高科技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智慧財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在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國際間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以創新、創意為核心的創意產業的發展規模和程度,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綜合競爭力高低的重要標誌之一。文化創意產業將經濟、文化、技術和藝術有機結合,成為二、三產業共同發展的結合點,體現歷史文脈與現代文明、知識與智慧的融會貫通,是當今國際大都市產業發展的新趨勢。
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的範圍:新聞、出版發行和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文化藝術、創意設計、傳媒產業、軟體及計算機服務、動漫產業、旅遊文化、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