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行政等級,是國家規定的各城市所享有的行政等級,分別為正省(部)級、副部級(副省級)、計畫單列市、準副省級。 基本介紹 中文名:中國城市行政等級適用國家:中國 一、正省級,二、副部級,三、計畫單列市,四、準副省級, 一、正省級中國城市行政等級4大直轄市,即: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重慶曾經是副省級城市,1997年成為直轄市,重慶也是第一個副省級城市。)及各省、特別行政區、自治區。直轄市為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行政地位與省相同;直轄市與省轄市、地級市管轄區域相同,下轄:區,縣為正廳(局)級。二、副部級10個省會城市所在市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5個計畫單列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副省級受省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市的市長與副省長同級。三、計畫單列市計畫單列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名之一。所有副省級城市早先都是計畫單列市,後來規定省會城市不再設為計畫單列市,所以上面的10個計畫單列省會都已經相繼取消了,計畫單列市只剩下廈門、寧波、青島、深圳、大連。5個非省會城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鈎,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無需上繳省級財政。中國計畫單列市有五個,分別是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和廈門。它們享受著省一級的經濟許可權。四、準副省級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