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金翼書法協會

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金翼書法協會

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金翼書法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成立於2005年9月,是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社團聯合會領導下的以學生為主體,以培養書法愛好者,全面提高學生書寫水平和藝術修養為目的的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金翼書法協會
  • 成立於:2005年9月
  • 主體:學生
  • 目的:培養書法愛好者
概述,金翼書法協會章程,

概述

協會通過舉辦各種活動來豐富會員及廣大師生的業餘文化生活。目前協會每周設有常規活動1~2次,並請專業老師及書法功底好的學生進行指導。協會每年一屆的品牌活動“志存高遠”書畫展在武漢眾高校中已經達到一定規模,受到多方讚揚,協會在舉辦各種活動的同時積極參與與外校的溝通,吸取外校先進經驗,努力為會員營造專業氛圍,讓會員充分感受到中國傳統國粹文化的魅力!

金翼書法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弘揚社會道德風尚,提倡推廣健康的社會文化,服務廣大師生、服務社會。
第三條 協會自覺接受主管單位社團聯合會的領導和監督。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條 協會致力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特色,以“學習、探討、推廣書畫、篆刻藝術為宗旨,以“服務同學、鍛造自我”為原則,全面培養協會會員的審美能力和書寫水平,選拔書法後備人才為他們提供一個相互交流提升自我的空間;
第五條 組織各項書法學習交流活動,定期組織匯報展覽,在學院營造藝術氛圍,活躍校園文化生活。
第六條 認真配合學院的文化宣傳
第三章 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
第七條 協會以以學生為主體,指導教師監督輔導的形式,開展系列書法活動。
第八條 協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的工作任務是:審查每年招聘的新會員,建立會員檔案;審查工作報告,制定工作計畫;修改協會章程;加強各協會之間的交流活動,完善協會不足之處,提高本協會整體水平。
第九條 協會理事會是協會的日常領導機構,分別由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部長組成。常委會行使用下列職權:
(一)研究、制定協會的活動計畫;
(二)決定協會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三)制定實施協會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條 分組的目的:便於理事會對會員人數的控制,降低會員人數流失的速度。
協會經理事會討論將會員分為8組(10人/組),每組設立組長,由秘書處直接負責管理組長。
第十一條 組長的任務:組長監督會員每次活動的表現並定期匯報,會員把對協會的建議反映給組長,組長反映到理事會。
第十二條 協會管理委員會下設秘書、組織、宣傳、外聯、教學五個部。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常務副會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凡承認協會章程,對書法有一定熱愛,願努力學習書法的同學都可以加入協會。
第十三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的權利,從中得到鍛鍊和提高的機會;
(二)會員有權享受協會提供的活動場所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培訓、講座、及經驗交流,有權接受專業老師的現場指導以及參加各種展賽;
(三)在日常的學習和大型活動中表現突出,為協會作出較大貢獻者,有享受獎勵的權利;
(四)對協會的組織管理、業務指導有建議、批評的權利;
(五)有優先參加協會組織或承辦的校內外書畫展賽、交流的權利;
第十四條 協會會員的義務
(一)協會會員,應加強自身專業特長訓練,提高審美情趣。
(二)協會會員要以積極、認真的態度來完成協會安排的各項任務。
(三)協會會員要遵守協會的常規學習活動時間,有困難及有特殊情況不能來需提前請假。
第六章 會員的招募
第十五條 協會每年進行納新,納新的具體時間及內容以當年的具體發展需要為準;
第七章 獎勵及考評制度
第十六條 每年評選出優秀會員及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七條 協會的每次大型活動後,根據會員平時的活動表現、考勤記錄和書法水平等評出先進個人。
第八章 協會經費及使用
第十八條 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本學年收取一年的會費;
(二)社會贊助;
(三)向主管部門社團聯合會申請;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協會的事業的發展。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式
第二十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協會理事會超半數成員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修改的章程,須在協會理事會通過後,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實施。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協會理事會通過和主管單位審定後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和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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