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濟南歷下區支會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濟南歷下區支會(中國國際商會濟南歷下商會),為區政府直屬全額財政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市區對外經貿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促進全區與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活動。
(二)開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經濟貿易界、商協會、其他經貿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絡工作;為全區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
(三)負責全區出國經貿展覽活動相關事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在國內外舉辦經貿展(博)覽會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舉辦的各類專業性或綜合性展(博)覽會和邊貿展(博)覽會;出國參加國際貿易展(博)覽會。
(四)邀請、接待國內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我區訪問,組織我區經濟貿易代表團赴國外訪問、考察和推介產品;聯繫、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和資信調查等服務;主辦有關國外經貿形勢、國際市場方面的報告會、研討會。
(五)在區域內發展會員企業,管理會員企業;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及其他專業性會議;為企業提供服務,組織企業培訓班;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組織會員企業同分支機構的業務交流。
(六)協助企業辦理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加工裝配證明、轉口證明及出具不可抗力證明,協助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和海上貨運業務的檔案和單證。
(七)協助企業和個人在國(境)外及國(境)外企業和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和專利申請,辦理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調解業務。
(八)開展同各級國際商會的聯絡工作,協調各級商會對我區的業務和企業與國際商會交流的相關事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貿促分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濟南歷下區支會(中國國際商會濟南歷下商會)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會員事務科牌子)
組織協調支會(商會)日常工作。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檔案、文書檔案、大事記整理;匯總和報送政務信息;對外宣傳和接待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支會(商會)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區企業會員的發展、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企業會員資料庫。協助企業辦理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明、加工裝配證明、轉口證明及出具不可抗力證明,協助簽發和認證對外貿易和海上貨運業務的檔案和單證。協助企業和個人在國(境)外及國(境)外企業和個人在中國辦理商標和專利申請,辦理工業產權和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調解業務。
(二)會展聯絡科
負責全區出國經貿展覽活動相關事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承辦全區在國內外舉辦經貿展(博)覽會工作,制定出展、組展工作計畫及可行性分析報告。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舉辦的各類專業性、綜合性展(博)覽會和邊貿展(博)覽會及經貿考察、洽談、技術交流活動。負責利用各種信息資源,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服務;負責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扶持資金的申報工作。組織有關國內外經貿形勢、國際市場方面的報告會、研討會;參加有關國內外經貿形勢、國際市場方面的相關會議。組織企業參加國家、省、市貿促會舉辦的各類業務培訓班。負責收集、整理、傳遞經貿信息資料,及時向本區企業提供經貿信息諮詢服務。

人員編制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濟南歷下區支會(中國國際商會濟南歷下商會)事業編制7名。領導職數核定會長1名、副會長1名,秘書長(正科級)1名,科長(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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