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加彭關於經濟技術合作的會談紀要

中國和加彭關於經濟技術合作的會談紀要是由加彭在1975年06月29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科技合作
  • 簽訂日期:1975年06月29日
  • 生效日期:1975年06月29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簽訂日期1975年6月29日
生效日期1975年6月29日)
在加彭共和國總統邦戈閣下於一九七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訪問中國期間,加彭共和國經濟和財政部長保羅·穆坎比閣下及其同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部陳慕華副部長及其同事,在誠摯友好和互相諒解的氣氛中進行了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會談。
雙方滿意地回顧了一年多來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進展情況,並就下列問題達成了一致協定。
一、農業方面:
1.中方同意派遣七十名左右的農業技術人員(包括已在加彭的五十七人)赴加彭共和國,在雙方商定的地點進行水稻、蔬菜種植試驗並向當地農民傳授種植技術。雙方並在北京簽訂了農業合作議定書。
2.加方建議在貸款項下,由中方建設一個年產一千噸至二千噸大米的水稻農場。中方同意派遣考察組進行建場可能性的考察。根據考察結果,雙方另行商談。
二、衛生醫療方面:
1.中方同意在弗朗斯維爾和利伯維爾各建設一座治療和預防兼用的衛生中心。其規模,在弗朗斯維爾為五十張病床,在利伯維爾為二十五張病床。該兩座衛生中心所需的設備材料費用,在一九七四年十月六日在北京簽訂的經濟技術合作協定規定的貸款項下支付。
2.根據加方要求,在上述兩個衛生中心建成後,中方將無償地派出一個二十個人左右的醫療隊前往上述兩個衛生中心進行工作。雙方並在北京簽訂了醫療隊議定書。
3.在中國醫療隊未正式派出前,如加方急需針灸醫生,中方將從派往其他國家的醫療隊中臨時抽調。屆時,由加方同中國駐利伯維爾大使館聯繫。
三、其他項目方面:
1.關於陶瓷廠的原料問題,加方同意先將已有的鑽孔資料提交中方研究。
2.中國紡織針織廠考察組,已於一九七五年五月八日抵達加彭,現正在實地考察中。雙方將根據該組考察的結果,進一步商談建廠的可能性。
3.中方將儘快派出“青年之家”考察組。
4.加方同意向中方提供若干可以製造火柴的木材樣品供中方研究。
雙方十分滿意地指出,此次會談對促進我們兩國的經濟技術合作關係將起積極作用;同時深信,兩國的友好合作關係,今後將會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彭共和國
對外經濟聯絡部副部長經濟和財政部長
陳慕華保羅·穆坎比
(簽字)(簽字)
一九七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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