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

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

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China Synthetic Rubber Industry Association,CSRIA),於1990年經國家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前身是全國合成橡膠行業組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中國首批正式註冊的行業協會,是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全國行業性社團 。協會會員單位包括合成橡膠、丁二烯原料等相關生產企業、科研設計院所以及助劑、設備、包裝材料等相關行業的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
  • 外文名:China Synthetic Rubber Industry Association,CSRIA
  • 註冊機構:民政部
  • 業務主管: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登記證號:3120
  • 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500000365X
  • 組織狀態:正常
主要職能,組織章程,組織結構,協會歷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宗旨是團結全體會員,為行業服務,維護會員權益,促進中國合成橡膠工業的發展與進步;關注行業發展中面臨的重大問題,反映會員企業的訴求,充分發揮企業與政府之間橋樑與紐帶的作用;推進行業規範、自律活動,促進合成橡膠產業及市場健康發展;加強與國內外橡膠行業上、下游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搭建產業諮詢、技術合作、新材料套用推廣、市場開發及國際交流的合作平台。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是中國合成橡膠工業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Synthetic Rubber Industry Association(CSRIA)。
第二條 本協會是中國合成橡膠生產及相關的原料、套用、科研、設計等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服務全體會員,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政府決策服務,推動我國合成橡膠及相關產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本協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根據授權開展統計工作,組織收集、分析國內外合成橡膠工業及相關的行業信息,依照有關規定出版刊物和資料,建立和管理協會網站;
(二)組織技術經濟交流、開展諮詢服務、推廣先進經驗和科技成果;
(三)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技術和產品鑑定,進行行業技術經濟評價;
(四)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行業展覽,組織行業培訓;
(五)組織與相關行業的聯繫與合作,促進行業間的交流;
(六)組織和參加有關的國際會議、國際展覽、進行國際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會員單位對我國合成橡膠工業的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市場預測和實施措施等方面的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八)組織會員積極應對國際貿易糾紛;
(九)組織新產品推廣與套用,協調生產企業與加工套用企業的協作;
(十)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授權、委託的相關工作,接受會員及社會委託的專項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與合成橡膠相關的生產、原料、套用、流通、科研、設計等企事業單位,可申請成為本協會的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本協會接到入會申請書後由秘書處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發放登記表及相關資料;
(三)申請單位接到登記表如實填妥後,將登記表和相關資料一併寄送本協會秘書處;由秘書處報理事會審議批准;
(四)理事會審議批准後,由秘書處及時發出會員批准通知,會員單位即享有相關權利並履行相關義務;
(五)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放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對本行業新技術、新成果有優先、優惠使用權;
(六)向本協會提請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遵守行規行約;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為協會會員單位優惠轉讓本單位新的科技成果;
(七)為協會組織撰寫學術論文、技術報告,提供各種信息資料和經驗材料。
第十二條 會員如果2年不履行會員義務,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確定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通過提案並形成決議;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經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結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努力學習,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業務能力,熱心為行業服務。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連任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3年 11月7日第七屆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結構

機構
職能
秘書處
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及各方面的協調
技術部
負責組織行業技術交流、《行業年會文集》編輯出版工作
信息部
負責《合成橡膠信息》的收集、編輯、傳送工作

協會歷任領導

協會籌委會
主任委員: 程曾越
副主任委員:吳持生張家棟趙家成
秘書長:閻永泉
協會第一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理事長:程曾越
  
副理事長:李成國鄭烈劉大華
秘書長:姚妙祥
協會第二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理事長:程曾越
副理事長:李成國(謝銀虎)鞏煜范繼寬(郭述禹)王仕權楊學莊范子祺孫慶福(薛洪生)
秘書長:李成國(兼)
協會第三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理事長:吳棣華
副理事長:李成國王強王仕權(張淳)趙多山薛洪生趙玉忠(李波)宋成茂(丁軍)郭述禹(韓邦德)師廣明郭順先
秘書長:李成國(兼)
協會第四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理事長:張勇
副理事長:楊繼剛 李成國趙多山(叢煜)師廣明 李 楊李丕熠張學義周 紅韓邦德趙旭濤溫鐵民李鐵
秘書長:李成國(兼)
協會第五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理事長:王玉慶
副理事長: 胡杰叢煜宋洪澎溫鐵民張紅星金彥江梁愛民龔光碧
秘書長:齊潤通
協會第六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理事長:王玉慶
副理事長:胡杰李鐵姜森梁愛民黃家棟龔光碧蔡江偉
秘書長:齊潤通
協會第七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會 長:萬濤
副會長:胡杰齊潤通梁愛民龔光碧姜森姜朝陽
秘書長:李迎
協會第八屆理事會負責人名單
會 長:梁愛民
副會長:於曉寧莊毅楊天奎姜森姜朝陽龔光碧
秘書長:李迎
註:括弧內人員為屆內繼任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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