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2019年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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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8日上午,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在北京舉行《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新聞發布會,由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聯席主任王樹義教授主持。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理事長、聯席主任張文顯教授出席並致辭,中心聯席主任張保生教授介紹了《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有關數據發現,以及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排名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
  • 發布單位: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 發布時間:2020年10月18日
主要內容,發展軌跡,

主要內容

(一)全國各地司法文明指數總分排名分析
1.2019年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文明平均得分為70.0分(滿分為100分),與2018年平均得分69.3分相比,提高0.7分。
2.如下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得分在平均分及以上,包括:浙江(72.5分)、重慶(71.7分)、四川(71.3分)、江蘇(71.3分)、內蒙古(71.3分)、湖北(71.1分)、山東(70.9分)、廣東(70.9分)、上海(70.9分)、江西(70.9分)、北京(70.9分)、西藏(70.8分)、河南(70.5分)、新疆(70.4分)、吉林(70.4分)、安徽(70.3分)、天津(70.2分)、寧夏(70.1分),其餘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得分均在平均分(70.0分)以下(詳見圖1)。
3.2019年值得注意的數據:一是浙江省以72.5分排在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得分第一名,而在六年評估中四次排名第一的上海市僅居第9名;湖南省以67.1分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排名墊底。二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最高分與最低分的分差為5.4分,相較於2018年最大分差6.2分,縮小了0.8分,這說明全國各地司法文明的差距進一步縮小。三是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得分均未達到“良好”水平,說明各地司法文明建設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二)司法文明指數10個一級指標得分及排名分析
1.司法文明指數10個一級指標的最大分差為9.4分,比2018年最大分差10.5分縮小了1.1分。從10個一級指標的平均得分來看,“司法公開”依然得分最高(75.9分),“司法腐敗遏制”得分最低(66.501分),反映了人民民眾對其滿意度較低;一級指標“法律職業化”得分倒數第二(66.530分),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成效還不夠明顯。具體得分,詳見下圖2。
2.司法腐敗遏制任重道遠。調查數據顯示,“司法腐敗遏制”一級指標得分僅為66.5分,在10個一級指標中排名倒數第一。其中,對於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三類人群,受訪者對警察遠離腐敗的評價最為消極,僅得65分;其次是“法官遠離腐敗”(66.5分),“檢察官遠離腐敗”得分最高(68.0分)。以上3項得分均沒有達到70.0分。
3.法律職業化程度亟待提高。“法律職業化”一級指標的得分為66.5分(雖然比2018年的65.6分有所提高),但在10個一級指標中仍然排名倒數第二(2017年和2018年兩年連續倒數第一)。在其3個二級指標中,“法律職業人員享有職業保障”得分最低(61.5分),雖比2018年的60.8分有所提升,但比2017年的65.2分仍降低不少。
4.司法文化建設更需弘揚理性。“司法文化”一級指標的得分67.4分(比2018年的67.2分提高0.2分),在10個一級指標中排名倒數第三。在其4個二級指標中,“公眾參與司法的意識及程度”得分最高(72.3分,比2018年的71.7分增加0.6分),其次是“公眾訴諸司法的意識及程度”(68.3分,比2018年的69.2分降低了0.9分)和“公眾接受司法裁判的意識及程度”(66.6分,比2018年的65.2分提升1.4分),而“公眾接受現代刑罰理念的意識及程度”的得分墊底(62.3分,比2018年的62.6分降低0.3分,也是近五年的最低分)。2019年數據顯示,僅有55.5%(比2018年的52.9%有所提高)的普通公眾認為,如果有當人民陪審員的機會,自己有參與法庭的意願。另外,超過五成(55.5%,比2018年的62.5%有所下降)的公眾表示,支持在公眾場所舉行公捕、公判大會,其中有15.8%(比2018年的23.7%有所下降)的公眾表示堅決支持。這說明,現代司法理念的宣傳普及還是一個長期艱巨的任務。
(三)2019年司法文明指數問卷調查及數據統計方法
1.問卷樣本選取方法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的問卷調查,在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放800份問卷,其中公眾卷600份,專業卷200份(法官、檢察官、警察各40份,律師80份)。公眾卷與專業卷的比例為3:1。實際收回有效問卷24012份,其中,法律職業群體樣本總量為6155份,公眾樣本總量為17857份。
2.公眾卷數據採集方法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公眾卷數據採集,在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選擇3個人口最多的城市,隨機抽樣600人,樣本中男女各半;抽樣調查對象至少涵蓋9個職業中的6個職業,必須年滿18周歲,並儘量涵蓋18歲至30歲、31歲至40歲、41歲至50歲、50歲以上這四個年齡段,以保證各年齡段樣本量的分布均衡。
3.專業卷數據採集方法
為確保專業樣本數據的代表性,避免樣本代表性的偏差,專業卷的發放兼顧了調查對象的分布特徵。首先,每個省份在兩個以上地區或城市發放問卷;在直轄市選擇兩個以上的行政區。其次,在被調查城市隨機選擇調查單位時,兼顧省級、市級或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以及大小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再次,在同一機關(機構)儘可能兼顧不同部門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和律師。最後,在同一部門儘可能兼顧不同工作年限的專業人士。在問卷調查時,先由調查員講解“中國司法文明指數”的內容、意義和方法,再由法官、檢察官、警察、律師當場答題。
4.客觀指標數據來源與主客觀指標分值比例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主客觀指標分值比例為9:1。客觀指標數據來源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向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所作的2019年度工作報告。
5.數據統計分析方法
《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報告2019》10個一級指標賦值各占10%的比重,並將10%的比重均分給相應的二級指標;相應地,二級指標的比重又均分給對應的各個題目。具體指標的算分遵循“題目賦分→二級指標得分→一級指標得分”的計算方法。(1)根據賦值原則對67個問題逐一賦分。(2)對問題所屬的二級指標算分:若二級指標下僅有一道題目,則以該題的均分作為該指標得分;若二級指標下有多道題目,則以多道題目的均分作為該指標得分。(3)在求得各二級指標的得分後,以其均分作為所屬一級指標的得分。

發展軌跡

附屬檔案:司法文明指數五年發展軌跡(2015-2019)
藉助司法文明指數項目調查的年度數據,分析中國司法文明水平的五年時序變遷,可以發現其縱向整體變化情況。如圖所示,在五年間,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值從2015年的64.5分上升到2019年的70分。儘管在不同調查年份,存在著有升有降的起伏變化,但其變化軌跡總體呈現出向上的變化趨勢。上述結果表明,一方面,中國司法文明的發展趨勢是向上的,總體是在進步的,這與近年來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具有同步性。另一方面,司法文明的發展也經歷了某種起伏、反覆甚至退步,說明中國司法文明的發展是在曲折變化中不斷累積上升的過程,呈現螺旋式發展的態勢。
此外,司法文明指數五年數據調查結果顯示,其總體得分處於64.5分至70分區間,在及格線以上,但與“良好”還有不小的距離。參照國內一些地方性法治評估項目,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分值雖略低於其分值,但五年增長值卻比其要高。例如,2011年餘杭法治指數為72.56分,僅比2007年首次評估時高0.96分,五年提高不大。相比之下,中國司法文明指數值五年提高5.5分,反映了其整體水平有顯著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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