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宗教法為維度,以中國古代佛教法基本理論和歷史概述為開端,以探討中國古代佛教法發展規律及中國化進路為主線,以佛教法律規範為研究對象,對中國古代佛教法進行研究,涉及佛教行政管理法、民商法、經濟法、環境保護法和刑法。對中國古代佛教法的研究對當代社會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影響和啟示作用。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古代佛教法初探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36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陳曉聰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57392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一、研究緣起
二、研究現狀
三、概念界定暨研究語境
四、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五、創新之處與研究意義
第一章中國古代佛教法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中國古代佛教法的定義
第二節中國古代佛教法的證成及效力來源
一、佛教法的考察維度“格義”說——以哈特的法律規則說為視角
二、原始佛教法的屬性
三、中國古代佛教法之證成
第三節中國古代佛教法的法源、分類
一、中國古代佛教法的法源
二、中國古代佛教法的分類
第二章中國古代佛教及佛教法歷史概述
第一節中國古代佛教歷史概述——中國古代佛教法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綜述
一、佛教歷史軸各博弈力量之簡介
二、佛教的歷史時期分述
第二節中國古代佛教法的發展
一、移植嫁接時期
二、中國化時期
三、穩定發展時期
四、佛教法的中國化
第三章佛教寺院行政管理法
第一節佛教僧團制度概述
一、僧眾的分類和來源
二、歷史上的僧團介紹——以廬山慧遠僧團為例
第二節佛教寺院行政管理制度
一、住持制度
二、執事僧制度
第三節佛教寺院公共事業管理法
一、寺院山林管理法規——“山寮規約”
二、寺院學校管理法規——講堂、禪堂規約
三、寺院招待所管理法規——旦過堂規
四、寺院養老院管理制度及法規——耆舊堂規
五、寺院醫院管理制度及法規——省行堂規
第四節佛教法中的戶籍管理法
一、佛教法關於僧人剃度的規定
二、度牒制度——世俗法律對佛教僧侶戶籍的管理
三、案例分析——佛教法與世俗度牒制度的勾連
四、世俗度牒制度的缺陷及彌補措施
第五節佛教寺院行政管理法與世俗法律的勾連
一、佛教寺院行政管理法與世俗法律的勾連之一——三綱制度
二、佛教寺院行政管理法與世俗法律的勾連之二——僧官制度
三、佛教寺院行政管理法與世俗法律的勾連之三——三層等級制
第四章佛教寺院民商經濟法
第一節佛教寺院土地與房屋管理法
一、佛教寺院土地管理法
二、佛教寺院房屋管理法
第二節佛教僧侶私人財產所有權制度
一、原始佛教法對僧侶私人財產所有權的規定
二、中國僧侶私人財產所有權的概況
三、中國佛教法對原始佛教法僧侶私人財產所有權的規避
第三節佛教僧侶繼承法及蓄妻現象
一、佛教僧侶繼承法——以估唱為代表
二、僧侶蓄妻現象——以元明為例
三、元明法律對僧侶蓄妻的禁止性規定
第四節寺院商業經濟發展
一、原始佛教法關於販賣貿易的規定
二、中國佛教寺院商業的類型
第五節寺院經濟法規
一、寺院財產管理人員
二、寺院經濟管理制度
第五章佛教關於環境保護的理念和規約
第一節佛教生態保護和護生的理念
一、佛教生態保護的理念
二、佛教護生的邏輯進路
第二節佛教法中的護生規約
一、護生規約之內容
二、護生規約之理念
三、佛教護生規約與西方動物福利立法的契合
第六章佛教法的犯罪觀及懲罰方式
第一節佛教法的犯罪類型劃分及懲罰方式
一、佛教法犯罪的分類——性罪與遮罪
二、遮罪的懺悔懲罰緣由及方式
第二節佛教法與世俗法對性罪懲罰之勾連——以清代“四波羅夷罪”為例
一、盜罪
二、妄罪
三、淫罪
四、殺罪
第三節佛教法之地獄的懲罰
一、佛教法關於地獄的論述——以無間地獄為例
二、地獄所起到的震懾作用
三、佛教法對犯罪的地獄懲罰方式與世俗刑罰方式的異同
第七章佛教法的中國化進路及其對當代的啟示
第一節佛教法的中國化進路
一、立法技術的中國化
二、立法權上的中國化——禪宗的立法權
三、立法理念的中國化——與儒道的融合
四、立法形式的中國化——以百丈清規為例
第二節中國古代佛教法對當代的影響和啟示
一、民主和合——佛教行政管理法對當代的影響
二、象徵性資本——佛教法的財富觀和資本精神
三、和諧觀念——佛教法的環境保護思想對當代的啟示
四、懺悔觀念——佛教法中的刑罰觀念對當代的啟示
參考文獻
後記
序言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外國法或西方法的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這方面的系列叢書可謂琳琅滿目,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商務印書館的“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法學部分,1981年)及“法學譯叢”(2004年)、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的“外國法律文庫”(1991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的“當代法學名著譯叢”(1990年)及“美國法律文庫”(2001年)、北京大學出版社的“比較法學叢書”(1998年)、中國法制出版社的“西方法哲學文庫”(2001年)、清華大學出版社的“比較法學叢書”(200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的“世界法學名著譯叢”(2001年)、北京大學出版社的“外國法與比較法文庫”(2008年),等等。
然而,在上述眾多的系列叢書中,真正冠以“比較法”字樣的叢書還不是很多。的確,在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期間,我國也先後出版了諸如茨威格特和克茨的《比較法總論》(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勒內·達維德的《當代主要法律體系》(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版)、梅利曼的《大陸法系》(知識出版社1984年版)、大木雅夫的《比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等比較法方面的經典。但是,出版這些著作大多都是當時一種零星的、偶爾的出版行為,並非系統策劃的比較法系列叢書。
眾所周知,21世紀的中國已步入法治建設的攻堅階段。今後,對於外國法的吸收、借鑑和移植將是我國一項大量的、經常性的任務。要順利完成這一任務,離不開發達的比較法研究。而當下我國比較法著作缺乏出版途徑的現狀已嚴重製約了比較法研究的繁榮和發展。因此,加強比較法方面的研究和出版,成為我國學界和出版界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
鑒於此,法律出版社高瞻遠矚,勇挑重擔,與華東政法大學共同策劃、出版一套《比較法文叢》,以期為我國比較法的研究和出版開闢一個新的途徑。本文叢以扶植中青年學者,尤其是法學博士、博士後,為這些法學新秀提供一個出版的平台為目的。為此,特選擇一批國內最新且富有特色的比較法著作進行出版,同時,也可容納部分純粹的外國法方面的譯著、專著。
本文叢的主要原則和特色是: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前提下,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不定期出版的原則。具體將體現為以下三點特色:第一,本文叢的著作,應屬國內學術界沒有涉及的課題,具有填補法學研究空白的特色;第二,本文叢的著作,應是國內學術界都很感興趣,但還沒有系統研究或未及時挖掘的課題;第三,本文叢的著作,應具有比較高的文獻史料價值,能為學術界進一步研究提供基礎性的資料。我相信,《比較法文叢》的出版,一定會為我國比較法研究的進步與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本文叢的出版,得到了法律出版社沈小英分社長的全力支持和幫助,也得到了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的建設經費資助。在此,特表示誠摯的謝意。
於華政人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