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成立於2002年2月,下設7個分會,有104個會員單位,秘書處設在集團公司黨群工作部,辦公地點在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
近年來,兵器
黨建政研會在全國政研會和中央企業黨建研究會的指導和關懷下,在兵器集團公司黨組的直接領導下,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高科技國際化兵器事業,打造有抱負、負責任、受尊重的兵器團隊的奮鬥目標,按照思想政治工作“三貼近”的要求,根據“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主動作為”的思路,在發揮自身優勢,開展調查研究活動和課題研討工作,當好集團公司黨組的參謀和助手,服務兵器工業改革發展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形成了三級管理、調查研究、課題管理、自身建設等“四大機制”,為不斷創新兵器黨建思想政治工作,促進工作上台階,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008年被中央企業黨建政研會評選為中央企業先進政研會。下面,主要從兩個方面作簡要匯報。
主要工作
(一)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組織開展解放思想、抓住機遇求發展大討論。
受世界金融危機影響,我們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工作也遇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特別是市場依存度較高的民品產業和流通領域面臨的困難和壓力不斷加劇。面對嚴峻的形勢和挑戰,集團公司黨組提出了在全系統組織開展“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主題實踐活動的要求,我們根據黨組要求,組織展開了積極應對危機,解放思想,抓住機遇求發展大討論,主要目的是,認真分析形勢,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應對危機的緊迫感和危機感,積極應對金融危機,透過危機找不足,認真破解發展難題。主動謀劃如何占領後危機時代經濟發展制高點,抓住機遇保增長、促發展。
通過解放思想大討論,全系統上下找準了影響和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統一了思想,達成了應對危機與謀劃發展共行並舉的共識。針對在這次金融危機中所表現出來的優勢產品規模競爭力不足、主導產品技術力量弱的突出問題,集團公司提出“五策並舉增動力,抓大扶強促發展”的發展思路。一是從抓好專業化重組、區域化重組、產研結合三個方面著手,積極推進內部資源調整配置,通過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增強競爭對抗能力;二是從抓好新產品開發,強化新技術在既有產品中的套用著手,推進產品升級換代,增強市場開拓能力;三是從抓好民品科技開發能力建設,強化核心關鍵技術的攻關力度著手,提升自主創新水平,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四是從抓好軍民結合能力建設和核心技術融合發展著手,拓寬產業產品競爭領域,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五是從抓好與競爭對手和產業鏈上下游合作與重組著手,積極捕捉“嚴冬”中壯大實力的機會,增強風險防控能力,著力培育和打造一批行業領跑者,努力將金融危機所帶來的壓力轉化為發展動力。
針對受金融危機影響,市場低迷,產品產銷價格出現倒掛,生產經營形勢嚴峻的現狀,集團公司認真分析形勢,提出“三抓三防保經營,精心管理求生存”的經營思路。一是抓內控機制建設,防範經營風險,針對原有產供銷體系受金融危機影響,相關經濟主體穩健度降低,正常運行不穩定因素增多的現狀,認真抓好從契約簽訂、產品銷售及貨款回籠等各個環節的管理控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不斷提高經營風險防範能力和水平,防範新的風險滋生。二是抓好產品成本控制,防止成本費用壓力加大,經濟效益持續下滑態勢蔓延。在對主要原材料實行集中比價採購的基礎上,通過強化效能監察力度,抓好採購費用控制。強化生產管理,加大節能降耗力度,通過嚴格考核、兌現獎懲來確保責任落實。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在資金和成本控制的各個環節建立細緻、完善的制度規範,通過強化運營質量監控,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三是抓好資金管理,堅守資金鍊,有效控制財務風險。把加強庫存和應收賬款管理作為提高經營和資產質量的主要措施;進一步強化以資金流為中心的全面預算和全面風險管理,最佳化資金流程,進一步推行按訂單組織生產的運營方式,努力降低成品資金占用。
由於集團公司黨組和全系統各成員單位超前積極採取及時有效的應對措施,特別是全年黨組為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的挑戰,在經濟大環境不景氣的形勢下,集團公司的生產經營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持續平穩發展。2009年一季度,集團公司累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15.51億元,同比增長1.56%,完成年目標1600億元的19.72%,經營形勢逐漸回穩。目前,一些骨幹企業和重點民品的經營已經出現逆勢而上的好氣象,不僅保持了平穩持續的運行態勢,較好地保有了原有市場,而且在新市場開拓和新產品開發上取得新的成績。
(二)圍繞集團公司改革發展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
開展調查研究是研究會主業和生命所在,也是研究會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工作。幾年來,我們按照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主動作為的工作思路,發揮研究會特點和優勢,以專題研究為重點,結合改革發展實際,服務中心工作,大力開展調查研究和課題研究活動,在為黨組的決策提供參考、為基層推進工作提供服務方面,發揮了較為突出的作用。
一是圍繞如何加強改革脫困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調研。在集團公司組建初始,黨組根據企業攤子大,職工人數多,歷史包袱重,虧損面廣,經濟效益差等突出問題,確定了用3至5年的時間解決生存問題“保軍、轉民、解困”的第一步戰略目標,一方面堅定不移地推進和實施打造高科技國際化兵器工業的“高新工程”,一方面緊緊抓住軍工企業改革脫困政策的歷史機遇,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脫困工程。全系統分立破產和整體破產工作共涉及62個單位,其中整體破產27戶,工業企業破產的覆蓋面達到了66%,涉及近31萬在職和離退休職工根本利益。在歷經幾年的改革改制、兼併重組過程中,研究會按照黨組要求,圍繞集團公司改革改制、兼併重組中心工作過程中的職工思想動態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召開座談會、現場考察、個別訪談、問卷等方式,及時了解廣大幹部和職工民眾反映和關心的熱點和重點問題,深入基層及時了解職工民眾對企業改革改制、兼併重組、主輔分離等重大改革舉措的反映,把握職工思想脈搏,找準問題癥結,提出對策建議,為推動企業改革服務。建立職工思想動態收集反映和分析研究機制,不斷總結成員單位創新的新鮮經驗,及時為集團公司黨組決策和推進工作提供參考和服務。
二是圍繞企業改制後的黨建工作的難點開展調研。為深入了解企業改制後黨建工作的基本運行情況、黨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矛盾,探討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黨組織如何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切入點,研究會利用一年的時間,先後兩次組成調查組,到集團公司所屬的40多家改制企業就黨建工作現狀進行了調查,組織召開了有53家改制企業參加的“集團公司改制企業黨建工作座談會”,最終形成“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現狀的調查報告”,為集團公司黨組加強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提供了依據。
三是圍繞深化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開展調研。為推進集團公司開展的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我們研究會根據集團公司黨組要求,針對體系建設發展的實際情況,多次深入基層,組織開展調查研討活動。通過舉辦小型座談會、書記研討會、工作交流會,開展廣泛的問卷調查,組織兩年一次的全系統體系建設大檢查等形式,了解掌握各單位體系建設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對深化工作提出建議,為集團公司黨組制定每年的深化體系建設工作計畫提供了依據,確保了體系建設穩步發展,取得實效。
四是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前期準備工作開展前瞻性調研。針對2009年將要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2008年研究會圍繞如何把集團公司2008年開展的“解放思想、改革創新”主題實踐活動與中央組織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銜接並軌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根據調研情況,我們從活動目標、活動階段安排、學習內容、建言獻策和分析查找問題、完善並落實整改措施及進一步推動發展等方面對兩個活動的銜接並軌提出了思路,為黨組領導和組織好2009年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提供參考。
(三)注重調查研究與實際套用相結合,促進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創新。
研究會的生命在於研究,更在於實踐。我們始終堅持研究目的在於套用的研究方向,把調查研究與實際套用緊密結合,把總結和提煉的基層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鮮活經驗、調研成果向實際套用轉化,促進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創新。
一是“實效型政工”的典型經驗的推廣套用。研究會在經過兩年的調研、跟蹤考察基礎上,認真總結了內蒙一機開展“實效型政工”的典型經驗和實際效果,向集團公司黨組提出了推廣實效型政工典型經驗,在全系統開展構建“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的建議,得到了集團公司黨組的高度重視和認可,在2004年集團公司工作會議上,集團公司黨組提出的在全系統開展構建“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活動的要求。通過五年來的創建工作,體系建設成效凸顯,全系統已形成黨政從不同角度齊心協力抓改革、抓發展、抓穩定的“大黨建”、“大政工”新格局,探索出一套符合集團公司實際的“一二三四五”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立了制度保障機制、監督檢查機制、考核評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創建工作長效機制等五個機制,使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做到了融入中心、服務發展,邁上科學化、標準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是“黨員指導員”制度成功經驗的推廣套用。按照《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關於“力爭在三年左右時間,使中央企業絕大多數班組有黨員”的要求,研究會在對江南機器公司黨委在黨員空白班組中實行“黨員指導員”制度成功經驗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向集團公司黨組提出在全系統推廣江南機器(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的成功經驗的建議,集團公司制定《關於在黨員空白班組中試行“黨員指導員”制度的指導意見》印發全系統,加大了解決黨員空白班組問題的力度,取得較好的成效。截止到2008年底,全系統黨員空白班組由2934個減少到896個,已有52家單位全面解決了黨員空白班組問題。江南機器公司黨委實行“黨員指導員”制度成功經驗被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編錄《探索、創新、實踐》叢書,被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作為經典案例編錄《全國基層黨建案例》叢書。
三是“閉環負反饋控制”思想政治工作網路化管理的宣傳推廣。研究會通過對中兵光電公司把“閉環負反饋控制”生產經營管理模式運用到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中的具體做法進行了宣傳推廣,使全系統各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普遍形成了起“三橫、四縱”(公司、分廠和班組三個橫向層面,黨委、行政、工會和團委四條工作渠道)的管理網路,普遍實行了“思想動態盤點”制度,即班組實行“思想動態日盤點”,分廠實行“思想動態周盤點”,廠黨委實行“思想動態月盤點”。目前,各成員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已實現了思想政治工作與生產經營及改革發展穩定的良性互動,實現了上下暢通、各負其責、聯動運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自身建設
加強研究會自身建設是確保研究會功能充分發揮的基本要求,我們在強化功能、提升能力上做了一些嘗試。
一是加強研究隊伍建設,促進基層研究能力的不斷提升。自研究會成立以來,我們一直高度重視研究隊伍建設,採取開展課題研究、專題調研,組織和鼓勵各分會和基層研究會積極參加全國政研會、全國黨建研究會、中央企業黨建政研會的重點課題研究活動,促進基層研究能力的不斷提升。在研究會開展課題研究中,對承擔重點課題的基層研究會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撐;對評選出的優秀研究成果給予一定的經費獎勵;對評選出的研究成果彙編成冊印發全系統,現已編制3集。在組織參加上級研究會的課題研究活動中,我們獲得2個一等獎、3個二等獎、4個三等獎的較好成績。通過幾年實踐,建立了以研究課題為紐帶,以課題組為主要組織形式,以交流研討活動為平台,以推廣套用為目的的課題研究工作模式。通過開展和參加課題研究,使我們研究會在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和展示,湧現出一批在理論研究和套用研究有較深造詣的研究會集體,培養了一批具有較好理論水平、較高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的研究人員,提升了研究會的研究水平。
二是加強專業培訓,政工隊伍的整體素質不斷提升。研究會遵循“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始終把培養政工幹部和研究骨幹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針對集團公司中心工作,每年舉辦一次專題培訓班,兩年組織開展一次不同內容的全系統的檢查調研,不定期組織推薦出國考察,努力辦好會刊——《兵器政工》,為政工幹部提供學習交流平台、研究探討園地,通過各種途徑使政工幹部和研究骨幹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得到提高。目前集團公司全系統有高級政工師637名、政工師2366名。
三是積極做好推優工作,為基層研究會搭建開拓思路、宣傳自我的平台。做好推優工作也是我們研究會這幾年的工作內容,幾年來,我們根據上級各研究會要求,在推優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較好成效。一是組織參加全國政研會組織開展的“中國企業文化創新20年典型案例”的推薦,在我們推薦上報的6個單位中,有3個單位的典型經驗被編入《中國企業文化創新20年》文集,其中有兩個單位在全國政研會組織召開的中國企業文化創新20年經驗交流會議上作典型發言和書面交流。二是組織參加有國資委等六部委組織、中國企業聯合會承辦的首屆中國企業創新文化建設經驗的推薦工作,經過篩選,推薦了7個單位,有2個單位榮獲全國企業文化創新案例獎,2個單位榮獲2008年企業文化優秀獎。三是組織參加全國黨建研究會組織的“改革開放30年與黨的建設改革創新論文”徵集工作並獲獎。四是國防科技工業軍工文化首家教育基地和首批示範單位的推薦,我集團內蒙重工的“北方兵器城”被國防科工委授予首家“軍工文化教育基地”稱號;內蒙一機被國防科工委授予首批“軍工文化示範單位”稱號。
章程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章程
(2010年4月10日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簡稱兵器工業黨建政研會。
第二條 本會性質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下稱本會)由集團公司總部、各子集團(子公司)和其它各成員單位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組成,是在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直接領導下,在全國黨建研究會、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中央企業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指導下,組織和推動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建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的理論研究和經驗交流的全系統學術研究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
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我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緊密結合黨的中心工作,結合兵器行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實際及不同時期職工的思想現狀,開展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為加強和不斷創新兵器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促進兵器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會工作的方針原則
(一)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的思想路線,依據兵器工業改革發展穩定的要求和職工思想的變化,本著繼承、借鑑、創新相結合的原則,著力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探索新理論、解決新問題,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創造性和實效性,推動兵器工業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在內容、形式、方法、手段、機制等方面不斷加強和創新。
(二)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積極創造民主、平等、和諧的研究氛圍。鼓勵黨建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大膽探索、努力實踐,研究和把握新時期兵器工業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點與規律。
(三)堅持面向基層、為基層服務的原則。研究活動以基層為主,研究課題以當前為主,研究目的以套用為主,研究內容要把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的難點、熱點和疑點作為研究的重點。
第五條 本會接受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業務指導,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本會住所在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根據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的中心工作和企業的實際需要,組織開展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的理論研究、對策研究和套用研究,組織開展經驗交流活動。
(二)圍繞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不同時期的改革發展實際,組織開展創新黨建工作調查、職工思想動態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及時、準確地向集團公司黨組反映情況、提供信息,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提供諮詢和信息服務。
(三)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推薦在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企業和個人;在本會內部組織開展對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等研究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
(四)辦好本會會刊《兵器政工》;協助中央企業黨建政研會辦好《企業文明》;編輯出版研究成果書籍和有關資料。
(五)組織開展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等研究成果的評審、表彰獎勵、推廣展示等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為單位會員制,不吸收個人會員。根據需要適當聘請若干特約研究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兵器工業集團公司各子集團(子公司)和其它成員單位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自願提出申請;
(三)承認和擁護本會章程。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研究、考察、培訓、會議等活動的權力;
(三)優先獲得本會各種服務的權力;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的調查報告、經驗材料、研究成果及其它有關資料;
(六)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並為本會開展活動提供支持。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向本會遞交書面退會報告,並交回會員證書。
會員如連續兩年未按規定交納會費或在4年內無故不參加本會活動2次,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本會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理事的產生採取單位代表制,採用協商方式,由集團公司總部有關部門、各子集團(子公司)和其它各成員單位推薦,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每屆任期四年,理事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遇情況特殊時,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集團公司內有一定影響力;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兼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可以連任,但連任一般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決定;
(五)向上級領導機關請示、匯報工作;
(六)處理本會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本會法定代表人由一名副會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集團公司資助;
(三)舉辦有關活動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會會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做其他費用使用。
第三十五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對社會團體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本會的資金收支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三十八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指定的審計機構的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會聘用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審查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議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理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會經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批准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所有。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0年4月10日第二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