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鹿寨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鹿寨縣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鹿寨縣委員會的政法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按照縣委的決策部署,統一全縣政法各單位的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深入貫徹黨中央、上級黨委和縣委決定,對全縣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全縣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加強過硬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智慧型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三)加強對政法領域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調查研究,提出重大決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協助縣委決策和統籌推進政法改革等各項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縣社會穩定形勢、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五)加強對全縣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工作。
(六)支持和監督全縣政法各單位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和協調政法單位密切配合,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銜接和協作配合機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七)指導和推動全縣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協助縣委及縣委組織部管理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協助縣委和縣紀委機關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派員列席縣政法單位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
(八)掌握分析全縣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和協調政法各單位和有關部門做好依法辦理、宣傳報導和輿論引導等相關工作。
(九)指導鄉鎮黨委政法委員開展工作。
(十)受縣委委託,代管縣法學會。
(十一)完成縣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鹿寨縣委政法委共有直屬單位2個。其中
(一)行政單位1個,是鹿寨縣委政法委
(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是鹿寨縣綜治中心
機關本級內設3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辦公室又下設政工室、執法監督室)、維穩指導股、綜治督導和反邪教協調股。

人員編制

單位人員編制總數為16人,其中:行政編制(含參公單位)11人,事業編制4人,機關工勤編制1人。
編內在職14人,其中:行政在職11人,全額事業在職3人,機關工勤編制1人。退休人員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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