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蚌埠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二)堅持立黨為公、
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
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20年12月22日,蚌埠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大會,宣布
安徽省委關於蚌埠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黃曉武同志任蚌埠市委委員、常委、書記;汪瑩純同志不再擔任蚌埠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2021年9月18日,中共蚌埠市委舉行十二屆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市委常委、書記、副書記。
黃曉武當選市委書記,操龍燦、許光友當選市委副書記。
黃曉武、操龍燦、許光友、郭鵬、張曉靜、馬天奇、李洪暉、王慶武、郭家滿、葛銳、項躍文當選中共蚌埠市委常委。
市委領導
書記
副書記
馬軍:中共蚌埠市委副書記,蚌埠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市委常委
郭鵬:中共蚌埠市委常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馬天奇:中共蚌埠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兼);
葛銳:中共蚌埠市委常委,蚌埠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蚌埠片區管委會主任;
徐業勝:中國蚌埠市委常委,蚌埠軍分區大校政治委員、黨委書記;
符連峰:中共蚌埠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主任。
機構設定
中共蚌埠市委工作機關: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