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深澤縣委員會組織部

中國共產黨深澤縣委員會組織部

中國共產黨深澤縣委員會組織部,簡稱中共深澤縣委組織部(又稱縣委組織部),為縣委工作機關,是縣委負責全縣組織、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對外加掛縣公務員局牌子。

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澤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72號),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深澤縣委員會組織部
  • 外文名:Organization Department of Shenze Coun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機構屬性:縣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簡稱:中共深澤縣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承擔縣委黨的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圍繞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全縣黨的建設的建議;負責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巨觀指導,研究黨的組織工作、幹部工作、人才工作的貫徹落實措施,制定或參與制定全縣性重要政策和制度;負責“縣委基層組織建設聯繫會議”牽頭抓總工作。
(二)負責黨員隊伍建設、組織員隊伍建設以及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黨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組織協調全縣黨代表大會、黨代表會議、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負責全縣黨代表大會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調查研究,負責謀劃指導和組織推動全縣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工作;承擔縣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職責。
(三)負責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研究提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以及幹部管理體制的建議,指導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負責提出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以及其他列入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建議;負責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綜合分析研判,辦理職務任免、工資、待遇、退休審批手續;綜合管理優秀年輕幹部隊伍,統籌選、育、管、用工作,組織協調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培養選拔工作;負責符合任職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科級幹部的巨觀管理和備案工作;負責全縣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管理;負責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的培養、使用和管理;承辦有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負責全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組織實施縣委管理幹部和一定層次其他幹部的培訓;負責幹部監督工作,執行選人用人和幹部監督制度規定,處理反映選人用人問題及領導幹部相關問題的舉報;負責組織實施對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目標績效管理,組織實施縣鄉機關職能績效目標考核;承擔縣委幹部考核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工作;研究擬訂公務員管理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
(六)負責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推進落實;做好省市高層次專家人才等重點人才推薦申報、聯繫服務工作;負責縣管拔尖人才的選拔管理;承擔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組織系統新聞宣傳、信息化建設和組織史征編工作。
(八)負責全縣組織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縣委反映重要情況並提出建議。
(九)統一管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歸口管理縣委老幹部局。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部務會服務工作;負責機要運轉、文電處理、印章管理工作;負責檔案審核、文書檔案工作;負責接待受理黨員、幹部和民眾來信來訪,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負責會議接待、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安全保衛、環境衛生、機關值班、職工福利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全縣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推進;負責大組工網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負責組織、幹部工作中帶有全局性、長期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組織系統的調研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的起草、把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組織系統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統籌機關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全縣涉組涉乾輿情監控、處置、應對及網宣隊伍管理等工作;編髮《深澤組工信息》。
(二)幹部科。負責擬訂全縣幹部隊伍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加強新時代優秀年輕幹部隊伍建設有關措施,綜合管理優秀年輕幹部隊伍,統籌做好選、育、管、用工作,提出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在年輕幹部配備方面的有關建議;綜合協調有關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負責黨群系統及鄉鎮工作人員調配、退休等工作;負責承辦縣委管理幹部職務名稱表和具體執行意見的起草和解釋工作;負責考察、考核、綜合分析研判縣紀委、縣委和縣政府各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政法系統、民眾團體、人大、政協、開發區的領導班子和縣委管理幹部,並對班子調整配備和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休等提出建議;負責上述系統所屬機構、事業單位縣委管理幹部職務的任免、交流、待遇、退休等提出建議;負責辦理縣委協助省委、市委管理幹部和縣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的呈報、審批、備案工作;了解掌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負責考察並提出對後備幹部的培養和使用意見;負責縣人大、縣政協常委的屆中增補工作;負責指導縣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的換屆選舉工作;負責縣委管理幹部和黨群系統及鄉鎮幹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的認定、任前檔案審核;負責全縣幹部檔案工作的巨觀指導、業務培訓和督導檢查,負責全縣幹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史征編工作。
(三)公務員科。負責全縣選調生、公務員和黨群系統及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計畫申報、任職定級、公務員登記和培養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職務職級並行工作;負責全縣人民團體、民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申報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年度統計工作;負責公務員公開遴選、公開選調、調任等工作;負責公務員職位分類、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新錄用人員任職定級、辭職、辭退、職位聘任等制度的組織實施;負責符合任職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承擔以縣公務員局名義開展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縣法院、縣檢察院和縣公安局法官、檢察官及警員的等級確定和晉升的備案、報批工作。
(四)幹部考核獎懲科。負責擬訂幹部考核工作制度,組織、指導全縣幹部考核工作,負責我縣省、市考核指標的分解、督導,配合做好省、市管幹部考核工作,負責制定鄉鎮、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辦法和評價體系,組織實施鄉鎮、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提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評價意見;負責鄉鎮、縣直部門日常考核工作,根據考核結果和有關規定,提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調整使用的建議並實施考核獎懲;負責全縣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鄉科級機關職能績效目標考核,負責目標績效獎發放的審核工作;指導全縣公務員績效管理;擬訂全縣公務員考核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黨群系統及鄉鎮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考核工作。
(五)幹部教育培訓科。承擔縣委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全縣幹部教育和公務員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統籌協調、指導檢查;擬訂幹部教育和公務員培訓工作規劃和制度,負責幹部網路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管理各類幹部培訓基地,負責幹部教育和公務員培訓隊伍建設;完成上級下達的幹部調訓任務;負責縣管幹部、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組織系統幹部、黨校師資隊伍及其他幹部的培訓。
(六)人才工作科。負責對全縣人才工作牽頭抓總;負責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做好全局性人才工作事項的統籌謀劃和重點推進;研究、制定、完善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制度;研究、掌握全縣人才工作情況,提出加強和改進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協調落實專項重點人才工程,牽頭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計畫;做好省市高層次專家人才等重點人才推薦申報、聯繫服務工作;負責縣管拔尖人才選拔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幹部監督科。負責擬訂幹部監督工作有關制度、規定,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及有關黨內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辦或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負責縣委管理幹部和黨群系統及鄉鎮其他幹部的提醒、函詢和誡勉工作;負責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填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委管理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工作;負責科級幹部選拔任用預審備案工作;審理縣委管理幹部和部分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承辦縣委管理幹部出國(境)和赴台的備案和審批工作;負責受理用人問題舉報和反映科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相關問題舉報、查核工作;對公務員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懲戒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一科(黨員教育科)。負責全縣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三會一課”、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生活制度的落實,負責對黨員和黨組織的表彰、獎勵及組織處置,負責黨內信息的管理、統計、使用,負責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縣級黨員教育經費的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組織員工作,負責綜合指導鄉科級黨政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負責研究和提出黨組織的設定意見,負責黨的關係成建制調整和轉移;負責縣黨代表大會、黨代表會議選舉工作的組織和實施,以及黨代會代表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鄉鎮黨委和縣直有關部門黨委換屆工作的指導和審批;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基層組織系統黨建工作中的教育、培訓和傳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黨員教育工作,負責黨員教育信息化平台的建設、管理、安全及維護,指導全縣遠程教育播放站點建設工作;組織製作和自行製作黨員教育片和黨建宣傳片,指導全縣黨員教育隊伍的業務建設;負責發現培養基層組織建設方面的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負責全縣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街道社區基層黨組織中黨的建設的調查研究和巨觀指導。
(九)組織二科。負責全縣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巨觀指導和調查研究,起草有關政策檔案;負責先進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以及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典型的培樹、宣傳工作;負責具體推進農村幹部培訓、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後進黨組織整頓提升和落實農村幹部生活補貼等工作;負責全縣大學生村官的選聘、管理和培養工作;負責落實縣委基層組織建設聯繫會議部署的工作任務;負責選派、管理脫貧包村工作組入村開展結對幫扶工作。
擬訂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規劃,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工作;指導、督促、檢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負責縣委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工委的綜合協調、服務保障等日常工作。

派出機構

中共深澤縣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簡稱縣委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工委),為縣委派出機構,設在縣委組織部。

行政編制

縣委組織部機關行政編制22名。股級領導職數9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縣委組織部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能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深澤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深澤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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