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梧州市龍圩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梧州市龍圩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梧州市龍圩區委員會的紀檢機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自治區黨委、自治區紀委、梧州市黨委、梧州市紀委、龍圩區黨委關於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龍圩區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龍圩區黨委工作機關、龍圩區黨委批准設立的黨組(黨委),各鎮黨委、紀委區直機關紀工委等黨組織和龍圩區黨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民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複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在龍圩區黨委領導下,配合龍圩區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四)負責全區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梧州市委和龍圩區黨委關於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龍圩區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龍圩區黨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依規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紀檢監察制度,參與起草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和規定。
(八)負責統籌協調反腐敗國(境)外追逃追贓和防逃、防止非法資金外流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九)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龍圩區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龍圩區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鎮紀委,區直機關紀工委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龍圩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十)完成龍圩區黨委和梧州市紀委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中共梧州市龍圩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梧州市龍圩區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統一以龍圩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帳戶進行結算。內設:辦公室、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信訪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審理室(案件申訴複查工作辦公室),常駐機構區委巡察辦、3個巡察組,下轄3個派駐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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