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東莞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東莞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東莞市委員會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決議,加強市直機關單位黨的政治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組織開展各項學習教育工作,提高市直機關單位黨員幹部的素質。
(二)規劃市直黨政群機關單位黨建工作;領導市直黨政群機關單位黨委(機關黨委、總支、支部)的工作;實施對市直機關單位黨組織工作的分類指導;檢查和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搞好市直機關單位黨員幹部的學習、宣傳、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審批市直各機關單位黨委(機關黨委、總支、支部)的設定,審批市直各機關單位黨委(機關黨委、總支、支部)及紀委班子組成和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指導各基層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
(四)加強黨建工作的調查研究及經驗信息總結交流工作;開展基層評議機關工作;開展創建文明單位等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實施對黨員幹部履行黨的組織生活和組織工作制度的指導管理;實施對基層黨的班子成員的考核考察;定期了解和掌握黨員、民眾對市直機關、部門及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見、建議並及時向市委反映;對市直機關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實施對市直黨政群機關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檢察督促;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控告申訴;按規定分工立案查辦、審理違紀案件、完成市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指導市直各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及黨務幹部的培訓工作。
(七)指導市直機關統戰工作;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的工作,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八)負責市直屬機關各部門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組織建設、政法教育、軍事訓練和登記統計工作;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各項戰備、治安執勤任務,承擔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戰時組織並帶領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等工作;負責武器裝備、國防工事和人防工事的維護管理;負責年度徵兵工作,協助落實擁軍優撫和退伍軍人安置工作。
(九)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市直工委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各類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文秘、保密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檔案傳達;負責單位的檔案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本單位的人事、工資、福利、計生、工會、離退休人員、安全保衛等工作的管理;協調本單位各部門的工作關係。
二、組織科
指導市直機關各基層黨組織嚴格執行黨的組織工作和組織生活制度;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加強和改進黨的組織建設,完善和健全組織機構;指導搞好各基層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並承辦審批手續;承辦審批市直機關各基層黨組織的組織設定,班子組成及其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負責發展黨員工作,做好發展黨員的規劃、指導、審批工作;負責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加強檢查、指導;負責不合格黨員的處置審批及評先表優工作;負責市直機關黨內統計、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負責本科室檔案歸檔、檔案整理工作。
三、宣教科
負責市直機關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搞好市直機關單位黨建工作的專題調查、理論研討、經驗總結和信息交流工作;負責綜合反映市直機關單位黨的工作情況以及貫徹落實市委重大方針、政策的情況;搞好市直機關黨務幹部、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工作;指導市直各基層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的學習活動;負責市直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組織市直機關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負責學習資料、書刊、報刊的征訂傳送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按照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四、群團科
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工會聯合會、機關團委、機關婦聯開展日常工作;開展與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的協調工作。
五、機關武裝部
負責市直屬機關各部門民兵、預備役人員的組織建設、政法教育、軍事訓練和登記統計工作;組織民兵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戰時組織並帶領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等工作;完成市直工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紀工委
負責抓好市直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開展各項黨風廉政學習教育活動並加強組織領導和檢查督促工作;抓好各項黨風廉政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市直機關單位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工作;負責開展評議機關作風工作;抓好市直基層黨組織的紀檢監察機構的建設,做好機關紀檢監察幹部的教育、管理;受理市直機關單位範圍內的有關的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履行初查職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基層黨組織、紀檢監察組織對違紀案件的查辦工作;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違紀案件審理、查辦任務;負責單位扶貧工作、信訪工作及直工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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