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簡稱:省直機關工委
- 性質:中共廣東省委的派出機構
- 職責:領導廣東省直機關黨的工作
班子情況,機構設定,主要職能,主要工作情況,
班子情況
工委班子設工委書記1人,副書記4人。主要情況如下:
李學同 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陳韓曉 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省直紀工委書記
周建民 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董勵國 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姚楚旋 省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機構設定
工委內設4個職能部門,分別是辦公室(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加掛研究室牌子)、組織處、宣傳處(加掛省直機關610辦公室牌子)、企業工作處。省直紀工委是省紀委派駐機構,省直工會工委、省直團工委、省直婦工委分別是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的派出機構。省直工委黨校直屬工委管理。
主要職能
根據粵辦發〔2000〕28號文的規定,省直工委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規劃省直機關黨的建設,並組織實施。
(二)分類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的工作,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三)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組織、黨員和幹部職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幹部的培訓工作。
(四)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
(五)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的監督、督促和檢查;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以及中心組學習並檢查落實情況;了解黨員和民眾對省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意見,並向省委報告。
(六)審批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直屬機關黨委(機關黨委、總支、支部)及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職務任免。
(七)領導省直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審議廳級領導黨員幹部違紀問題;審批處級黨員幹部違紀的處分決定。
(八)領導省直機關的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的工作。
(九)依法負責省直單位黨代會、人代會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
(十)承辦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工作情況
目前,黨的關係隸屬省直機關工委管理的省直機關、中央駐粵單位、企事業單位共有200多家,共有基層黨組織1萬多個,黨員近20萬人。
近幾年來,省直機關工委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堅持以黨的主題實踐活動承載省直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按照“一年一個主題”的要求,把黨建常規工作與黨建主題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機關黨建與改革開放、科學發展相互融合、相互促進的有效途徑,不斷創新機關黨建工作服務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載體,切實為廣東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作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