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東南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東南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東南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東南大學的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書記,副書記,其他委員,任免信息,第十五屆,第十四屆,第十三屆,第十二屆,第十一屆,第十屆,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東南大學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方案》:東南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以下稱“學校紀檢監察機構”)一體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國家監察職責,協助學校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認真履行紀委同級監督職責,代表國家監委履行“上對下”監察監督職責。
1.全面落實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學校紀委接受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全面履行黨章賦予職責。監察專員辦公室根據授權履行監察職責,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監察專員、監察專員辦公室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至少每半年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江蘇省紀委監委報告1次工作,同時將工作情況書面報送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每年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述職,全面報告工作情況;發現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在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報告;對學校重要輿情、突發事件等重要情況以及發生的審查調查安全事故事件,及時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江蘇省紀委監委報告,必要時向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報告;處置重要問題線索、查辦重要案件,及時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備案。涉及學校各部門、二級單位正職的違紀違法案件,報送江蘇省紀委監委審理。學校紀委及時向學校黨委匯報監督執紀工作開展情況,每半年至少向學校黨委常委會報告1次工作。
2.把政治監督要求貫穿監督全過程。重點監督學校黨委、各級黨組織和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傳達學習、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內監督;貫徹落實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決策機制、選人用人規定;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落實中央巡視整改以及學校黨委巡視整改等情況。
3.加強對學校黨委書記、校長和黨委、行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以及學校各部門、二級單位正職的監督,推動各級正職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嚴格自律、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及時向學校領導人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廉潔自律情況,推動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經常性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對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教、加強師德師風和校風學風建設等進行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學校黨委管理範圍內的黨員和學校管理範圍內的各類公職人員(學校紀委副書記、黨委巡視辦公室主任除外)涉嫌違紀、職務違法問題,以及學校黨委工作部門、學校黨委管理的各級黨組織涉嫌違紀問題,依規依紀依法作出黨紀政務處分或者相應處理。對學校管理範圍內的各類公職人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在江蘇省紀委監委的指導和協調下按程式移交有關地方紀委監委,移交後可以聯合開展審查調查。精準運用“四種形態”,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監督執紀執法全過程。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按照規定進行問責或者向有許可權的黨組織(單位)提出問責建議,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5.協助學校黨委開展內部巡視、建立健全協助配合機制,巡視前通報監督執紀執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巡視中支持和配合巡視組開展工作,巡視後及時處置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把巡視整改納入日常監督。建立健全與學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教師工作等部門的協助配合機制,落實監管責任的再監督職責,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治理效能。
6.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忠誠乾淨擔當、專業化能力強、敢於善於鬥爭的紀檢監察鐵軍。規範和最佳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強化對下級紀委和各部門各單位紀律檢查委員的領導、指導和檢查。學校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是學校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學校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堅決防止“燈下黑”。
7.完成上級紀委監委和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書記

高立國:東南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國家監委駐東南大學監察專員。

副書記

趙會澤:東南大學紀委副書記、監察處處長。
吳 娟:東南大學紀委副書記、紀檢監察機構辦公室主任。

其他委員

參考資料來源(按姓氏筆畫排序)

任免信息

第十五屆

2022年5月17日,中國共產黨東南大學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兩委委員。中共東南大學第十五屆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為高立國、副書記為吳榮順;當選為中共東南大學第十五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的還有王軍華為國劉靜湯勇明李濤張在琛陳怡趙會澤施暢袁健紅蔡亮

第十四屆

2022年1月17日,上級決定,高立國同志任東南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免去任利劍同志的東南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2016年7月13日,中國共產黨東南大學第十四次代表大會閉幕,選舉產生了中共東南大學第十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大會結束後,隨即召開了新一屆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紀委書記、副書記人選。在十三屆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任利劍當選為紀委書記,吳榮順當選為紀委副書記。

第十三屆

2016年4月18日,中共教育部黨組經與中共江蘇省委商得一致,決定:任利劍同志任中共東南大學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免去劉京南同志的中共東南大學委員會常務副書記、常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2010年9月17日,中國共產黨東南大學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閉幕,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共東南大學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大會結束後,隨即召開了新一屆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紀委負責人;劉京南當選為紀委書記、孟新當選為紀委副書記。

第十二屆

2005年6月,經中共江蘇省委教育工委批覆,中共東南大學第十二次代表大會選舉的中共東南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名單公布;紀委書記為楊樹林,紀委副書記為張學泳,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還有支海坤、史蘭新、劉光榮、劉福章、宋濤、沈炯、張鳳兵、張錫昌、孟新(女)、孟懷義、黃安永

第十一屆

1999年6月22日至24日,中共東南大學第十一次黨代會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十一屆紀委會,其中紀委委員11人,選舉楊樹林任紀委書記,賈瑞萍任紀委副書記。

第十屆

1995年5月24日至26日,中共東南大學第十次黨代會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由11人組成的紀委會,潘瑞民任紀委書記,賈瑞萍任紀委副書記。

內設機構

根據《東南大學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方案》:東南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以下稱“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合署辦公。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內設4個室,分別為辦公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綜合業務室,其中:辦公室按正處級機構設定,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綜合業務室按副處級機構設定。
1.辦公室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紀檢監察機構日常工作協調、組織會議、檔案收發流轉,安全保密管理,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年度計畫、總結、工作規劃和紀檢監察機構領導講話等重要文稿起草,承擔紀檢監察機構重要規章制度的起草、審核、解讀;負責黨風政風監督、紀檢監察幹部管理與監督;協調開展警示教育、黨風黨紀教育、廉潔文化建設,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承擔廉政研究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編制4個:室主任1名(正處級,由紀委副書記兼任),副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及以下紀檢監察員2名。
2.第一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聯繫院(系)、直附屬單位等,負責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協調組織開展各類專項監督;履行問題線索處置、執紀審查、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做好問題線索分析研判,對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立案審查調查,對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的問題,在江蘇省紀委監委的指導和協調下按規定移交有關地方紀委監委;以案促改,推進廉潔風險防控;負責所聯繫院(系)、直附屬單位幹部監督、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及廉政檔案建設等工作。
編制4個:室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及以下紀檢監察員3名。
3.第二紀檢監察室
主要職責:聯繫學校機關職能部門,負責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協調組織開展各類專項監督;履行問題線索處置、執紀審查、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做好問題線索分析研判,對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立案審查調查,對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的問題,在江蘇省紀委監委的指導和協調下按規定移交有關地方紀委監委;以案促改,推進廉潔風險防控;負責所聯繫學校機關職能部門幹部監督、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及廉政檔案建設等工作。
編制3個:室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及以下紀檢監察員2名。
4.綜合業務室
主要職責:主要承擔信訪舉報、申訴、複審申請等的受理,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負責案件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提出分辦意見,開展審查調查安全檢查;負責案件審理,監督處分決定執行,承辦黨員對學校紀委做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申請複議案件等。
編制2個:室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及以下紀檢監察員1名。
以上主要職責之外未明確的職責任務,以及上級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由辦公室統籌協調,及時明確責任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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