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廣州市荔灣區設立的地方黨組織,是中國共產黨在廣州市荔灣區範圍內的代表機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每屆任期五年。

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由劉晨輝、譚明鶴、黃德輝、李鋒、盧綺文、黃洪飆、徐明曦、黃紅闖、劉志強、周海鷹、安建國等同志組成。

其中,劉晨輝任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書記,譚明鶴、黃德輝任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副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
  • 外文名:Guangzhou Liwan District Committee of the CPC
  • 性質:地方黨組織
  • 書記:劉晨輝 
  • 機構簡稱: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
  • 副書記:譚明鶴、黃德輝  
主要職責,工作原則,現任領導,書記,副書記,區委常委,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現任領導

書記

劉晨輝: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書記。

副書記

譚明鶴土家族):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副書記,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區長;
黃德輝: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區委常委

李鋒: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長;
盧綺文: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黃洪飆: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徐明曦: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
黃紅闖: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區委統戰部部長;
劉志強: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廣州市荔灣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周海鷹: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荔灣區人武部政委;
安建國:中共廣州市荔灣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

辦公地址

中國共產黨廣州市荔灣區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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