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勐臘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國共產黨勐臘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國共產黨勐臘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縣委機構編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作為縣委工作機關,歸口組織部管理,機構規格正科級

主要職責按照《中共勐臘縣委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共勐臘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臘黨辦〔2011〕115號)《勐臘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中共勐臘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主要職責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臘編髮〔2017〕11號)《中共勐臘縣委辦公室關於調整中共勐臘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臘黨辦〔2019〕19號)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勐臘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Committee of Mengla County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 性質:縣委工作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管理機構:中共勐臘縣委組織部
  • 機構簡稱:中共勐臘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工作安排,

主要職責

1、落實中央、省、州、縣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定,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人民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2、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部署,研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體制機制問題,及時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政策建議。
3、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級機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
4、擬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業單位發展狀況和公共服務需求與供給,提出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議。
5、在州下達的編制總量內,負責全縣行政編制、事業編制總量控制和動態調整機制的建立,提出各級行政編制、事業編制總量分配及調整的建議;依據國家、省、州有關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提出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6、審核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與調整,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7、審核縣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縣政協機關,縣級民主黨派機關,縣級各人民團體機關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8、審核縣委、縣政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其他機構(含事業單位)的設定與調整;審核鄉(鎮)領導職數的設定與調整。
9、審核縣屬事業單位的職責任務、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10、審核縣級機關和縣屬事業單位的編制使用申請;審核縣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科級領導職數使用申請;審核縣級財政統發工資單位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會同組織人事、財政部門審核辦理增減員手續。
11、負責縣區各黨政機關、編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發證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保護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評估工作;開展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社會服務。
12、負責全縣機構編制基礎資料庫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和實名制管理工作。
13、負責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的評估及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14、負責對縣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網上名稱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政務”“公益”中文域名註冊、網站開辦審核與資格覆核、網站標識管理工作。
15、負責縣區控編減編工作。組織落實控編減編任務分工,推行空編收回、編制年度核准、用編申報審核等制度措施,組織對縣直各部門、試驗區、鄉(鎮)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進行考核的職責。
16、完成縣委、試驗區黨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中國共產黨勐臘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綜合股、機關事業股、監督檢查股等3個股室。
1、綜合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執行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和縣委編辦室務會、主任辦公會議、主任專題會議、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方案擬訂、材料收集、會議通知、組織協調、整理歸檔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扶貧、信訪、接待、財務、督查督辦、電子政務、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內部審計、綜治維穩、信息宣傳、機構編制、公務員招錄和調動、幹部任免、人員調配、監督管理、人才工作、教育培訓、工人技術等級、固定資產管理、退休人員服務等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
牽頭組織實施辦公室各項目標考核和獎勵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報批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校對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法規規章徵求意見回復工作。牽頭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機構編制法治建設、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面深化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印章管理、使用。
2、機關事業股。承擔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實施工作。承擔縣級行政編制總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縣級黨政群機構改革工作,審核和修訂縣級各部門的“三定”規定。負責辦理有關機構編制事項以及提出意見建議。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職責分工與職責調整。對部門職能運轉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審核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及其他機構的設定與調整。會同相關部門推進相關重點領域改革。
承擔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承擔縣級事業編制總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各級各類事業編制的分配和調整建議。依據國家、省、州有關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屬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工作,並辦理有關機構編制事項。審核鄉鎮事業單位的設定與調整。承擔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研究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相關重點領域改革。承擔縣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工作,管轄範圍內和授權登記的事業單位設立、變更、註銷、年度報告及公告發布等。承擔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和績效評估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登記檔案的建立、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承擔登記管理方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具體工作。承擔黨政機關、縣委編辦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發證工作。
3、監督檢查股。承擔全縣編制總量管理工作,提出各級行政事業編制的分配和調整建議。承擔全縣控編減編工作,具體實施機構編制動態調整工作。審核縣級機關和縣屬事業單位的編制使用申請。審核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股所級領導職數使用申請。審核縣級財政統發工資單位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會同組織、人社、財政部門審核辦理增減員手續。
承擔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三定”規定以及機構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和評估工作。負責落實機構編制部門經常性專項督查,與紀檢監察、組織、財政、人社、審計、考評、督查等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完善配合協作機制,強化巡視、巡察、審計、考評、選人用人監督檢查結果的轉化運用。
承擔12310機構編制監督舉報電話受理工作,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承擔機構編制核查和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網上名稱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政務”“公益”中文域名註冊、網路名稱審核與資格覆核、網站標識管理工作。
牽頭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及相關領域體制改革工作。牽頭開展跨層級、跨領域的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有關組織實施工作。掌握縣內外相關改革動態,了解各方面意見建議。研究機構編制管理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規定和制度措施。牽頭開展機構編制綜合性、基礎性、前瞻性研究。承擔機構編制法定化工作,牽頭開展機構編制政策檔案清理、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工作。

工作安排

1、完善黨對各方面各領域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落實黨對重大工作領導要求,強化黨委議事協調機構職能作用,完善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繼續配合做好紀檢監察、政法等領域改革工作。加強黨政機構職能統籌,進一步推動理順統一領導、歸口領導和統一管理、歸口管理的工作機制。
2、推進機構職能人員全面深度融合。推動部門全面正確履行“三定”規定,實現內部職責、業務由“物理變化”向“化學反應”轉變。加強對“三定”規定落實情況、改革後部門職能履行情況的調研評估,進一步調整理順部門間職責關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穩定等領域協同配合機制。做好黨政機構改革後續跟蹤督導,完善上下基本對應的機構設定模式,保持改革後機構職能體系的基本穩定。
3、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配合做好市場監管、文化旅遊、農業3個重點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後續工作,進一步整合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行政執法事項,推動執法重心下移。繼續探索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
4、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按照《雲南省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任務清單》要求,選擇部分有條件的鄉鎮(街)道開展試點,最佳化審批服務執法體制機制,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使基層管理體制更加貼近人民民眾,符合基層特點。
5、積極推進開發區管理體制改革。貫徹落實省級出台的清理規範開發區管理機構的意見,按照最佳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加強開發區管理機構設定的區域統籌,做好整合最佳化工作,減少管理主體、壓縮管理層級,理順開發區與各方職責關係,創新開發區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6、統籌推進相關配套改革,做好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調整等工作。做好邊防委辦公室職能調整、行業公安、群團、跨軍地等配套改革,以及有關部門機構編制事項調整工作。
7、紮實做好改革前期準備工作。全面摸清全縣事業單位底數,掌握各事業單位履職運行情況,圍繞健全黨政機構職能體系分析,為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8、全力推進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緊盯事企分開這個目標,拓寬思路辦法,打通政策堵點,綜合採取轉企、撤銷、剝離經營職能後與其他單位整合、轉為公益服務機構等方式,實行改革工作月報制度,加快改革進度,確保2020年8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9、鞏固深化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成果。深化政事分開,統籌做好行政職能回歸機關後的整合工作,明晰行政機關與事業單位功能定位,明確職責邊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各級不得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0、繼續協同推進行業體制改革。按照“分業推進”的方針,配合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部門深入推進行業體制改革。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深化縣級行業協會改革。
11、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在縣級教育系統實行事業編制統籌使用報備制。探索建立縣級事業單位“周轉編制”管理制度。探索推進城市公立醫院人員總量管理試點。建立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統籌使用制度。配合推進縣鄉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
12、逐步提升登記管理和賦碼工作水平。規範開展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和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抓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服務標準化規範和簡易註冊登記辦法的落實。統籌做好全縣事業單位法人年報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增強工作實效性和針對性。加強信息共享,認真落實事業單位法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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