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共青城市委員會組織部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共青城市委員會組織部
- 辦公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共青城市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二)辦理我市屬於九江市委管理的幹部有關事項的報批手續;負責提出關於鄉(鎮)和市直科級單位(含企事業)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以及有關問題的調查審理工作;負責市委委託管理幹部及有關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和市直科級單位(含企事業)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承辦全市科級幹部及鄉鎮、市直黨群、人大、政協、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協助辦理科級以上幹部因公出國(境)審查工作;協助做好駐市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 (三)研究提出貫徹中央和省、九江市委關於幹部隊伍建設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組織實施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工作;堅持“三支隊伍”一起抓,在加強黨政幹部隊伍建設的同時,協調有關部門抓好經營管理者隊伍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幹部公開選拔、指導各單位內部競爭上崗。 (四)負責全市黨的組織建設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調查研究、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規定和重要制度。 (五)負責全市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市委和九江市委組織部反映重要情況,並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六)主管全市幹部教育工作。貫徹執行中央和省、九江市委幹部教育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幹部教育工作規劃;負責落實省、九江市委組織下達的抽調我市幹部培訓的計畫;負責市委管理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口乾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鄉(鎮)和市直科級單位幹部教育工作;研究和制訂有關幹部教育工作措施。 (七)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聯繫和組織部分優秀專家、拔尖人才開展活動;負責科技副職的選派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全市推行公務員制度工作;負責黨群、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鄉(鎮)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工作;承擔黨群、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鄉鎮等機關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及調配工作。 (九)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九江市委關於人才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及相關的協調事項;負責承擔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巨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擬定並協調落實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調查研究人才工作情況,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指導、協調、檢查人才工作。 (十)負責軍隊營職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退(離)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省編辦以及九江市委、市政府,九江市編辦關於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起草全市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十三)根據省和九江市的部署,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市以下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四)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參與、協調相關部門涉及機構編制有關專項改革事宜。 (十五)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各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和領導職數。 (十六)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負責市直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審核市委、市政府副科(局)級以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規格和領導職數並上報九江市編辦審批;審核審批市直機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結構比例和領導職數;指導市以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對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各級政府機構編制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問題進行查處。 (十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對市直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指導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的情況,查處違規行為。 (十九)承擔機構編制的依法管理和對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以及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相應配套協調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九江市委組織部(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共青城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