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
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
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
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
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
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
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信陽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三)堅持
解放思想、
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
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
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16年5月13日,
信陽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傳達省委關於信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職務調整的決定。省委決定:郭瑞民同志不再擔任中共信陽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喬新江同志任中共信陽市委書記,不再擔任信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尚朝陽同志任信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21年7月3日,信陽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關於信陽市主要領導同志的任免決定:王東偉同志任中共信陽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喬新江同志不再擔任中共信陽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蔡松濤同志任中共信陽市委副書記,尚朝陽同志不再擔任信陽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信陽市市長職務,另有任用。
2021年9月29日,
中國共產黨信陽市第六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王東偉、蔡松濤、孫巍峰、盧錫恩、谷昌豪、黃鍅、崔玉明、曲尚英、曾輝、楊進、秦保建當選為中國共產黨信陽市第六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王東偉當選為中國共產黨信陽市第六屆委員會書記,蔡松濤、孫巍峰當選為副書記。
2021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河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在鄭州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王東偉當選為中國共產黨河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2021年12月27日,信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舉行第五次全體會議接受蔡松濤辭去信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決定任命陳志偉為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中國共產黨信陽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2021年12月13日,信陽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蔡松濤同志任中共信陽市委書記。
2021年12月25日,信陽市召開全市副市級以上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陳志偉同志任中共信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市委領導
書記
蔡松濤:中共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信陽市委書記,信陽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楊進:中共信陽市委副書記、市委秘書長;
市委常委
秦保建:中共信陽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市委機構
機構改革
機構設定
中共信陽市委機構設定表:
【說明】:信陽市委設定紀檢監察機關1個,計入機構限額的工作機關共12個(設在相關部門的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其中,紀律檢查委員會與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辦公室掛市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檔案局牌子;組織部掛市公務員局、市委人才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宣傳部掛市新聞出版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委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掛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牌子;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機要保密局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密碼管理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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